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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萬美元的民事訴訟判決趙志飛犯有被指控的罪行

——起訴中國高級官員的原告被捕,被剝奪與外界的一切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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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15日】五千萬美元重大民事起訴案判定湖北省公安廳廳長犯有「非法致死,酷刑,非法監禁和反人類罪」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001年1月13日紐約消息,來自中國內部的消息證實,起訴湖北省公安廳廳長趙志飛的原告彭亮已經被武漢市公安局二局七處逮捕。彭亮的現況不明,因為當局不允許任何家人和朋友探視他或與他通話。

最近,彭亮的親戚遠從新疆等地趕到武漢,但被拒絕探視,並被告知他們只能留下一些衣物以及其他小的個人用品。

此前,來自中國內部的消息指出,彭亮在2001年8月30日被捕,但隨後就失蹤了。直到上週以前,他一直下落不明。上週發現他已經被武漢市公安局逮捕,並被關押在武漢市二局七處。

原告在弟弟與母親被湖北警察折磨致死後委託律師提起法律訴訟。

2001年7月,彭亮在其弟弟和母親被趙志飛所在的湖北省的警察酷刑折磨致死後,授權在美國的法輪功修煉者起訴趙志飛。大量的目擊者證實警察在2001年1月9日毒打彭亮的弟弟彭敏,造成他脊椎第五塊骨頭粉碎性骨折、頸椎壓縮骨折,使得彭敏完全癱瘓。彭敏死於2001年4月6日。彭亮的母親李瑩秀於2001年4月29日與她的兒子死在同一家醫院。她的丈夫老彭在檢查她的身體時發現妻子的頭部有多處傷口,口中有凝固的濃血。警察告訴他李瑩秀的死因是在她兒子死後「講話太多了」。

五千萬美元的民事訴訟判決趙志飛犯有被指控的罪行

2001年12月21日,美國法院法官丹尼斯﹒考特(Denise Cote)對趙志飛進行缺席判決,趙在該五千萬美元民事訴訟中敗訴。起訴書指控趙對其所轄湖北省的法輪大法修煉者犯有非法致死,酷刑,非法監禁和反人類罪行,並違反了其他國際人權法律。

本案律師之一泰瑞.瑪什(Terri Marsh)指出下一步可能確保趙志飛將無法再訪問美國。她說:「我們預計他的簽證不會更新,雖然我們尚未得到官方的正式確認」。

趙對起訴回應以大搜捕和宣傳戰

趙志飛在紐約市收到法庭傳票後,據信他第二日便匆匆乘機返回中國,迄今再未入美國境內。據可靠消息,趙返回中國後不久,就開始在湖北省大規模搜捕彭亮和其他法輪功修煉者。那些被認為幫助彭亮「通過互聯網傳遞消息」的人尤其是搜捕重點。武昌地區被公安懷疑和彭亮有關的很多法輪功學員因此被捕並遭受酷刑。

接著,在10月初的華盛頓DC中美人權對話期間,由中國國家掌控媒體發起的宣傳戰攻擊對趙的起訴,並宣稱彭亮的弟弟和母親都是自然死亡。

瑪什女士特別指出:「趙沒有直接就這些指控進行辯論,反而做出以下雙重反應:1) 唆使搜捕彭亮和其他被懷疑幫助他的人。2)發動媒體宣傳戰,用謊言歪曲事實。他們試圖通過國家掌控的媒體以及恐怖主義宣傳機器偽造『事實』,顛倒黑白。」瑪什女士繼續說,「現在彭亮僅僅因為提起訴訟就被非法逮捕,並被切斷與外界的聯繫。我們要求釋放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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