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天安門弘法護法及獄中見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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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9日】 2月4日除夕夜我和幾位功友一起去天安門弘法護法。本來準備在12點新舊交替春回大地時把法輪圖形打出來。結果下了車準備過馬路到天安門廣場時就被警察攔住了。我想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任何時候都應該是堂堂正正的,我們就是來證實和弘揚法來了是最正的事不能為了去廣場而不承認是弟子。那不就是執著於自己想幹的事而把大法擺到次要位置上去了嗎?所以我就承認是弟子。他們把我們帶到警車旁我想現在再不把橫幅打出來就沒機會了於是我就把準備好的橫幅打了開來。警察一見就上來搶。我就是不給,這是法輪是宇宙的縮影,雖然是自己畫的也是一樣珍貴,怎麼能讓他們隨便拿去。結果三個警察一起上才搶了過去。我就抓住他們讓他們還我。他們要把我抓上車我就是不上。後來他們把我拎上車打我,我還是要求還我橫幅,於是他們答應一會兒給我。當時他們注意力都在我身上,不知是否有弟子能趁那個機會走過馬路到達廣場。

我們被帶到了天安門廣場指揮部看見那裏已經有好多弟子了大家正在背《洪吟》。後來聽警察說光當天晚上就至少有八百弟子被抓。因為我是打橫幅的所以單獨填表。我被帶到一間辦公室,裏面有幾個弟子。我看見有2個橫幅在地上扔著,我覺得太不尊敬了,一看警察在填表,就趕緊把一個橫幅疊好裝了起來。這時警察帶我到另一個房間去。我看見有別的弟子把其他旗子收起來了我才放心。同時他們也把我的橫幅還我了。這時弟子已經多得樓裏都裝不下了,樓外面站了好多弟子,有的背經文,有的把橫幅打開了。警察一見就撲上去,可太多了根本撲不過來,於是乾脆不管了。

這間屋只剩下我和一位香港學員,一個警察拿起塞在冰箱後的一個橫幅要擦鞋我立刻衝了上去把他攔住,我說:「造業呀,造業呀,求你不要這樣做,我給你跪下都行。」當然我沒真跪,否則那等於折他的壽。他被震懾住了,放下橫幅,說:「別急呀,好懸沒把我吃了。」但看得出他受到了感動。我後來覺得好像不應該求他,因為我是正的。但往往警察吃軟不吃硬,如果太強硬反而可能促使他撕橫幅。也許這裏人的觀念太多,但我這樣處理確實既制止他的行為,又從某種程度上啟悟了他的善念,使他對大法和弟子有了進一步認識。

過了一會兒他讓我去掃地,我看見一堆垃圾裏有大法的書和資料。我拿起來就往懷裏揣,他就不讓,但他說你把書理好放在牆角把垃圾掃走。我就答應了。可很快我就悟到把大法的書放在牆角那是把大法擺在甚麼位置上了?我沒跟他爭不就是因為和他熟了顧於情面,不願撕破臉皮嗎?都是人的東西。那些書雖不是我的,但大法的任何一個字都是法,任何一個弟子都有義務用生命去保護。我看到了就應該負起責任。於是決定走之前一定把書都要回來。

後來他們要把我關進「籠子」裏,那裏都是打橫幅的,能有40-50人。那個給我填表的警察讓我把橫幅放他那兒,說走的時候還我。我一想反正我有兩個,而且他會還我。我就給了他一個。等我被關進籠子才明白過來。2個橫幅都是法中的,都比我的生命還重要,哪個也不該交。「大法不離身,心懷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這才是威德。而且修煉不是做買賣,是不應有任何交換條件的,我就是應該堂堂正正帶到哪裏都行。這是正念的問題,是是否在法上認識法的問題,絕不能用人的小聰明解決。

進了籠子以後大家交流、大聲背洪吟。來自北京、長春、大連、哈爾濱、新疆、內蒙、浙江、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湖南、湖北、廣州、深圳、香港等全國各地的弟子在這裏等於開了一次法會。一個弟子因不願說出地址而受到種種虐待,而且她不說的話就不讓我們大家上廁所,但我們都很支持她,結果一直到第2天上午才讓上。

到第2天上午又抓進很多弟子,整個屋裏擠滿了人。所以就把我們這第一批打橫幅的帶到了地下室。我們要求上廁所,警察不讓,說我們煉功不用上廁所不用吃喝,說我們讓他過不好年。我們就善意的向他解釋我們為甚麼要來,事實真相,並且體諒他們一連工作30多小時的辛苦。他終於受到感動讓我們上廁所。老師又借他的口點醒我們背論語,我們就開始背洪吟、經文。我和另一個弟子打坐,警察就上來打那個弟子。因為大家悟到了我們都是大法的一分子,都是為這個法來的,是一個整體,大家所以都擋在她前面。但我覺得這種方式沒有法的力量,應該都坐下打坐。可是由於怕心我沒敢說出來。直到警察說:「你們要是都坐我不反對。」我立刻悟到是老師點化。於是大聲重複了兩遍。大家都坐下打坐,那個警察也就不管了。

我們脫下鞋打坐,一個警察進來說:「都把鞋穿上,這得多大味呀,別讓常人挑出理來。」我們立刻回答:「謝謝!」看來老師對我們的要求很嚴格。在我們打坐時警察把一個八歲的小弟子叫了出去,連哄帶嚇,讓他說出家裏地址要送他回家,小弟子不說,要在這裏護法。警察問她上學好還是學法好,小弟子說:「大法。」警察說她媽對她不好,把她帶到這來遭罪不讓她上學。小弟子說:「我自己要來的。」警察又拿不讓她上學等來嚇唬她。她說:「殺了我都煉。」警察讓她煉別的功法,小弟子說不學,就煉大法。警察不斷詆毀師父,小弟子就哭了,聽到這些我也不住地流淚,我們這些成年人相比之下做得如何呢?大法在人間遭到這樣的破壞,師父被通緝並被如此詆毀,而我們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卻總是自己的生活和提高,有沒有為師父和大法考慮過。

後來一位國家領導帶著攝像師和警官來徵求我們的意見,我們表達了心聲和煉功受益的情況,並且把我們的法輪圖案展示給他們,他們都拍攝了下來。領導認真誠懇地聽取了我們的意見。我們的所做所為並不是沒有意義的,對於恢復師父和大法的名譽有一定的作用。

通過交流悟到應該儘快回去促使更多的弟子在法正人間的大熔爐中精進實修。我們覺得堂堂正正地來了,也應該堂堂正正地走,根本沒必要等派出所來接,還有更重要的事等著我們去做。於是,一位弟子要求自己走,我也示意大家一起走,警察嚇得趕緊鎖門又喊人,我們就往出衝,結果我就被揍了一頓,還抓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一位警官勸我們說:「你們是來維護大法的,不要做錯了事反而破壞了法。他們兩個警察沒有權力放你們走,你們這樣往出衝,傳出去是甚麼影響,先回屋去慢慢商量再說。」大家冷靜了下來回到屋裏。有的弟子提出他們無權打人、不讓上廁所、不讓吃東西等事。警官說:「他們都是常人,不要挑常人的理,你們弟子之間也不要挑理。」我們覺得這是老師借他的口在點化我們,我們的要求沒有錯,但不應以惡的方式來對待,而且有的弟子沒有悟到為甚麼要堂堂正正走出去,而是基於一種不滿情緒。對於我個人而言,指揮大家就是不對的,其中也夾雜著歡喜心、顯示心、爭鬥心和有求於做出甚麼事的心。

最先站出來的小伙子很快被人接走了,我想他可能心比我要正,所以很快離開了。而且一切都是師父安排的,我們只要有一個正念就可以了,其它隨其自然。也許在這裏我還有緣和願沒有了,就不應該離開。後來又被看守叫出去,看樣子是要教訓我一頓,我覺得自己做得很不好就誠懇的向他說:「你剛才沒打錯我,我不應該指揮大家,應該讓大家自己真正悟到,而且我爭鬥心也太強,你本來已經很累了我不應該再這樣對你。對不起。」他眼圈紅了,真正的大善大忍會使任何人感動。他讓我回去和學員談談,並沒有為難我。我們背「洪吟」,記不住順序,有些學員就把夾在袖口衣縫裏的紙條拿出來看,有兩個學員的紙條被拿去撕掉了,可是很多弟子還無動於衷,警察又問我身上有沒有書,我說:「有,但不能給你。」警察並沒有要我的書,卻讓我問誰還帶書了,弟子們說都裝在腦子裏了,實際上很多人都帶了書或小條。我再也沉不住氣了,要求大家停下來悟一悟,一方面為甚麼到現在還背不下來,是法學的太少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為甚麼把手抄的和複印的經文這麼輕易地交給人家,不論手抄或是複印的都是法,假如這是書的話還會這麼輕易地交給他嗎?為甚麼其他弟子無動於衷,大法是每一個真修弟子都應該維護的,不分你的我的,如果連經文都不能保護那還護甚麼法,來天安門何用呢?那麼為甚麼又抄成小條帶進來,而不能堂堂正正地帶書、保護書、讀書呢?我們的弟子到底把法擺在甚麼位置,如果連「人在法在」的正念都沒有,連能否保護住書的信心都沒有,而用人的小聰明把經文抄在小條上,關鍵時刻交上去或被搜走撕掉都無所謂,這還不是一種出賣神佛的行為嗎?

後來我們就煉動功,開始有幾個人煉,警察就來打人,我們就一起煉,他就暫時不管我們了,過一會他就又來打人,大家不為所動,照樣煉功。其中一個弟子站出來說:「你要打就打我吧,讓他們煉功。」警察就不管了,其中一個說:「我看他們能修成圓滿。」聽到他這樣說,我覺得他能有這樣的認識,這正是弟子們前仆後繼來證實弘揚大法的結果。我還經常聽到一些警察以「你們來維護大法是對的……」為講話的開場白。也有一些警察認識到這件事國家必須給正過來才能解決。這一切都是弟子們不斷以生命維護大法才達到的。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煉完功,又換了一個警察,不讓我們說話,但煉功學法可以。我悟到既然書帶來了就應該學法,就把書拿出來看。有些弟子不答應禁止說話的條件,他就威脅說不答應就撕書,弟子們就不吱聲了。書很少,我和另一個弟子去問警察:「我們能讀給大家聽嗎?」他說:「要麼把書撕掉要麼自己默默看,就這麼兩條路。」我們悟到根本不該問他,他不讓我們修我們就不修了嗎?堂堂正正的學法環境必須去開創,這個警察的所作所為不正是對我們的考驗嗎?我們就坐成一圈學法,警察根本沒有理會。

後來有個弟子走過時,一個學員就按住書以為是警察來了。我說不用怕,人在法在只要心正他不敢動你。事實證明就是這樣。換了一個警察問我們看的是甚麼書,能不能給他看看,我們說:「你要想聽就一塊聽,不能給你看。」他轉了三圈也沒敢動這本書。又來了一個警察開始搗亂,又問一個女弟子能不背書,她說還背不下來,警察問:「你對得起你師父嗎?」那個女弟子哭了,然後那個警察又問我要是拿了我的書會怎樣,我說:「你要拿我的書我就去撞牆,你負得起這個責任嗎?」他倒是沒敢碰我的書,披頭蓋臉打了我一頓,我立刻悟到能不能維護好大法都應是我們弟子的責任,而且人家沒想真動我的書,我卻威脅人家,這不是爭鬥心夾雜著顯示心嗎?他一邊打我嘴裏一邊說給我德,還說把他那點好東西都給我,於是我真誠地向他道謝。

最後剩的人太少了,就又把我們帶到籠子裏了。樓上的警官問我是不是有書,我說是,他問我書在哪,我說就在兜裏,他說:「但是你不能給我是嗎?」我說是,他就說:「行行,拿進去吧。」剛一轉身,他就說:「書先放我這行嗎?走時候再給你。」我人的一面又上來了,覺得和他比較熟了不好意思拒絕,反正也呆不了多久了。就答應了。結果一進籠子就後悔了,大法修煉是沒有交換條件的,在籠子裏還是應該繼續學法的。看來大法修煉應該時時修心性,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同時又有了一個好消息,如果再沒有人來接我,我就可以堂堂正正地自己走了。我想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最初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地來堂堂正正地走的那一念是正確的。也許就有人不該被拘留,出去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我和籠子裏的弟子交流,發現他們背《洪吟》就被一個個揪出去打,學法煉功更不可能,而我們背書學法煉功都可以了。看來環境必須自己開創,誰都要自己修出來,不可能坐享前人的成果。而且關在一起的學員一定要有一個基本一致的認識。起碼要知道我們都是大法的一分子,是一個整體,都是為法而來的,要共同開創環境,不要把其他弟子的挨打等完全當作他們個人的磨難。

最後我們又幫他們打掃了一下衛生,浙江和廣州的兩位學員發現了很多書被放到了垃圾桶裏,就整理出來要求帶走,警察說走的時候給你們,我說:「反正你們也得給我,先放我包裏,等我走的時候就拎走了。」他們答應了。可廣州的弟子一定要將她手裏那幾本書帶到籠子裏,警察不讓,弟子說:「這根本沒有任何交換條件可言,我可以把書帶到任何地方。」就開始爭執起來,把她的書搶走了,給她帶上銅手銬塞到籠子裏,她一進去就衝過去一頭撞在牆上,"砰"的一聲,我的心揪了一下,但看來她似乎沒甚麼大礙,警察就把她拎出去打了她四頓。正在這時,接她的人來了,警察就讓她把書帶走了。我非常佩服她,最先說修煉沒有交換條件的是我,但我卻沒有像她那樣堅決徹底地做到。

(編者註﹕我們收到的原文到此為止。2000年2月8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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