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所要幹的就是我們要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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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22日】 我是大陸大法弟子,2000年11月1日來到了北京天安門。剛剛走到金水橋邊,立即有一個穿警服的走過來,叫我誹謗恩師,我拒絕後惡警強行把我拽到金水橋派出所,推進了鐵籠子,這時裏邊已經關押了10名大法弟子。

警車來了,惡警們惡狠狠的逼迫我們上車,大家已經說好了:不配合邪惡,高喊正法口號。於是我們一邊抗爭一邊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恩師清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一個穿便衣的小伙子拳打腳踢把我拽上了警車,我們拉開汽車玻璃繼續高喊著,一路來到了天安門分局。

11月的北京天氣很冷,這裏的警察硬叫我脫下棉衣,叫我把手放在椅子靠背上。這樣他們用電棍抽打胳膊。我善意的告訴他們:「你們不要這樣對待大法弟子,我們學法輪大法做好人沒有錯!再說現在講依法治國,你們不能執法犯法呀!」可是他們不但不聽,反而變本加厲更加惡毒了,大聲嚎叫著:打的就是你!他們狠命的抽打我,使我的頭部、兩臂、大腿及臀部沒有一塊好地方,青一塊紫一塊的,他們還用電棍堵我的嘴,使我痛苦之極。他們邪惡表現到了極點……

這些執法犯法者肆意行惡,毫無顧忌,正義無處伸張,國家強制力成了邪惡的保護傘。後來我被駐京辦送回當地派出所,一個姓韓的所長又對我大洩私憤,用盡力氣打我的臉,打得我疼痛難忍。在我周身是被打的傷痕極度痛苦的情況下,無端把我拘留了15天,之後又在街道辦事處非法關押4天,還逼我交「罰款」5000元,我無過錯何來罰款?我拒絕了他們這種無理要求;他們又降低到3000元,我還拒交;他們又降低到500元,我說500元也不給,邪惡所要幹的就是我們要抵制的!結果他們只好把我放了。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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