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安門護法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月22日】 12月29日,在天安門廣場,我和幾個大法弟子被便衣打翻在地,我一抬頭看見幾米處5-6名大法弟子在打橫幅,便衣要槍橫幅。我立即衝過去,剛走幾步,就被便衣絆倒在地,並踩上一隻腳。如是者三次,終於能跟同修一起保護大法橫幅。最後便衣推我們上警車,大家不肯上,便衣就展開拳腳工夫。一便衣把我按倒在地,一手揪住我左後腦頭髮,將我的頭往地磚上撞了四下,然後兩個便衣抬我上警車。我一摸後腦,已少了一縷頭髮。到了天安門分局,前額也鼓起了一個包。

下午5點左右我被送去迎風街派出所,因拒絕搜身,警察用手銬將我雙手反扣在後腰,強行搜身,搜完後半小時才將手銬解開。最後決定將我送到燕山拘留所(屬北京市房山區)。在燕山拘留所,我認為自己不是犯人,不配合照相,「啪」重重地又被打了一耳光,因不簽字、不按指紋,結果把那幾個幹警惹火了,三個幹警一起對我展開拳腳,突然踢在我會陰處,結果1月1日來例假,比平時提前了8天,頭兩天排出來的都是陳舊的血塊,整個例假持續9天,比平時多了5天。

迎風街的一名幹警,人長得很斯文,臉白白的,帶付眼鏡,身高約1.77米,打人時便獸性大發,與平時判若兩人。

燕山拘留所有一個副所長,身高約1.71米,大肚子,短脖子,黑皮膚,滿臉肥肉。也是踢人沒商量,每次帶人來視察,有學員因絕食已全身無力,無法挪開身體,副所長在眾目睽睽之下,一腳踢開學員雙腳,毫無人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