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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簽名」侵犯人權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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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6日】 「人權」一詞本是西方社會常常用來譴責中共的,中共的護身符就是「干涉內政」。雖然它不准別人用人權來指責它,但它自己卻要用「人權」來為自己惡劣的人權辯護。江澤民一夥最近搞起的針對法輪功的「保障人權百萬簽名」的政治運動,本身就是一次嚴重侵犯人權的鬧劇。

1、「百萬簽名」這個提法侵犯了大多數中國公民的人權

這個「百萬簽名」的目的無非是為了向國內國際輿論表明鎮壓法輪功是得到民意支持的。中國有13億人民,就算中國政府拿到百萬個支持者的簽名,那另外12億9千9百萬中國人的民意哪裏去了呢?他們的基本人權是不是被剝奪了呢?要真正表達民意,至少要用「6億5千萬零1人簽名」,而非「百萬簽名」。「百萬簽名」侵犯了大多數中國公民的人權。

2、「百萬簽名」侵犯了反對鎮壓的公民的人權

通常人們為某事徵集簽名,是為了凝聚支持者的力量,然後向有關當局提出申訴。江澤民搞的這個「百萬簽名」卻不是這種意義上的簽名活動。它本身就是決策者,鎮壓都持續1年半了,這時才來尋求民意,正好說明它在1年半前作出決定時是沒有民意的,至少不知道民意。如果它真希望觀測一下現在的民意來決定下一步如何作,它就應該徵集支持和反對兩方面的簽名,這才具有真正的民意效果。就像美國總統大選,蓋洛普民意測驗滿天飛,一定不是只找一幫支持某個候選人的,而是具足隨機性的一個群體。但這種民意測驗也只侷限於民間行為,只是參考,本身決不可作為決策,因為它只是一個抽樣調查。政府的總統大選是一定要讓所有願意參與投票的公民都有機會表達意見的。

所以,要是江澤民想體會一下民意測驗,就不應排斥反對者,忘掉他們的人權;如果江澤民是想以此結果證明其決策的正確性,那就得讓全中國願意參加的公民都有機會在不受壓力下獨立表達支持或反對的意見。一句話,「百萬簽名」侵犯了不支持者的人權。

3、「百萬簽名」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權

從99年7月以來,中國的所有媒體都是政府控制的聲音,聽不到任何法輪功方面的辯護之詞,拒絕任何方面的獨立調查。大陸學員散發傳單,下載互聯網材料都要被判重刑。大陸公民被官方輿論強行洗腦,灌輸各種謊言,完全被政府剝奪了對事情真相的知情權。

在這種情況搞的簽名活動根本就不能反映當事人的真正態度,所以簽名是無效的。

4、「百萬簽名」侵犯了學生的基本人權

簽名運動深入校園,連小學生都不放過。他們還未成年,根本不懂得這些政治運動。讓教師教唆督促他們去簽甚麼名,卷如成人陷阱,把小孩當猴耍,侮辱了小孩純真的獨立人格,侵犯了學生的基本人權。

5、「百萬簽名」侵犯了公民的自主行事權

就像歷次群眾運動一樣,簽名運動從上到下層層施壓,攤派名額,採用開除,下崗,勞教等各種處罰,威逼,強迫公民去簽名。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自主行事權。在這種情況搞的簽名活動根本就不能反映當事人的真正態度。

6、「百萬簽名」使政府決策惡性循環,使人權更加惡劣

組織者通過這種沒有知情權,沒有獨立行事權,單方面徵集簽名的運動,企圖為其錯誤的決策尋找藉口,矇騙中國民眾,為進一步升級鎮壓作準備,逃避國際輿論的譴責,必將使江澤民一夥更加肆無忌憚,墮入決策的惡性循環,使人權更加惡劣。所以這種「百萬簽名」是有害的,對中國的長期人權狀況將雪上加霜。

7、「百萬簽名」欺騙聯合國,損害人類人權理念

傳聞江澤民一夥要把這個「百萬簽名」提交給聯合國,為其鎮壓法輪功開脫,逃避人權譴責。人權記錄劣跡斑斑的江澤民一夥採用嚴重侵犯人權的卑劣手段搞的這個簽名,本身就是對人權的玷污,還敢拿到聯合國招搖撞騙,足令聯合國蒙羞。我們應該把這個「百萬簽名」的真相,包括一些具體的案例整理出來,呈交給聯合國。

或者,我們將計就計,讓聯合國敦促中國政府來一次真正的中國人民全體大簽名,允許法輪功的聲音,讓人民獨立自主地作出選擇。雖然不可行,但中國政府不敢答應本身就是在道義上失去了份量,讓它的「百萬簽名」鬧劇貽笑天下。

三個月的鋪天蓋地,才想起讓人大立個法以昭示「依法」治國;十八個月的血雨腥風,才想起搞個百萬簽名來顯示其民意所在。一個疑團重重的自焚慘案,被用來無限上綱上線。江澤民因為個人情緒化而發動的這一場與無辜百姓的」階級鬥爭」,從一開始就陷入缺乏合法性的窘境。所以十幾個月來江澤民就一直在尋找掩蓋其個人情緒化後果的合法性外衣。

只可惜,一個不懂得尊重人權的獨裁者,無論怎麼演戲,玩「人權」註定是外行,「百萬簽名」只能是鬧劇一場!

(靜觀 3/5/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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