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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大法弟子喬興霞在精神病院遭受摧殘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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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25日】 一、受害人情況:喬興霞,女,40歲。山東省濟寧市塑料二廠(現玩具廠)裁剪工人。家庭成員有丈夫、兒子、父母及弟弟等。本人身體健康,無精神病,無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經過:喬興霞因在快活林煉功被抓,被送至濟寧市看守所拘留17天後,公安、單位給家人施加壓力,於99年12月17日被強行送入濟寧市精神病院住院。第三天開始院方將她強制按在床上灌藥,前十天每次一片,十天後每次兩片。被關計22天。

受害人無論在何種方式的迫害下,堅持修煉大法,入院時被迫繳納人民幣2000元,並讓家人在住院文件上簽字。

三、入院後情況:
1、醫院名稱:濟寧市精神病醫院五區
2、主治醫生:有一姓王的護士長,其他不詳。
3、未經任何檢查定為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說明診斷結果和治療方案。
5、受害者無病,不服從醫生用藥,被強行捆綁、打、往嘴裏塞,不吃藥護士不離開。
6、口服用藥,藥名不讓知道。
用藥後,口乾、澀、燥。舌頭不好使,腿站不穩,不能行走,煩躁,渾身疼痛難忍,腿亂蹬,亂抓亂撓。口服藥後,渾身癱軟無力,記憶力減退,頭痛,昏睡,心神不安等。

四、出院情況:家人給公安及醫院送了6000多元的禮,才於2000年元月8日出院,無任何診斷說明。

被同樣迫害的大法弟子還有:
盧冬梅,女,35歲,濟寧市魯興房地產開發公司職員,被關在同一精神病醫院達2個多月之久,出院時神智不清,不能行走,其它情況與上面大體相似。
李奉至,男,24歲,原濟寧市口腔醫院職工(後因為煉功被單位除名),被關在同一精神病醫院達二個多月之久,出院時,舌不能抽回、奄奄一息,現被關在濟南王村勞教所,其它情況不詳。
王繼明,男,40歲左右,濟寧市傳染病醫院工人,被關在同一精神病醫院達一個多月之久,其它情況不詳。
石淑萍,女,48歲,濟寧市中醫醫院醫生,被關在同一精神病醫院,現被關在濟南王村勞教所,其它情況不詳。
由於濟寧公安的違法犯罪行為,濟寧的功友聯繫十分困難,尚有其他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具體情況還不清楚。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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