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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案再上訴 石家莊邱立英勸誡法官應擇善而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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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於六月十一日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邱立英女士被非法追繳養老金的上訴案。有關石家莊市社保中心非法停發、非法追繳邱立英養老金的訴訟案,至今已持續兩年多。

邱立英今年59歲,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被中共公檢法人員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了八次,累計八年多的時間在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監獄中度過,她歷盡魔難、九死一生。三年前她又遭中共的經濟迫害,被無理剝奪了屬於私人財產的個人養老金。

邱立英女士的艱難維權路

石家莊市社保中心,藉口邱立英有服刑記錄,以所謂「在押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為由,分別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和二零二三年四月發給邱立英兩份「告知書」,不但停發她的退休養老金,而且還要追繳她早已經領取的退休金六萬多元,同時扣除她的視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工齡,使年近花甲的邱立英至今兩年多沒有領到養老金,企圖把她逼入難以生存的絕境。

邱立英自二零二二年一月開始了艱難維權,針對石家莊社保中心非法停發養老金的違法行為,她申請恢復發放養老金、行政覆議、行政訴訟,歷時一年多無果後,她只得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將石家莊市人社局及相關部門起訴至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長安區法院在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兩次開庭後枉法駁回邱立英的起訴。邱立英又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向河北省高級法院申請行政再審,河北省高院於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非法駁回。

在上訴期間,邱立英針對石家莊社保中心對她非法追繳養老金的違法行為,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再次向長安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長安區法院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立案,經過九月八日、十一月八日兩次開庭後,於二零二四年一月再次枉法駁回邱立英起訴,並拖延至四月十七日才將判決書郵寄出。

邱立英女士接到判決書後,委託律師向石家莊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石家莊市中級法院立案,六月十一日在行政審判庭開庭。在此次開庭過程中,辯護律師再次對石家莊社保中心非法停發養老金違憲、違法的行為進行了有理有據的駁斥,包括:社保中心程序違法、無權扣除視同繳費年限、適用法律錯誤等。

邱立英在最後陳述中說道:「我一生遵紀守法,沒有任何不良行為,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一個好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何罪之有?信仰法輪功就有罪嗎?憲法三十六條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社保中心據此停發、追繳我的養老金,更是錯上加錯,讓一個無辜的、受迫害二十多年的老人,在晚年時連生存權都被剝奪了,我相信作為一個善良的人,是會做正確判斷的。所以懇請二審法官依法、公平、公正的進行判決,將非法扣發我養老金的錯誤行為依法糾正。」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至今尚未做出裁決。

邱立英女士致信法官:擇善而從、依法公正

近日,邱立英給中級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寫了一封信,敘述自己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而遭中共迫害的經歷,她勸法官面對善惡的抉擇時能擇善而從,依法公正的裁決此案。以下是邱立英信中的主要內容:

我叫邱立英,是這次起訴石家莊社保中心違法停發、追繳養老金案的當事人,我的養老金案從二零二二年至今已歷時兩年多,再次上訴到貴院。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將此信讀完。

一、本次上訴案的原由

二零二零年二月我正常辦理了退休手續,領取屬於自己的養老金。誰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石家莊社保中心以「大數據聯查」疑點信息顯示:我於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十月八日被判刑入獄」。遂以所謂「在押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為由,停發了我的養老金,在二零二三年四月還要追繳已領取的退休金六萬多元,同時扣除我的視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工齡。使已屆花甲之年的我,在最需要養老金維持生計之時,被剝奪了基本的生存權利,至今兩年多沒有領到退休金。

我原屬企業職工,於一九九三年開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費,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有七年多的視同繳費年限工齡。而石家莊社保中心「扣除我的視同繳費年限」依據的唯一文件是《河北省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冀勞199847號)第十三條,此條款中沒有規定:涉刑人員在辦理退休審批時應扣除涉刑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和入獄期間的繳費年限。而且文件的適用對像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適用於企業職工。

社保中心在沒有任何行政決定書的情況下,僅憑一紙所謂的告知書,就擅自扣除了原告的視同繳費年限,並以此為由停發追繳原告的養老金行為,這在程序上嚴重違法。

同時,石家莊社保中心也沒有扣除我視同繳費年限的權利,其做法與《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刑法》等中國所有現行法律相違背,於法無據。

一審法官無視法律的公平、正義,一再偏袒被告,兩次枉法駁回我的起訴,這就是我本次上訴案的由來。

長安區法院之所以兩次枉法裁判,起因是我有服刑記錄,那是我含冤莫白的歲月,這要從我的人生經歷說起。

二、走出不幸的人生,經歷脫胎換骨的變化

我從小天資聰穎,深受學校老師和家人的喜愛。可是人生無常,婚後卻落入痛苦的深淵,丈夫經常夜不歸宿,我多次提出離婚無果。

日日的煎熬、時時的壓抑,二十多歲時,我便患有關節炎、低血壓、心臟病及嚴重的乳腺增生等多種疾病,尤其乳腺增生,做手術取出瘤子後,反而越長越大,吃遍所有的中西藥,無任何好轉,經常疼痛。每年只能做針吸,抽出瘤子裏的細胞做化驗,只等癌變後全部切除,巨大的精神壓力使我活著都感到恐懼。同時又患上嚴重的神經衰弱,整宿睡不著覺,骨瘦如柴、苦不堪言。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看到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書中真、善、忍的修煉理念和原則,打開了我的心結,我變得能夠善意理解、寬容別人,明白了人生的真實意義,看書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身上所有的疾病竟不翼而飛。

同時,我放棄了與丈夫離婚的想法,讓年幼的女兒能有一個完整的家。即使他在外面做了甚麼,我也都理性包容、真誠勸善,破碎的家庭從新有了生機,這在過去是我怎麼也無法想像和做到的。

一九九八年,附近農村住著一位從四川遠嫁到當地的媳婦,生活和處境都很艱難,想回老家看看連路費都沒有。我聽說後,真誠的想要幫助她,一次拿出了兩千元贈送,不求任何回報。是大法讓我有了脫胎換骨的變化。

三、困境中的堅守,迎來了希望與光明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一己之私,發動的這場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滅絕人性的二十五年的持續迫害中,我美好、平靜的生活完全被打碎了。

面對幼小的女兒,我也曾猶豫、彷徨、不知所措,當我慎重思考後,我選擇面對內心的良知,如果沒有法輪大法,疾病纏身的我會是怎樣的人生?家庭又會如何……

如果女兒將來長大成人,當她知道她的母親在面對選擇堅守良知與善良挺身而出;還是懦弱妥協苟且而生時,她一定會為母親不肯背信棄義、出賣良知而感到自豪。

二十多年來,我為一句「法輪大法好,法輪功是冤枉的。」的真心話,九次遭綁架,累計八年多的時間在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監獄度過,遭受了十幾種的酷刑折磨:毒打、吊銬、熬鷹(長期不准睡覺)、凍刑、暴曬、坐鐵椅子、迫害性灌食、扎電針、強制奴工等等。

二十多年來,雖然我歷盡痛苦、家庭被迫離異、年邁的雙親在憂心忡忡中離世,但是我也看到了希望與光明。

二零一四年十月,當我冤獄期滿,前夫開車來接我,並邀請我參加他們家族的新年聚會,期間他真誠的說道:「你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女兒為了我能參加她的婚禮,而特意等我回來,在她的人生大事中,她不想自己的婚禮沒有母親……

看守所、勞教所、監獄中警察、犯人們明真相後的真誠關心與善意之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年復一年、無畏生死的傳播真相中,了解了法輪大法真相,從而選擇了美好與未來,許多人親身見證了在疫情蔓延中、生命危急時刻,誠念九字真言:「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出現的奇蹟。

四、善惡到頭終有報

然而,我也看到從一九九九年至今一直追隨中共,積極參與迫害上至高官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等,下至各級公、檢、法、司人員,由當初的橫行霸道、不可一世到如今落得遭報被查、身敗名裂的下場,也正應驗了「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當年對我枉判兩年半的長安區法院田殿英法官,近日傳出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判刑七年;我被枉判後上訴至石家莊中級法院,二審法官劉斌,不聽善勸枉法維持原判,二零二二年六月傳出被審查,現得知被判刑四年;石家莊第二看守所所長劉曉,被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判刑,並身患絕症:肺癌轉肝癌,長期昏迷。

二零一三年五月,劉曉在擔任二看所長期間,我在被迫害性強制灌食,一郭姓女獄醫將我因灌食吐出來的痰和食物全部又灌回到我的胃中,並以此威脅我不再絕食,現在郭姓女獄醫已經不准她到各監室巡醫。當時我因絕食生命幾近垂危,二看害怕承擔責任,天天去找石家莊中級法院,想儘快把我送走,在我上訴中院七個工作日後,即被送進監獄。

表面上他們都是違紀違法被查,真實的原因是他們迫害法輪功遭到了報應,這些公、檢、法人員以執行上級命令、為了自己的工作,一意孤行、參與迫害善良,最後的結局卻真的讓人痛心、難過、惋惜,這是我最不願看到的。

五、把握機緣,願您平安

養老金本身是個人的合法財產,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任何機關、個人都無權剝奪、停發、少發。因此,任何停發公民養老金的行為,都是侵犯公民合法財產權的行為,是對退休人員個人財產的掠奪。

如今石家莊社保中心非法剝奪我的養老金已兩年多,對我進行「二次處罰」,這本身就是對我冤案的延續性迫害,是完全違憲、違法的。

在我養老金這件事情上如何選擇?不知您是否聽說過「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柏林牆倒塌之後的德國。守衛柏林牆的士兵亨裏奇因射殺翻越柏林牆的東德青年被起訴,在法庭上他一再申辯自己是在執行命令。然而,法官告訴他: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而打不准是無罪的,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而這也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在這個世界上,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發生衝突,良知才是最高的行為準則。最終亨裏奇認罪入獄。

所謂:「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希望您在面對善惡、正邪的選擇時,會擇善而從、依法、公正的裁決。果真如此,那將是一屆法官名留青史的見證。

我們因養老金而有緣相識,此信如能讓您看清善惡、不再聽信謊言,明白了真相,是我最值得慶幸和欣慰的。在這天災人禍頻頻出現的當下,真心的祝願您和您的家人都能平安、健康、幸福!

(邱立英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實詳見明慧網《石家莊邱立英被綁架到看守所 絕水絕食抵制迫害》《石家莊邱立英起訴社保中心開庭 法官仍偏袒被告》《又遭經濟迫害 石家莊邱立英被無理停發退休金》

相關責任人: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北二環西路191號,郵編050061
電話:0311-85187100
院長李勇 18533243913
常務副院長:賈巧秀
院長:劉生吉
副院長:李芳棟、張靜(女)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海強
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盧亮
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張力(女)0311-85187238(邱立英養老金案審判長)
書記員:0311-85187141

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建華北大街138號百川大廈,郵編050011
院長:王偉13833456789(原石家莊中級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綜合審判庭主管副院長韓志國
綜合審判庭:主審法官胡玫潔0311-66758033(兩次枉判邱立英
第一次開庭陪審員:平彩雲、宋保全;
9月開庭:陪審員黨紅華、李延萍;書記員廉志奎
11月開庭:陪審員魏彥萍、李延萍;書記員丁浩源

河北省高級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裕華西路65號,郵編050051
電話:0311-87937000
院長黃明耀
副院長:徐茂明、劉光輝
行政庭(承辦庭室):
審判長王斌 0311-87937120
書記員王一凡
審判員柴學哲0311-66707620
審判員張耀慶0311-87937491

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中心:(非法停發、追繳邱立英養老金)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方北路18號,郵編050000
主任李昕13931126058、0311-88625818
副主任林建春(主管風險防控科)
風險防控科:
科長周新運13463866662、0311-88625811(主要辦事人員)
副科長王凱(代表社保中心第二次開庭)
二級主任科員王強(本次出庭)
王棟、鄭紅,諮詢電話:0311-88625817

石家莊市人社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青園街102號,郵編050011
局長張會革 13832338308、0311-86688708
副局長徐志峰 13803110002、0311-86688701
副局長張佐禮 13331367000、0311-86688997
副局長孟憲明15830669526、0311-86688176
副局長劉子君18733116699、0311-86687878 (主管養老保險科,曾任石家莊市公安局副局長)
副局長孟運蒼 13903319849、0311-86661288
副局長馮新健 15803117266、0311-89631709
紀檢監察組組長張春光13603317550、0311-86687726
四級調研員、副局長范海青 18730176567、0311-86688080
四級調研員、副局長謝富強 13933179823 0311-86688705
四級調研員、副局長張惠然 13832163888、0311-86688188
四級調研員、副局長張繼勇13933115192、0311-86689125
四級調研員、副局長劉曉剛 13722797300、0311-86688629
失業保險處:
處長周瑾13603215575、0311-86689133
處長陳洪 18730119158、0311-86689246
辦公室主任卜曉磊15231170888、0311-86689286
科員張鵬 13831157307、0311-86688015
杜輝13722791203、0311-86688015
岳曉晨15176152132、0311-86688707
宋福忠13931120006、0311-86687839
養老保險科:
科長周鍇18730116988、0311-86687720
韓錦琪13613118518、0311-86689117
李曉龍13933098307、0311-86688725
陳波13785105177、0311-86688725(代表人社局出庭)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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