河北、遼寧又有三名中共官員遭惡報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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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落馬被查。最近得知,河北省、遼寧省又有三名官員被查、被判刑等。

這些人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白越冉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白越冉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白越冉,五十多歲。白越冉長期在唐山市中級法院工作,曾任唐山市中院審委會專職委員;二零二一年一月,任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白越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參與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誣陷判刑。

下面是白越冉任唐山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唐山市豐南區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在唐山市灤南法院被非法開庭,其中法輪功學員劉維立被枉判十年、張志蘭被枉判七年、左德生被枉判兩年六個月、王寶柱被枉判十一個月、呂立發被枉判六個月、畢貫芹被枉判六個月,王會林因中途犯病,未宣判,說是在大隊或在家裏宣判。之後獲悉,王會林被非法判刑六年半。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法院,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對五位法輪功學員耿福霞、王秀紅、尉國申、付瑞英、陸彩雲非法開庭,十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輪功學員耿福霞八年,勒索罰款一萬;蔚國申(男)三年零八個月,勒索罰款五千;王秀紅三年,勒索罰款三千;付瑞英二年,勒索罰款三千;陸彩雲一年零五個月,勒索罰款三千。耿福霞、蔚國申、王秀紅已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得知,河北省唐山市八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萬信,被唐山市灤南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一千元。中共法院荒唐的給一位因信守真、善、忍的耄耋之年的張萬信判刑,並勒索老人錢財。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國月霞的家屬聘請的維權律師到遵化市法院閱卷。目前得知,遵化檢察院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非法提起公訴,但遵化法院因疫情原因,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出具了本案暫停審理的書面文件。法輪功學員國月霞與劉秀敏當時被非法關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維權律師被法院告知,本案件將在法院庭審前會有與國月霞見面的機會。

二、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陳永禮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陳永禮被查。

陳永禮,五十多歲,曾任河北省唐山市豐潤縣法院院長,二零一五年,任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陳永禮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參與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誣陷判刑。

下面是陳永禮任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河北省遵化市平安城鎮法輪功學員王善庭老人,二零一七年五月被天津市薊縣警察綁架、構陷,被枉判五年,在天津濱海大港監獄被迫害得罹患多種疾病。家屬要求讓老人監外就醫,遭監獄拒絕。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得知,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法輪功學員鄭士鳳遭誣判一年六個月,並被勒索罰金兩千元,被非法關押在河北女子監獄。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得知,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法輪功學員張福良、王建忠、劉耀賀、劉耀生、王仕山分別遭誣判三至四年、勒索罰金4000元,被非法關押在河北冀東監獄。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豐南鎮大翟莊法輪功學員喬桂蘋在宣莊集市講真相時,被豐南區黃各莊鎮派出所兩名便衣警察綁架,後來被非法判刑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上午,年近70的法輪功學員柴淑珍在遷西縣尹莊集市上,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構陷,並被錄音、錄像,被尹莊鄉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鄉派出所。柴淑珍被非法拘留15天,非法關押到遷西縣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上旬,構陷柴淑珍的案卷被送到遷西縣檢察院。之後,案卷又轉到遵化市檢察院。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遵化市法院對柴淑珍非法庭審。柴淑珍被非法關押三個月,原本瘦弱的身材變的更加消瘦。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遵化市法院對柴淑珍下達判決書,柴淑珍被非法判刑1年半,被勒索罰款4000元。二零二零年,70多歲的柴淑珍老太太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何益興、張月芹夫婦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唐山遵化市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二零一八年四月份,被非法判刑。

三、前遼寧省燈塔市市委書記劉文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遼寧消息,前遼寧省燈塔市市委書記劉文龍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劉文龍,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出生,曾經任遼陽縣副縣長,燈塔市副市長;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二月,任遼寧省燈塔市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燈塔市市委書記;二零二一年六月,任遼寧省遼陽市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二二年一月,任遼寧省遼陽市人大副主任。期間,劉文龍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劉文龍任遼寧省燈塔市市委書記、市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燈塔市國保夥同柳河子派出所兩個警察、一個協警,他們突然到法輪功學員張志軍家拿出搜查證抄家。妻子法輪功學員趙麗霞被綁架,警察抄走大法書籍、真相資料、電腦打印機等,當時張志軍不在家,後去向不明。當天下午妻子趙麗霞被送往遼陽市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五年,遼寧省燈塔市佟二堡鎮法輪功學員曲錄慶、李春豔、陳麗豔在佟二堡鎮郵局郵訴江控告書時,被佟二堡鎮油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遼陽市看守所、燈塔市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左右,遼寧省燈塔市警察、特警闖入法輪功學員郭振菊家,綁架了郭振菊、李學品、趙秀豔、王慶忠、洪秀豔、張雪豔、劉興保、辛秀清等八人。與此同時,國保警察還闖入了法輪功學員高輝、李雅榮家中,進行抄家並綁架,當天遭到抄家、綁架的還有市內的法輪功學員朱淑萍。之後,當地警察連夜驗血並把他們關進了當地的吳家看守所(關押男學員)和遼陽市看守所(關押女學員)。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三日,被綁架的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燈塔市檢察院非法批捕。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遼陽市看守所,對郭振菊、李學品、趙秀豔、王慶忠、洪秀豔、張雪豔、朱淑萍、劉興保、辛秀清等九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燈塔市法院在遼陽市看守所對郭振菊、李學品、趙秀豔、王慶忠、洪秀豔、張雪豔、朱淑萍、劉興保、辛秀清九人進行非法宣判,郭振菊、李學品、洪秀豔、張雪豔六年半;王慶忠、趙秀豔被非法判刑五年;劉興保、辛秀清、朱淑萍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不等,緩期執行。郭振菊、李學品、趙秀豔、王慶忠、洪秀豔、張雪豔當庭均表示上訴。

◎遼寧省燈塔市法輪功學員王樹勝,由於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卻被燈塔市初級法院枉判六年,本人上訴到遼陽市中級法院。近日得知,王樹勝的案子,將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非法開庭,但是奇怪的是二審不在遼陽中級法院開庭,卻選擇在燈塔市初級法院開庭。

◎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得知,遼寧省燈塔市法輪功學員高輝,由於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卻被燈塔市初級法院枉判六年,本人上訴到遼陽市中級法院,具體開庭時間還不清楚,主審法官姓名:李宏軍

◎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法輪功學員崔恩勇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在遼陽市中級法院二審開庭。

◎遼陽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對燈塔市農村法輪功學員唐桂東二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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