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議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的殘酷典型。縣議會決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該決議強烈要求中國(江澤民)政府,溫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尊重所有人包括法輪功修煉者的思想和言論自由,並將此決議發送給以上有關的中國政府官員。
決議全文:
1077-2001號決議
2001年10月25日
鑑於,法輪功,又名法輪大法,是眾多新澤西州及聯合郡居民的一種生活方式與原則;並且,
鑑於,法輪功的法理中心是真,善,忍;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表達他們對言論自由及人權的信仰;並且,
鑑於,法輪功學員稱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表達他們的信仰自由被迫害,逮捕與拘留;並且,
鑑於,美國國務院要求中國尊重思想,良知與宗教的自由;允許所有的人自由地實踐他們的信念;並且,
鑑於,聯合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溫州市府是姊妹市的關係:
現在,因此,聯合郡政府決定正式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溫州市府及浙江省府尊重所有人民的思想和言論自由,包括那些修煉法輪功的人。
更進一步決定讚譽本地學員堅定不移地表達他們的信念及自由意願。
更進一步決定給予於10月25日在伊莉沙白市舉辦的法輪功介紹研討會支持。
更進一步決定將此決議在適當的準備下於法輪功介紹研討會展示;並遞交中國溫州市及浙江省有關政府官員。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6/16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