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宋旭在鄭州市白廟勞教所的正法歷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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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22日】

宋旭,29歲,河南省農業大學畢業生,個子不高,瘦小的身材,戴一副眼鏡。1999年7月22日,幾千名大法弟子自發來到河南省委上訪,要求釋放於7月20日夜間被非法抓捕的河南總站的負責人。下午,大法弟子被強行集中在省委附近的一所小學內。他一直在向警察弘法,他講的很好,幾個警察圍著他認真地在聽,到傍晚人快走完的時候,宋旭還在認真地撿地上的煙頭和雜物。

2000年3月,宋旭在人大會期間去北京上訪,被抓後送回鄭州並關押在齊禮閻監視居住,在當時很多學員對邪惡迫害消極承受的情況下,宋旭抵制邪惡,絕食7天後被無條件釋放。

2000年6月,宋旭走上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關進北京某看守所,從進看守所的第一天起,宋旭就否定邪惡的一切安排,堅決不報姓名,不穿號服,不坐鋪,並以絕食表示抗議。在獄警的指使下,號裏的犯人對宋旭進行殘酷地折磨,並說:「我們號裏死刑犯都有,沒有誰能從這裏不說姓名出去!」在身體遭到嚴重損傷的情況下,宋旭還以善念向毆打他的犯人弘法,講述著大法的真相。獄警每天給宋旭強行灌食,在一次灌食中,獄警一次給宋旭灌了兩包濃鹽,並用鉗子拔了他的一顆牙,在異常痛苦中,宋旭對獄警喊道:「你不得好死!」第二天灌食時,宋旭對獄警說:「我昨晚想了很久,對不起,我昨天罵了你,動了氣,可是我的師父教導我在任何時候,心中都要做到無怨無恨,我昨天沒做好,不是一個大法弟子應該說的話,雖然你折磨我不對,但是我還是要向你誠心地道歉。」聽到這裏,獄警怔住了,眼睛一紅,放下手中的鉗子,轉身走了。號裏的犯人最後和宋旭成了朋友,曾經毒打他的犯人流著淚給他擦洗傷口。在第20天,宋旭被釋放了,獄警一直把他送到車站,握著他的手說:「我願意交你這個朋友,你是第一個不說姓名從我這裏走出來的人。」

由於宋旭學法精進,在大事上都能站在法上認識,積極推動了鄭州地區的大法工作,所以邪惡勢力一直在找他。2000年11月,宋旭去做一位誤入歧途的人的工作,當推開她的家門時,正好鄭州市金水區分局的警察在她家中,警察狂喜:「宋旭,這次可抓到你了!」宋旭立刻被抓走了。但就在那一瞬間,那位當時曾邪悟的功友被這突如其來的情景震驚了,她被宋旭無私無我、不顧自己安危、只為別人的慈悲感化了,宋旭的付出終於喚醒了這位迷途的功友,從此以後,她又成為了一名堅定精進的大法弟子。宋旭被關進鄭州市第一看守所,在這裏宋旭抵制邪惡的任何要求,絕食到第13天,沒有了脈搏,邪惡之徒害怕了,把宋旭送到了家中。回家後,他很快恢復,又投入了正法洪流中。

2001年2月,宋旭和一開封功友在鄭州火車站被抓,他被直接關進了鄭州市白廟勞教所五隊,被非法勞教兩年。宋旭一開始就抵制邪惡,不穿號服,不拍照,不報數,不勞動。宋旭在三月底開始絕食,宋旭的正行使邪惡感到恐懼,邪惡開始對他進行殘酷地迫害。

五大隊在三樓,鐵門處兩、三米遠是大隊辦公室,鐵門裏分別是九個同樣大小的房間,1號室為活動室,2號室為學習閱覽室,3號4號室為牢房,5號室是廁所,6號7號8號室為牢房,9號室是包箱室,宋旭在1號室或2號室,沒有床,睡在地下。

五大隊隊長陳玲玲(音)、指導員韓宏濤以宋旭違反勞教所規定為藉口,將宋旭獨自關在一個房間,派四個犯人專門看管(其中3人名叫李明要、吳明海、毛波),宋旭時時遭到犯人們的毆打,猶大還要天天把他弄到牢房,進行洗腦。他一針見血地對叛徒指出:「你們是本末倒置,大方向都錯了,還在小事上講這個那個的。你以為你能圓滿,眾神問你們怎麼修上來的,你說我當了叛徒猶大毒瘤修上來的,這不是笑話嗎?」

一次開大會,一個副市長在主席台上講:「一定要把宋旭轉化過來,讓他成為鄭州市第二個莊麗(省女子勞教所猶大)!」陳玲玲、韓宏濤一再給猶大加壓:「一定要轉化宋旭!」但每個猶大都不敢和宋旭說話,因為在他的正念正行面前一切醜陋暴露無遺,自己騙自己的遮醜布被撕得乾乾淨淨。

絕食了二十天左右時,宋旭停止了絕食,開始吃一點東西,邪惡得寸進尺,對他的迫害加劇。由於他的腿當時不能走路,做甚麼事都要那四個犯人幫他。他想喝水,他們不給他水喝,說水喝完了;想吃東西,不給他拿;想寫上訴材料,不給他紙筆。四個犯人在隊長陳玲玲的授意下,將他關到9號室,捂住嘴打、折磨,以達到讓他有進一步的讓步和妥協。

沒幾天,宋旭就悟到由於自己正念不強,被邪惡鑽了空子,於是他堅定了正念,重新走上絕食抗議的艱辛之路。

邪惡看到希望又破滅了,更加瘋狂地對待他,折磨他,勞教所借灌食對宋旭進行摧殘,用硬物撬他的牙齒,鼻飼用的是很髒很粗的管子,還給他灌辣椒水、濃鹽水,往眼睛裏抹辣椒麵,一次在強行灌食過程中竟將他的嘴撕爛。那些惡人每次折磨他都不敢讓人看見、聽見,害怕自己的惡行被發現,宋旭很快又悟到:邪惡最怕曝光。只要惡人迫害他,他就大聲喊,揭露惡人的罪惡行徑,讓所有的人都聽見。因此惡人為避免白天他們的惡行被宋旭揭露出來,就半夜捂著他的嘴打他,宋旭第二天就大聲喊出來。他還正告給他灌食的醫生、警察,這樣灌食是違法的,於是他們不敢親自給他灌了,就利用犯人給他灌,他就大聲喊出來誰在藉此迫害他。有幾天,他被迫害得非常嚴重,他就大聲喊著:「我宋旭不想死,如果我死了,是XXX、XXX、XXX把我折磨死的,決不是自殺!」 為了防止宋旭上告他們的暴行,他們把每次毆打宋旭時的血衣及灌食被撬掉的碎牙等證據強行拿走,還厚顏無恥地說上告也沒有證據。

就是在這樣的非人折磨下,警察還造謠說沒有人折磨他。叛徒還誣蔑宋旭。但是無論他們說甚麼,都無法動搖宋旭抵制、揭露邪惡,維護大法的堅如磐石的決心。宋旭的正念正行震懾了邪惡,誰也不敢肆無忌憚地折磨他了。

宋旭的事登在了明慧網上,勞教所對外嚴密封鎖消息,並造謠說宋旭絕食多少天是假的。為了攻擊明慧網,邪惡精心構陷了一個騙局,他們讓五大隊所有的關押人員參加遊戲運動會,偷偷將幾部錄像機對著宋旭,想拍到宋旭和大家在一起遊戲或看遊戲的鏡頭,但宋旭看穿了他們的陰謀,堅決不配合,始終將頭扒在桌子上不抬起來。

宋旭平時也非常注意,不讓邪惡鑽空子,每當有鏡頭有記者在場時,他邊說話邊用手在臉前不停晃動,目的是避免邪惡利用他的鏡頭剪輯、編造謊言,誣陷法輪功。

有一次開大會,到場的有檢察院的領導和其它部門的領導,有報社記者,有電視台的人,宋旭大喊:「我冤枉,我要申訴!」幾個犯人迅速將他撲倒,蒙上頭抬走,警察亂做一團。後來有一些人來找他談話,他終於交上了上訴材料,雖然打他的犯人加了幾天期,警察、犯人合夥迫害他的這些事並未真正處理,但從此沒有哪個警察再敢指使犯人打他了,而犯人怕他怕得要命,讓誰去看管他,誰都嚇得全身發抖,因為以前折磨他的那些犯人被警察威脅不能說實話還要背黑鍋。

宋旭的身體越來越差,人一天比一天瘦,眼看就不行了,犯人誰也不願看管他,怕擔責任背黑鍋,警察也不知該怎麼辦,最後只得讓幾個誤入歧途的人輪流看管。

一次輪到兩個誤入歧途者值班,宋旭利用這個機會和他倆談了幾個小時,最後這兩名功友都哭了。第二天,他倆就寫好了嚴正聲明交給了隊裏的警察,聲明自己的「三書」作廢,重新修煉。在他倆的帶動下,寫過「三書」者紛紛聲明作廢,這時師父的經文《建議》也傳進來了,大部份誤入歧途者都清醒過來。邪惡惱羞成怒,開始對宋旭嚴加監管,絕對禁止接近宋旭,又調專人看管,授意縱容勞教犯人折磨宋旭。雖然不能和大家接觸,但每當大家吃飯從2號室經過時,宋旭都要喊出一些讓人清醒的話,並向堅定的大法弟子抻出大拇指,以鼓勵他們堅定正念。

負責看管宋旭為首的犯人是一個吸毒犯,名叫何遂柱,35歲,鄭州人,此人邪惡兇狠,為了立功獲得減期,它對宋旭進行了殘酷的折磨。它們把宋旭全身用繩子捆緊,然後再用被子裹緊,頭上戴上頭盔,嘴裏塞上破布,一天不讓動一動,不讓翻身,致使幾次大便拉在褲子裏。何遂柱曾蹲在宋旭面前,把口水吐在宋旭臉上,對宋旭百般辱罵、打耳光長達4個小時,目的是激宋旭發火,整個過程中,宋旭不為所動,一言不發。何遂柱就開始辱罵大法和師父,宋旭高喊:「不許胡說,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直到嗓子嘶啞,嘴被髒布堵住。何遂柱曾站在宋旭胸上用力踩,讓宋旭身子朝下趴著,一個人抬腳,一個人抬上身,往中間硬壓,宋旭感到身子像要被壓斷一樣,異常痛苦。它們經常用木棍打屁股,直到打爛。何遂柱還曾用打鼓的木槌塞進宋旭的肛門。

就是在這樣非人的折磨下,每天宋旭還要承受粗暴的灌食。但宋旭一直堅持著,在每次被抬出灌食時,在看到其他功友的時候,他最後已不能說話,他用眼睛看著功友,眼睛中是鼓勵,是正念。功友向他伸出大拇指,他也抬起瘦如骨柴的手臂向功友致意。在宋旭絕食80多天時,他的體重只剩下50斤左右,生命垂危,勞教所只好帶他到外面的醫院檢查。宋旭被抬出勞教所時已骨瘦如柴,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一位勞教人員的家屬說她看到宋旭當時的情景時差點沒有掉下眼淚。經醫院檢查由於宋旭受到長期的折磨,他的腎、腸子、胃都受到了很大的損傷,由於被捆綁著不許動長達數星期,以至於宋旭小腿肌肉萎縮不能行走。即使這樣,宋旭仍抓緊機會向醫生、病人揭露邪惡,講真相,講述他以及其他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使許多醫生都明白了真相。

邪惡害怕了,匆匆通知宋旭的家人,辦了保外就醫手續,宋旭闖出了勞教所!

宋旭的超常承受和遭受的迫害在明慧網被披露後,給白廟勞教所的邪惡以極大的震懾,使白廟勞教所的惡人們有所顧忌,同時也堅定了在勞教所的其他大法弟子的正念。惡人何遂柱在宋旭走後私下說:「我說句心裏話,我被宋旭的意志打垮了。我從沒有見過這樣的硬漢,我從心裏佩服他,我要有這樣的朋友就好了。」

當時一個警察說:「宋旭廢了,回家一兩年別想爬起來」,然而宋旭回家經短期恢復後,就離開了家,繼續投入正法洪流中。

如今,宋旭又一次被邪惡抓住,被關押在鄭州市第一看守所,我們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每一個大法弟子都會發出純淨強大的正念幫助宋旭早日闖出魔窟。

省公安廳:總機5991155─市二處(專職犯罪)
兩個處長,一男一女,都姓李。
省610辦公室:5902233 5904038
市公安局的總機:6222023
金水區公安分局(專職犯罪):6256038
河南省委總機:590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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