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李洪志師父在經文《大法堅不可摧》中指出:「告訴大家,中國大陸上所有發生的一切天災人禍,已經是針對那裏眾生對大法犯下罪惡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災禍就將開始。目前所有對大法犯過罪的惡人,在對大法弟子所謂的邪惡考驗中沒有利用價值了的已經開始遭惡報,從現在開始會大量出現。」時至今日,全國各地越來越多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不法官員及公安或者突發意外傷害,或暴病,暴死,或者由於其作奸犯科的罪行而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今年10月以來,瀋陽正副市長和14名政府及政法系統的不法官員貪污腐化的罪行相繼被揭露出來,受到了嚴厲的法律制裁。在此我們大法弟子鄭重的警告那些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政府工作人員及不法警察: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善待心懷「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趕快懸崖勒馬,停止作惡,痛改前非!否則,待到真相大白於天下時,等待你們的不僅是法律的懲罰,社會的唾棄,更會在地獄的層層被滅盡中被淘汰!
且看以下報導,我們不難看到,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惡徒,從上到下,皆是品行不端,作奸犯科,腐敗墮落之人,都有著相似的邪惡本性,所以才會追隨江氏集團,殘酷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善良高尚的大法弟子。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善惡有報終有時。
報導說,慕綏新、馬向東貪污受賄等案件,涉及領導幹部人數之多,涉案金額之大,所造成的後果之嚴重,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所罕見的。
報導說,遼寧省大連市、江蘇省南京市等7個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其進行了公開宣判:罰判處慕綏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判處馬向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公司人員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並罰判處郭久嗣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受賄罪並罰判處寧先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非法經營罪並罰判處周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賈永祥因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梁福全因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瀋陽市政協原副主席、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因受賄罪、貪污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
原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劉實因故意洩露國家機密罪、貪污罪、受賄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瀋陽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田英傑因貪污罪、單位受賄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原瀋陽市國稅局局長趙士春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個月。
此外,瀋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遲若岩因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瀋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泰明因受賄罪、行賄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
瀋陽市財政局原局長李經芳因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瀋陽市財政局辦公室原主任馬聲因貪污罪、受賄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
遼寧高明集團董事長劉寶印因行賄罪、偷稅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各犯均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或部份財產,或處罰金。
原瀋陽市煙草專賣局局長周偉在任職期間,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並侵吞巨額公款。經遼寧省紀委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經遼寧省煙草專賣局決定,給予開除公職處分。
人啊,清醒過來吧!善惡有報乃宇宙的法理,自己的一念也就定下自己的未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8/16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