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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頭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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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30日】付麒謀,泊頭市大法弟子。在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於2001年5月被泊頭市公安局國安大隊非法抓捕,關進拘留所。小付多次寫書面材料進行申訴,卻無人理睬。為此小付用絕食來抗議公安部門的執法違法行為,但卻遭到泊頭市看守所的非人折磨,長達半年之久,並於2001年11月下旬被非法送去勞教,至今家屬未接到任何公安部門的判決通知書,送往何處下落不明。作為執法部門,正常的司法程序都沒有,是不是知法犯法?試想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這次被非法送去勞教的大法弟子共有五人,後因健康原因有三人被勞教所退回,現仍被非法關押在泊頭市看守所。

2001年十一期間,泊頭市公安局為防止大法弟子進京申訴,強迫大法弟子寫保證書,不進京、不上訪、不串聯等無理要求,並強行收繳身份證、戶口本。

從十月份開始,有5名修煉大法的退休教師的工資被扣,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說明和說法,而且不讓詢問,至今這些教師沒有收到關於工資的隻言片語,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2002年元旦將近。泊頭市公安局市政府懼怕大法弟子進京申訴,再一次加緊對大法的迫害,強迫大法弟子交出身份證,並索要照片將大法弟子上網存檔,以對大法弟子進行布控監視。

元旦前夕,泊頭市公安局國安大隊強行把大法弟子蔡國勝及其母親抓去進行洗腦,母子二人立場堅定,至今已絕食抗議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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