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堅定的正念維護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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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4日】自94年得法以後,我就全身心地投入正法修煉。到各地交流切磋,給貧困偏遠地區發放大法資料。

99年5月,市公安局一處以發資料為名,拘捕了我的丈夫。我被迫流離失所。同年8月被捕,在獄中我堅信大法,關押8個月後,警察以"非法經營罪"將我判刑一年。

2000年10月我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打得遍體鱗傷,後到駐京辦又被他們打得渾身是傷,有個張科長不停地打我的耳光,直到將手打痛。在駐京辦被非法關押18天,回當地後又被非法拘留15天。在當地公安局我告訴他們:我只講了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就被抓、被打。並將身上的傷給他們看,請他們在筆錄上做證,被他們拒絕了,說這不是他們的工作範圍。我告訴他們,當一個公民被打,警察就有責任、有義務追究並向上級反映,你不是一個秉公執法的警察。從北京到當地接觸了那麼多的警察,原以為可以遇到一個真正為人民服務的正派警察,卻沒有一個警察敢講真話,而法輪大法的學員是敢講真話的,你們不配問我。我拒絕簽字,並正告他:你對我作出的拘留決定是違法的,你明知我沒有任何錯,而造成我傷害的人卻逍遙法外,以後我一定要去告你。他一直沉默不語。他們科長威脅我,說將我的城市戶口轉到農村去。我笑著說:無論你怎麼做我都不怕,在哪裏我都要講真話,你們這樣做只會讓我更加看清楚誰正、誰邪。他無言以對。

2000年12月,我再次到北京上訪。這次天安門的警察更惡毒,用條幅勒緊我的脖子,致使我三次窒息,險些失去生命。有位女弟子的臉上被打開了一寸多長的口子,鮮血直湧,我拿出紙巾幫她止血,卻被打她的警察搶去擦手。我正告他:你太不講理,簡直禽獸不如。我一直不配合他們非法行為,後被送往北京密雲看守所。我拒絕拍照,他們把我的手、腳銬在板鐐上,用針扎我,用穿著皮靴的腳踩我的臉,我不斷地告訴他們:這麼多人為甚麼要不惜生命衛護大法,你們這樣做會有報應的。有個判刑三年在外勞動的人趁他們不在時說:我非常佩服你們。傍晚我又被送到密雲穆家裕派出所,他們先是哄騙,要我說出姓名。後要我脫去外衣,雙手反銬在結冰的室外。五個人輪流不停地逼問到天亮,見毫無結果,所長胡國勝上來狠毒地抽打我,我正視著這個邪惡之人:告訴我你的警號是多少,我現在雖然不能告你,但在不久的將來,我一定要將你告上法庭。他又將我雙手拉開,十字銬在籃球架上,腳尖不能著地。不一會,我的雙手失去知覺,兩隻手變得黢黑。我已將生死度外,並不覺疼。他們搖著頭把我放下了。其中一個年輕的說:她還真堅強。所長胡國勝又將我帶進他的辦公室,問我到底怎樣才肯說。我告訴他:我們就為講一句真話,已有很多人被抓、被打,甚至失去寶貴的生命,你們打死人算自殺我也不怕。我要求無條件釋放。他聽後無可奈何地把我送回了密雲看守所。

過後,我們被秘密送到遼寧看守所。在哪裏我們集體絕食18天,他們對我們強行治療,說我們是精神病人,被幾個男人用繩子捆綁在床上。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對我們進行迫害。因我有執著,被當地公安接回,拘留15天。在拘留所,我繼續絕食,並拒絕勞動、做操等強加的行為,每天讀經文給學員聽,公開煉功。後來管教看見也不管了。15天後又將我送到洗腦班,我照樣學法、煉功。第二天我堂堂正正地從洗腦班走了出來。

有一天我在街上迎面看見市公安局一處曾審問過我的人,他和我僅幾步之遙,卻沒有認出我,我知道是他看不見我了。

今年5月,我和母親給獄中的丈夫送物品,送進去的經文被他們發現了,早已等在那裏抓我的人將我帶到了公安局。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連姓名也不講。科長拿來充滿謊言的文章要讀給我聽,我用正念告訴他:你敢讀,後果自負。他甚麼也沒說出來。下午他們要送走我,我坐在那裏不動,心存正念:今天誰也動不了我。果然沒人敢動我。晚上安排2人值班看著我,我發正念要他們睡覺,次日凌晨我醒後見那2人已睡得爛熟。我推開門,從持槍的警衛身邊大自在地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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