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英,96年5月得法,深知按「真、善、忍」法理做人,做更高尚的人,善待一切。陳英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助人為樂。在校擔任副班長工作,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文體活動,被評為三好學生、受過各種獎勵,受到師生的好評;在家是媽媽的好幫手,鄰里都喜歡她。
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放取締法輪功報導,當晚陳英懷揣700元赴京護法。7月29日在天安門廣場家屬親人找到了陳英,當日中午乘直達佳市的列車。火車停靠秦皇島時,陳英乘家人買東西時下車走了。家屬和秦皇島站聯繫沒有找到。陳英到北京後又被抓,送到列車上交給乘警。因車剛進站要兩小時後開走,沒有人管陳英她們,三人乘機就走了。8月2日,陳英又被抓,給送到了駐京辦事處,8月3日晚從辦事處乘機走脫。4日,陳英所在學校校長和校保衛幹事、還有她的父親到北京接陳英撲了個空,找了一週也沒找到,有關負責人對校長、家屬講,等孩子到手給他們去電話。15日,陳英被抓,有關人員沒有通知學校、家屬。16日被押送回佳木斯,途中,2點34分,陳英上廁所,從廁所的窗口跳下車(在京秦線128公里處),火車開出20里才停下。列車長、李政委等趕到現場把陳英送到豐潤醫院。
16日晚5點來鐘,公安人員把我從單位帶到公安局,問我煉不煉了,我說了謊話:不煉了(我想見孩子)。等家人趕到豐潤賓館已是17日晚9點多,這才知道真相。李政委講16日晚看著已經不行就拔了氧氣,送到豐潤火葬廠冷凍。18日,中央電視台委託天津電視台採訪,我說了假話:徹底不煉了。當天和公安人員一起去了火葬廠,看過屍體,沒有讓看火化,下午2點多離開豐潤。
以前,我對公安、記者採訪說的都是謊話,《三江晚報》登的都是謊言,現在,我要講真話:我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邪教的帽子不摘掉,我護法的行為不會停止,李洪志老師做的事是最正的,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使人類道德回升,使修煉者做更高尚的人。今年3月29日,我和女兒一樣進京護法,在瀋陽去北京的客車上被查送到遣送站。4月3日,派出所和單位將我押送回佳市、送進拘留所,將我非法拘禁47天。在那裏,我的思想得到昇華,明白歪曲有關陳英的事實是對著李洪志老師、對著大法來的,我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
陳英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