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女大法弟子的丈夫,對妻子修煉大法十分支持。一次妻子被派出所惡警無故抓走,並送進看守所準備勞教。他深知江xx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殘暴手段,決心把妻子救出來。他給派出所寫了一封信,經派出所研究,這是一封「威脅信」,將他非法勞教一年,但又怕激起民憤,被迫將女大法弟子放出。他說:只要我的妻子沒事,我吃點苦無所謂。在拘留所裏,他對煉功的大法弟子說;你們煉你們的,我不會監視你們的,我也算半個法輪功呢!
2、一大法弟子的老父親對真相非常了解。有一次派出所惡警預謀綁架大法弟子,到家中謊稱開會讓大法弟子去,大法弟子一時沒有識破詭計,正準備要去,被老父親一把拽住,大聲說道;難道你看不出來嗎?他們是騙你的,他們是想抓你啊!大法弟子馬上明白予以抵制,使得惡警沒有達到目的。
3、一大法弟子被派出所惡警綁架。其家屬立即組織親戚們到派出所要人,親屬們堅持不懈,針鋒相對地與惡警交涉,大有不放人就不走人之勢。惡警迫於壓力,過了一段時間將大法弟子放回,並說:頭一回見到這樣的家屬!
查筆跡
某小鎮的一些農村大法弟子,識字很少。一次幾人出去刷真相標語,用紅油漆在一棵樹上寫「法輪大法好」,寫得很認真,但因為平日裏很少寫過字,加之油漆不能馬上凝固,字跡一片模糊。大家都有些失望,心想:這不是白做了嗎?剛想完,就看到寫字的這棵樹發出一道巨大紅色光柱,直達天際。當下心中明瞭緣由,信心不由大增。於是越寫越來勁,字竟然越寫越好。
第二天派出所前來查看,經反覆勘察確切認定是文化水平很高的人所為,並說;一定要查一查有文化的,寫字好的,查筆跡肯定能查出來!
我明白了
一女大法弟子經常向周圍熟識的人講真相,有一男同事對迫害事實半信半疑。一日因工作,女大法弟子忙到夜裏十一點多,該男同事送她回家。夜深人靜,兩人剛走到所住的樓門處,一男子突然竄出,雙手張開成欲撲狀。兩人均被嚇了一大跳,該男同事反應很快馬上大聲吼道:你想幹甚麼?那男子被吼聲嚇得一愣,不再上前。男同事仍繼續大聲問:你是幹麼麼的?那男子挺了挺胸說;我是xx廠保衛科的。男同事一聽火冒三丈大聲罵道:你保衛科的算啥?就是公安局的今天我都敢揍你,大半夜裏一看你就不是好人。那男子一聲不吱,在黑影裏窩著不動。男同事不依不饒,直到大法弟子進了家門方才罷休。原來該男子是蹲坑監視大法弟子的,準備大法弟子夜裏出來發真相資料時進行迫害。第二天一見面,男同事就大聲說:這回我可明白了,你說的都是真的!
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使惡警害怕
某市一大法弟子,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堅決抵制邪惡的一切要求,絕食絕水抵制迫害。不法之徒將他抬去拘留所,幾天後又抬去刑拘,最後又抬到醫院搶救。抬了來,抬了去,幾個不法之徒累得直叫苦,而且大熱天還得日夜看著他。結果10天後此大法弟子被釋放了。據內部透露,該派出所為擺平此事花掉人民幣幾千元,最後落個人財兩空。不久,此大法弟子因發真相資料又被綁架到此派出所,當不法之徒把他抬到派出所時,當場就有人責問綁架該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咋又把他抓來了,你們還沒折騰夠哇!此大法弟子被綁架24小時後又被釋放了。
「如果單位有一半人學法輪功 單位肯定能搞好」
一天,610來人了解法輪功學員情況,被單位領導擋了回去:「他們工作很好,忙得很,你們不要再找他了。」後來,部門領導聽到後對單位領導說:「我們單位幾個煉法輪功的表現都不錯,如果單位有一半這樣的人,單位肯定能搞好,你領導也好當多了。」
雙手合十請求原諒
一位經理(XX黨員)和我們家通電話談到了法輪功,由於他聽信了邪惡的欺騙和新聞媒體的造謠,說話和媒體宣傳一個調。我趕緊制止他,告訴他不能瞎說,會遭報應的,他聽後一驚,馬上不說了。
一天,我帶著真相資料到這位經理家,因為沒有預約,我不知道他在不在家。等開門一看,我不禁一楞,他家裏坐著好幾個人,好像都面熟。他們沒有聚餐,沒有玩牌,都靜靜地坐著,似乎就等著我的到來。我心裏明白,這都是師父安排的。我給他們講真相,並把資料給他們看,他們邊聽邊看著資料,同時也提了一些問題,我都一一作了解答。他們恍然大悟說:明白了,原來是他們先鎮壓,你們才到天安門去的。當我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是個陰謀,是誣陷法輪功的。那位經理說:這樣卑鄙的事,XX黨是做得出來的,我知道它們甚麼壞事都做得出來的。隨後我又講了關於一些人對待法輪功的態度因此而善惡有報的真實事例。這時,只見那位經理雙手合十,面向上空說:「請李師父原諒,我無知中說了不好的話,因為我不知道事實真相,以後再也不說了,請原諒。」我為這些生命清醒過來而欣慰,並告訴他要多向人們講清真相,這樣救度了別人,同時自己也積了功德,他們幾個人連聲道謝。
我悟到,從我開始修大法,到現在講清真相,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過程中每一步都是師父安排的。「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師尊時刻都在我們身邊。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1/28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