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法
得法前,我患有多種疾病,主要有過敏性鼻炎、腦供血不足、失眠、心律不齊、胃炎、胰腺炎、關節炎;頸椎三、四節增生壓迫神經、肩胛疼痛等,整天頭暈目眩,看了很多醫生,中醫、西醫、針灸、按摩、住院輸液,都不見好轉,加上精神壓力、生活壓力,就覺的活著真累,面對病痛的折磨,使我心灰意冷,更覺的活著沒有意義,幹甚麼都沒有精神,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混日子。
一九九六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使我的身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記得得法那天是一九九六年四月十日,當我拿到《轉法輪》寶書時,那個心情別提多激動了,當我翻開書,看到師父的照片時,我的眼淚一下就流出來了,這不是我要找的父親嗎!我找到家了!找到久別已久的親人了!我要回家,我要跟師父回家!
這發自內心的一念,使我更加珍惜這萬古不遇的修煉機緣,加緊學法、煉功。我的身體一天天好起來了,變的面色白裏透紅,走路生風,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家人朋友都說我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真是無病一身輕。我真正感受到了大法給我帶來身心的巨大變化,明白了人活著的意義就是返本歸真。
那時的我每天都過的很快樂。生活雖然清貧,可我心裏有希望;雖然那時我已失業,可我從不氣餒,生活積極向上,不怕吃苦;家庭有矛盾,就用大法法理對照,很快就能解決。我由衷的感謝師父,感覺有師父真好!
二、提高心性
1、不和別人一樣爭鬥
記得有一天到菜市場買菜,買完菜往回走的時候,忽然有人喊叫:「還沒給錢呢!」我回頭看時,見那人指著我說:「說你呢!」當時我一愣,就說:「我不是給你錢了嗎?找回我的錢還在我手裏沒放起來呢,怎麼說沒給呢?!」
這時有人就圍過來了,說我:「沒給錢就走,吃不起就別吃!」當時我連氣帶急的,感覺面子也不好看,真感覺太不好意思了,真想跟她打一架。我又想到師父的教誨,要按真、善、忍做人,矛盾面前不能和別人計較,忍,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對她說:「你要多少錢,我給你。」我又給了她一份錢,就走了。當時想,我可能哪世欠她的,這下還了,別往心裏去,這樣就過去了。
2、不做損德的事
還有一次,由於失業,為了生活,在家人的幫助下擺地攤賣貨。當時批發了一些手帕在早市上賣,一天只能賣幾元錢,來維持生活。可有一天,我回家數賣貨掙的錢時,發現有個十元的是假錢。因我是做買賣第一次數錢,賣貨時,分不太清真假錢,這十元錢對我們來說就是全家半月的生活費。
那時我妹妹是開店的,讓我把假錢給她,她幫忙花出去,我沒給她,當時就把這張假錢給撕毀了。我跟她說:「他們做壞事,我不能,因為我是修大法的,我的師父要求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能做損人的事,更不能害人。」
妹妹聽後說我傻,我說:「我有真、善、忍大法要求,要講心性,不能做損德的事。」
3、正念過病業關
我女兒出嫁的前一天,她的同學、同事都來幫忙,家裏很是熱鬧。吃完晚飯後,我忽然頭暈、噁心、心慌,臉色蒼白,把大家嚇了一跳,都說快送醫院。我說:「沒事兒,你們不要著急。」女兒見狀說:「媽,你這是上火了,我不嫁了。」我說:「別說傻話,你媽修大法這幾年,每次病業來時,不都是平安過去無事的嗎,你放心我會沒事的(大家都知道我是修大法的),明天就好了。」
第二天,我就真的好了,跟往常一樣,沒事了。大家都說:「大法真神!」經過這次病業關,我真正體會到,面對關難,念正很重要。
三、講真相證實法
當時我失業後,在一個星級酒店當清潔工,能夠找到這份工作不容易。一九九九年大法被迫害後,我面臨著兩個選擇。當時,酒店經理找到我,讓我兩個選擇其一:一是放棄修煉大法,交出大法書;另一個是不放棄修大法,就走人,失去工作。
當時我的家庭生活很困難,上有七十歲的婆婆,下有還在上學的孩子,都需要錢。而大環境也是各大企業都不行了,倒閉的很多,找工作很不容易。在這種情況下,我毅然選擇了後者。我跟經理說:「你也看過大法書(註﹕我給他們講過真相,他們也都認可大法好),我的工作表現都體現了一個大法弟子的風貌,工作不爭不鬥,潔身自好,不拿公家一點兒東西(酒店的東西都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品行端正,這是大家公認的。」
經理很遺憾的說:「在酒店找不到像你這樣的好人,讓我這當領導的真省心。」
我說:「大法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一個處處為別人好的人。很明顯,政府錯了,真善忍沒錯,我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背叛師父,背叛大法;工作沒了可以再找,背叛了大法,對我來說,我就甚麼都沒有了。」雖然失去了工作,可是我心裏很是平靜,修大法,保護好大法書,比甚麼都重要。
離開這個酒店後,我又找了一份酒店工作,也是做保潔。有一天,在大堂休息的沙發上,我發現一部別人忘在那裏的大哥大手機。當時是晚上八點,該下班了,我想趕快把手機還給失主,就跟值班的服務員說,我撿到一部大哥大手機,得趕快交給人家。服務員看後說:「大姐,這部手機很值錢的,現在客人這麼多,誰還做這傻事,你把手機卡拿掉,關機,下來自己用多好。」我說:「不行,我是有信仰的,不能做壞事。」
第二天一上班,領導找到我說:「你做了一件大好事,那部手機是一個外企大老闆的,當時喝多酒了,手機裏面有很重要的東西,丟了可是個大麻煩,他找到手機後,一再說謝謝你,要給你獎勵。」
也就在當年,我被評為優秀員工,需要寫發言稿。我當時想,我是法輪功學員,我做的一切都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做的,是大法要求我要做一個好人,做事要為他人著想,如果我沒學大法,我可能不會這樣做的。發言稿如果不能證實大法好,我就不能寫。當時電視、電台廣播,到處是污衊大法的謊言,人們都被謊言矇蔽著。我就下決心以這件事告訴大家「法輪大法好」。
當我把稿子寫完交上去後,從上級領導到班組成員都知道了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都知道了酒店有一位煉法輪功、拾金不昧的好人。可是領導看後,讓我把證實大法的言詞換掉,改為歌頌邪黨的詞,我說「先進」我可以不當,獎金也可以不要,我不能昧著良心說謊話,是大法教我這樣做的,我信仰的就是「真、善、忍」,不能說謊。當時環境下,他們迫於壓力,對我進行勸退,面對又一次要失業的境況,我心裏很坦然,因為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
二十八年來,在師父的保護下,我過了一個又一個心性關、病業關,身體健康,從未吃過一粒藥,也沒有進過醫院,如今年近七十,精力充沛,紮紮實實的做著師父交給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