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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北京釋港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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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8月15日】被北京當局扣押逾一個月的香港法輪功學員陳旭濤,於上週六晚獲釋返港,但遭內地當局沒收回鄉證,五年內不得返回內地。他指公安曾表示其母在港的行動令他延遲獲釋。曾於本月初到入境處求助的陳母劉玉玲則謂,兒子的釋放比她預期中來得早,也很滿意政府的幫助。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當局根據一貫的機制向陳旭濤的家人提供可行和合理的協助,並已於昨日聯絡他們,了解情況,返港後的陳旭濤亦撤銷了一切求助的要求。

劉玉玲在本月二日下午到入境處報案,職員表示會儘快處理其個案,並在翌日致電給她,說已把有關的公函傳真到北京公安部門。

陳旭濤昨日坦言,對被捕並不感到驚訝,因為早在一年多前,他曾到公安局報案,當時已得知自己一直被跟蹤。他憶述一名公安對他說:「你現在還有沒有練法輪功呀,你不要再練了。你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你在做甚麼,不論有誰到你家裏,你到哪裏去,或是和誰見面,我們也一清二楚。」

他謂:「唯一的心情是無奈!但我問心無愧,只有面對……被放出來也是意料中事。」劉玉玲則表示,一直盼望兒子能夠回港,現在他能獲釋對她來說是好消息,並希望每位被內地扣押的法輪功學員都能獲釋。

陳旭濤在北京出生及長大,雖於九一年七月來港工作定居,仍較喜歡內地的生活,所以自九九年底開始,受聘於北京一家中美合資的空調材料公司為項目經理。上月十二日,五、六名便衣公安到他朝陽區的住所外敲門,並隨即衝入屋內大肆搜查。

「他們拿的是空白的、未填寫好的搜查令,喜歡去誰的家都可以!……他們在我家中逗留了兩、三小時,尋找有關法輪功的資料,把我當成是間諜般懷疑我。」陳旭濤略帶不滿地說。公安其後指他觸犯中國刑法,把他拘捕,並帶走有關法輪功的書籍和錄影帶,沒收他的手提電話和電腦。

翌日,他被帶到朝陽區看守所,扣押期間不准與外界溝通,只在七月底與父親通過一次電話。直至上週五晚,即劉玉玲為拯救他而作出「救援步行」的最後一天,公安告訴他:「你母親在香港與其他人做了些我們覺得很不好的事,令到釋放你的手續麻煩了。」他才知道自己將會獲釋。第二天,公安局開會後,決定把他送回香港,但在機場沒收其回鄉證,告訴他五年內不得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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