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年1月3日午夜,一個南方的大法女弟子第五次被提審。她經多次地折磨身體已經很虛弱,但是她還是挺起精神走了出去。我們全體大法弟子都不能入睡,惦記著她的情況。大約過了一個多小時,她被警察拖了回來,臉色蒼白,上氣不接下氣。我們把她扶上鋪板。過了一會兒,她講:提審時警察讓我說出姓名地址,我不說,提審員退出,進來三個警察進行逼問。把我穿的鞋(拘留所的塑料底新布鞋)強行拖下,用鞋底抽打嘴巴,打得滿臉都是鞋底印。接著一個警察穿著大皮鞋站在我雙腿上使勁踩,其他兩個輪番地對我又踢又罵,同時嚷著:「說不說?說不說?」。我始終沒說。後來它們就用電棍電我的嘴、鼻子、耳朵、前額、頭頂、雙手,最後打累了才罷手。同時還有一南方女弟子提審時被打。
2)2001年1月4日早晨,一個18歲的女弟子被叫去照相,她堅決不去,全體弟子護著她。警察便叫來三個男犯人,衝進來狠打我們,踩著弟子身上打,最後把那個女弟子倒提(拎著兩腳)出去。接著管教問:「有幾個沒吃飯?」,犯人答「六個」。於是強行給絕食的弟子灌食,不配合的便打,綁在凳子上,一邊打嘴巴,一邊往裏灌,接連三天,有兩個弟子被折磨得起不來了。
3)進去時若有紗巾,皮帶,手套,皮鞋等物品一律給扔掉。一個女管教(個子不高,紮著馬尾巴)非常狠,見不少弟子的褲子有鐵扣,就讓打掃衛生的犯人直接扔掉。
4)剋扣大法弟子錢財,每個學員帶的錢,若在150元以下就讓買被褥,號服,鞋等,放人時不給退款。有多餘錢放人時不管多少又被押送的管教全部拿走,說是交伙食費和買車票,真是蠻不講理,肆無忌憚。
北京豐台看守所惡警
最狠的一個是一個老幹警,據說是退休返聘的,大高個子,長方形臉,一臉橫肉,張口罵人,伸手打人。女的最兇狠是一個科長,純是一副魔鬼相,一呲牙非常兇,滿口髒話,打人不眨眼。
還有一個甚麼處長也是人性全無,出口閉口全是罵人話,培養了一大批流氓打手。還有被犯人稱為大管教,小管教(大管教的徒弟)也非常陰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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