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元月,我衝破層層阻擋,冒著生命危險,走到天安門護法,喊出:「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師父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的呼聲。當天得知在天安門被抓的群眾有4000多人,正義的呼聲在天安門此起彼伏,頗為壯觀,震撼了在場的每個人。我和被抓的功友一樣,遭到惡警的毒打,他們強行把我們拉到公安分局,再分到各派出所,在那裏,他們使用各種手段摧殘我們(包括老人和婦女)。惡警給我們脫光衣服在室外凍著,逼我們講出姓名和住址。我幾乎被折磨的昏倒過去。第二天,我被送到北京崇文區看守所,看守所的管教在背後指使犯人用各種手段毆打我、折磨我。那天氣溫是零下16度,他們扒光我衣服,用涼水澆灌我,我當時只念「法輪大法好」,「李洪志大師好」。心無雜念,放下生死。不管怎樣的折磨我,自己都沒有痛苦的感覺,沖涼水卻越衝越熱,毒打之後竟沒有留下一點傷痕。我體驗到了師父的洪大慈悲和大法的神奇威力。我悟到:只要一心想著大法,想著自己是來護法的,不想自己的得失和生死,就是純淨心態,就能面對磨難,坦然不動,就能護法到底,窒息邪惡。
這樣17天後,我一直沒有講出姓名和地址。從看守所放出來時,管教和打我的犯人也改變了對我的態度。
以上有不對的地方請予以指正。
(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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