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委書記馬志強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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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古人說的好:「善惡到頭終須報,只爭來早與來遲」。無數事實證明,是凡受中共謊言矇蔽,盲目跟隨江澤民集團以及中共惡黨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無論其職位多麼顯赫,後台多麼強硬, 「躲的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最終也逃不過天理的懲罰和應得的報應。

當然,人類是一個迷的空間,人做惡事時,不可能立刻遭報,遭報方式也不可能都是電打雷劈。報應形式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無論是暴病死亡的、車禍遇難的、病入膏肓的、死於瘟疫的,還是惡行敗露、東窗事發被鎖枷槓的……都是天理昭昭、恰如其分的報應不爽!

據山西省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消息,現任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區委書記馬志強,涉嫌嚴重違法,目前被查。

馬志強,男,山西省神池縣人,出生於一九七零年十二月。曾任神池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忻府區常委、副區長等職,二零一三年,任忻州市委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任原平市市長,後任原平市委書記。二零二三年,任忻府區區委書記,兼任山西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直至被查。

馬志強在原平市任市委書記期間,以原平市公、檢、法出面對法輪大法弟子實施的迫害,馬志強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下面是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蘭金禮,男,時年七十八歲,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因為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原平市公安局綁架並且抄家,關押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近九個月。

◎法輪功學員張國平,女,時年七十八歲,二零一九年五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經過多次非法審訊,在威逼恐嚇下,致使身心嚴重受損,被辦案警察勒索十多萬元後,因病中止司法迫害。

◎法輪功學員趙高文,男,時年七十三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二零二零年末,在看守所出現嚴重病況,在太原市醫院確診為胃癌晚期,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到二零二三年初,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張昊,男,時年三十三歲,二零一九年五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後被冤判十個月,勒索罰款一千元。

◎法輪功學員靳海恩,男,時年六十七歲,二零一九年五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將近2 年,導致他出現嚴重病症,被非法「取保候審」,後被冤判4 年徒刑,勒索罰金四千元;直到二零二三年初,才辦理了保外就醫,至今仍蒙受非法監外執行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於重華,男,時年四十六歲,二零一九年九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後被冤判四年六個月,被劫持到山西省祁縣監獄迫害,被勒索罰金五千元。於重華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七十多歲的母親在恐懼、驚嚇、思念兒子的煎熬中悲憤離世,親生兒子不但不能盡孝奔喪,連慈母離世的消息也茫然不知。

◎法輪功學員靳旭華,男,時年三十九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遭冤判一年半、勒索罰金兩千元。

◎法輪功學員李有恩,男,時年四十四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被冤判兩年一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法輪功學員張計寬,男,時年七十六歲,二零一九年九月,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被冤判兩年,勒索罰金二千元。

◎法輪功學員李明泉,男,時年五十三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冤判一年半。勒索罰金二千元。

◎法輪功學員楊美英,女,時年四十三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忻州市看守所迫害,冤判一年半。勒索罰金二千元。

◎法輪功學員李美青,女,時年六十二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忻州市看守所迫害,冤判一年、勒索罰金一千元。

◎法輪功學員馬穎,男,時年七十三歲,二零一九年八月初,被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原平市看守所迫害,一直非法關押到二零二二年一月末,才被釋放。

◎賈翠平,女,時年七十三歲;張變芳,女,時年五十歲;趙巧花,女,時年五十四歲;常改然,女,時年七十八歲;等四位法輪功學員均於二零一九年八月初遭受原平市公安局非法抄家、綁架到忻州市看守所迫害,直至二零二二年一月末才被釋放,非法關押將近半年之久。

◎法輪功學員李月寬,男,時年六十歲;趙金枝,女 ,時年六十八歲,均在二零一九年八月初,遭受原平市公安局的非法抄家,綁架到忻州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迫害十五天。

與此相關並且牽連到忻府區法輪功學員張玉恆(張三三),二零一九年,遭受到非法抄家、綁架,後被冤判徒刑三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定襄縣法輪功學員王耀文在二零一九年遭受到非法抄家、綁架,後被冤判四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還有,石家莊市法輪功學員馬秀娟,女,時年四十九歲,二零一九年被原平市公安局跨省非法抄家、綁架到忻州市看守所迫害,被取保候審後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二一年五月,馬秀娟被非法批捕,並被非法網上通緝。二零二三年四月,馬秀娟被河北省藁城市南營鎮派出所綁架;又被山西省原平市國保警察再次跨省劫持至忻州市看守所。之後,馬秀娟被枉判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同時,以上二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抄家時,均被搶劫走大量法輪大法書籍及其私人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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