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華家住長春市南湖大路省實驗中學後院居民樓。她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的抑鬱症、頭疼、頸椎病,情緒低落、失眠、焦慮煩躁、疑心大,曾一年搬了八次家;她活得非常艱難,內心苦悶,總說「跳南湖死了算了」。後來穆華修煉了法輪功,從此身心發生了很大變化,心態平靜了,不像以前那麼煩躁了,整個人精神了,能睡著覺了。她自己說:「是師父救了我。」
穆華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人變得正直、謙讓、誠實,從不撒謊,不貪便宜;對別人也有善心了,經常幫助生活困難的人,比如撿垃圾的、無家可歸的等等,非常同情他們。有一次穆華在火車站西橋洞,看見一個睡在馬路牙子的人,渾身髒兮兮的,她就跑到附近食雜店,買了兩瓶水,還有麵包、方便麵,然後給那個人送去。回來後跟她母親說這個事,很開心。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穆華在南湖新村母親家中被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南湖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她家中的大法書籍、電腦被警察搶走。
二零二五年二月上旬獲悉:穆華家屬收到穆華入監通知(要求回執)時才得知她被非法判刑四年。穆華被非法判刑及被劫入獄的整個過程沒有人聯繫家屬。這是穆華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入獄。
此前,穆華曾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穆華去省圖書館看書時,貼了兩張真相粘貼,遭保安報警,被長春市公安局南關分局幸福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的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抄走。穆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後由於當時的疫情,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九日,幸福派出所警察在穆華家樓下給她打電話,說換新所長了,要和穆華見見面,讓她簽個字,二十分鐘就回來。穆華說現在沒有時間。剛放下電話,兩個警察就上了樓,謊稱讓穆華把被抄走的書等取回,二十分鐘就回來。穆華走後就一直沒回來。當晚派出所警察給穆華家人打電話,說穆華已經被關入第四看守所了,讓家屬去派出所把穆華的衣物取回。
二零二一年一月,穆華被構陷到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被非法判刑兩年後,她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在監獄迫害期間,穆華被強迫坐小板凳,強制「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