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西城區公安局一青年警察的暴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2月22日】法輪大法是真正能使修煉人道德昇華、思想境界提高,進而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發展,社會道德風尚改善的好功法,但江澤民卻一意孤行,變本加厲地進行越來越嚴酷的迫害。我非常清醒,「4.25」以來每一次加深迫害,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符合事實,電視、報紙對法輪功的報導與批判,都是歪曲、捏造事實和惡意的誹謗。它欺騙、迷惑不了我們真修弟子,反倒錘煉了我們堅修的意志,堅定了我們同化「真善忍」的信念,可是卻坑苦了廣大不了解真象的中國百姓,損害了國家、民族利益。不讓堅持「真、善、忍」,專門打壓做好人的修煉人,本身不就是「假、惡、暴」猖獗、惡人橫行嗎?中國腐敗現象、社會風氣的惡化人所共知,當權小人卻懲善揚惡,禍國殃民哪!更危險的是這種迫害狂式的鎮壓,敗壞人心會使眾生生命永遠遭劫呀。

看到這些,我非常痛心,而且著急,在上訪等於坐牢的情況下,我只好再一次於2000年12月17日,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請願,想以此喚醒善念尚存的人們,為他們自己生命的永遠負責,做出真正的選擇。當時我被廣場上的警察和便衣揪著頭髮,仰面朝天拖走,拽到了警車上,押到天安門分局派出所,下午轉押到西城區看守所。在那裏經歷了一場「煉獄」。

大約5點多,西城區公安局預審處的一個青年惡警單獨提審我。他不報身份,據看守所的管教說,他是預審處的。我沒有錯,不想讓遣送回去非法關押,我要在北京護法。所以我拒絕回答姓名、住址。結果此人脫掉上衣,解下領帶,對我大施淫威,先是打耳光,左右開弓,我也記不清打了多少,然後把我的胳膊擰到背後,還死勁往上提,擰得我頭都扎到了地上,他就又用腳踩我的頭,還抓住我的手指用力往後掰或往前折。我說:「人民警察,不准打人!」他更惱羞成怒,凶殘地折磨我。我幾次從椅子上滑下來,他就拳打腳踢,甚至用穿著大皮靴的腳恨命地亂跺,直至我爬起來,他還抓住我頭髮往牆上撞。為了防止我往下滑,他用鐵鏈子把我捆在椅子上,然後抓住頭髮往後撞牆,一會兒又朝前往下壓,用腳蹬在頭上,往下死命踩,我幾次喘不上氣來,近於窒息。但我仍不說一個字,這個惡警沒招了,就使出流氓手段,踹我的下身處,或用腳死勁地蹬住下身處,手往後按頭。還用手掐我大腿內側,掐我的乳房,用手指戳我的乳房,用腳踢乳房,每一下都痛得我倒抽氣,他打累了就氣急敗壞地撕《轉法輪》,燒老師法像,還喊別人再給他複印20張來燒。我說:「你不要燒我的老師的法像,你燒我好了!」這個毫無人性的暴徒,竟用打火機燒我的十指。

他使盡各種惡毒的手段折磨我,他反覆施暴好幾個回合,大約四個多小時,我決不向邪惡低頭。在三個多小時的時候,進來一個女警察,見到他這樣濫施酷刑,慘不忍睹,說:「你太殘忍了,我真受不了!」這個暴徒氣呼呼地說:「都三個多小時了,他還不說。」女警趕快走掉了。後來他邊折磨我,邊給一個女人打電話談情說愛,真是恬不知恥,禽獸不如,最後他沒轍了,自己編造了筆錄去交差。

回到監室以後,二十多位大法弟子見到我被打成那樣,決定集體絕食抗議,向看守所長陳情,希望轉達我們的訴求:「禁止預審處對大法弟子施暴」。看守所長見狀,也覺得太過份了,答應向公安局反映。

第二天晚上8點左右,我又被這個惡警一人提審,他沒穿警服,穿者灰色休閒服,手拿電棍,一副困獸猶鬥的兇像,一進門便把門關上,兇狠惡煞地說:「我讓你不說,今天死了也得說。」他就把我綁到椅子上,開始用電棍電我,先是電手,專電十指指縫,然電頭,從左側太陽穴開始電了一圈,接著電人中穴,電嘴裏,電牙,電全身,惡狠地用腳踩住像打衝擊鑽一樣地電,還電兩腿內側、咽喉處、後脖根、乳房等。我仍不說哪來的,他就脫下我的鞋,先用塑料底鞋打腳掌,打腳面,當時就腫了,還不罷休,直到打得血肉模糊,接著再用電棍電腳心,腳面,我不向邪惡屈服,他又打我的手,用鞋打,用書背砍,把手打得腫得很高,直到血肉模糊,再電。後來就抄起木棍亂打、暴打頭、全身都打遍了。把棍子都打折了,又拿起斷棍子戳我的小腹,後又換來棍子打。兩次提審打我,他怕我叫喊被人知道,都用髒布把我的嘴塞住。他見暴打不起作用,就用髒掃帚沒頭沒臉地亂掃亂刷。後來,他竟用髒布塞住我的嘴,堵住鼻子再把頭扭向一側向下窩,長時間不讓出氣想窒息死我。

可能他的毒招已經使盡了,他累得不行了,就讓我頭向下彎,兩手向後翹,所謂的「飛」,或蹲馬步。這樣蹂躪了我三個小時,直到監察來檢查工作發現。因為他即不穿警服,又單個一人提審,都是違法的,還刑訊逼供,就給他做了記錄並簽了字。監察走後,他當著我的面就向其上級求救,不一會其領導到場,才讓我停止蹲馬步。竟當著我面他們在一起商量對付上級檢查的對策,這就是江澤民縱容下的京城警察,無法無天、無恥、無人性到了何等地步。

他們當時就慌了手腳,匆匆地就把我送回了監室,我是以最大的毅力,一步一步挪回去的,可是我的腿抬不起來了,邁不過監室的門檻,監室的犯人一看,非常驚駭,怕出生命危險,喊來了所長,所長當即帶我去醫務室檢查,正檢查的時候,我就昏死過去了。他們立即送出去急救。因為我被救活過來的時候,在擔架上看見樓頂牌子上寫著「北京急救中心」。檢查結果他們卻不告訴我,但我自己感覺到:肺部有內傷、咳血、氣憋、痰多、胸骨骨折、左側腰部軟肋骨折、小便尿血、手不能拿東西(可能肌腱受傷)。渾身上下到處是外傷,到處青紫。幾天不能起床,大小便、睡覺、翻身都得別人抬、扶。

西城區公安局怕我揭發他們的罪惡,在我從急救中心回來後,局長、主任馬上來做我的工作,替那個惡警求饒。我心想,當惡人也真可憐,惡時氣勢洶洶,承擔責任時卻斷了脊梁。為了抗議這種暴行,獲得自由,我和同監室的學員絕食7天。他們怕我死在獄中,才放我出來,把我拉到三環外。

對我濫施酷刑的惡警,在西城區公安局預審處工作,約30歲,小白臉,中等個,由於他不穿警服,我沒看見他的警號,他提審我時根本不做任何介紹。至今也不知道他是雇佣來的流氓還是警察,可能是「假、惡、醜」者心虛吧!請有正義感的知情者提供詳細情況,以備條件成熟時起訴。

(大陸弟子供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