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歐洲法會發言稿: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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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29日】師父好,大家好。

我來自英國,今年39歲,98年在美國紐約法會上下決心修煉,至今已四年有餘。在我身上沒有甚麼特別的感受,也沒有甚麼神奇的事情發生,就連做夢都很少。有時自己甚至懷疑師父是否管我?我告訴自己,這是思想業在作怪,只要自己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就一定是師父的弟子,關鍵是自己是否真修。

99年7.20後,學員們紛紛走出來,幾乎每週末都在不同的城市洪法,講真相。記得第一次站在街頭發資料的時候感到很不自在,手裏拿著資料不知如何是好,像個木頭人站在那裏看著川流不息的人流……一天下來效果很不理想,心裏很著急。怎麼辦?通過學法使我明白發資料是為了講真相救度眾生,通過向內找發現自己的心態不正,不好意思,怕人拒絕並帶著一顆清高的心在發資料,而不是懷著一顆真正為他們好的心在發,找到那顆心,放下之後再去發資料就不一樣了。我一改先前像木頭人一樣的做法,而是心懷慈悲面帶笑容主動迎上前,真誠地看著對方,將真相資料遞上前。我覺得他們都能感受到這些信息,幾乎人人都收下。如有人拒絕,我心裏只為他們惋惜卻不會影響我繼續發資料,講真相。通過這件事我認識到修煉不是大幫哄,在正法中要在法理上真正的明白才能把事情做好。以前我在做事時總是憑著自己的意願去挑選著做大法的事,後來我明白我沒有把大法放在首位。作為正法弟子應該是以法為大,大法需要我們做甚麼就應該盡全力去完成。

我時常想如何跟上正法進程,當前對我們的要求是甚麼?學法,講真相,發正念是每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我不僅每天個人學法,而且還嘗到了集體學法的甜頭。在英國中部每週有兩次集體學法,中西部的學員在一起學法,在祥和氣氛中交流,共同提高。大家不僅在理性上明白而且真正落在實際行動上,也就是說,悟到後要做到。當有甚麼要做或有活動要參加不用費好大的勁去推動,只要一提,大家都會動起來。通過學法明白近距離發正念的作用,所以我去了德國,俄國和拉脫維亞。在那段日子裏,發正念──學法──發正念──煉功,循環往返,通過學法幫助純淨思想,煉功幫助補充能量,那時發正念的效果非常好,我悟到如何發出最純正的一念是正法中對弟子的要求。發正念的質量比數量更重要。

回到家中好像是到了另一個世界。在事務中忙。最近我的電腦出了問題幾乎都癱瘓了,這裏有技術問題,同時有很大的干擾,我檢查自己,由於忙就放鬆發正念,而讓邪惡有機可乘。於是我立刻開始發正念,發完正念就去試電腦,然後再發再試。我意識到自己的念不正,為甚麼發完正念就去試電腦是否工作呢?是自己潛意識懷疑正念的作用,那麼正念就不起作用,因為心不純。在發正念時在心中就應確信正念的作用,他才會起作用。其實也就是考驗自己是否堅信大法。現在電腦雖然還有問題,但是能做一些事了。

講真相三個字我感到分量非常重,那就是救度眾生,就是要從廣度對海內外中國人去講真相,就是要從深度紮實地做好政府及媒體的工作。

我覺得近期德國、烏克蘭、冰島、香港、柬埔寨等發生的對大法的迫害都是講真相的機會,該如何利用好這些機會,做到位呢?前一段時間由於忙於其他的事,關於發生在香港的事,總感到與自己無關,那是做向政府方面講真相的學員的事,根本都不過心。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聯想到最近在國外所發生的對大法的迫害,我不得不深思,為甚麼會發生這類事情?是舊勢力的安排?還是我們有漏?漏在那裏?需要提高甚麼?在《北美巡迴講法》中師父談到,舊勢力指使惡人打學員,他們說「我們打他的目的就是要把他正念打出來。」所有在海外發生的這一切,自己的正念在哪呢?我認為平時不僅要發正念而且還要用正念對待所發生的事件,第一念就應該是正念,否認一切對大法的迫害,要去抵制,因為它是不應該發生的。正念出來了就會有正行,相應的就會有主意利用好這些機會,從不同角度,不同領域去講清真相。當自己想明白了,主意也就來了。由於英國和香港特殊的關係,是向政府和媒體講真相的一個好機會,與此同時自己也想到這是向法律界講清真相的一個好題材,讓他們以內行人的角度去評判並給與支持。以前我們在這方面作得不夠,而且搞法律的人最憎恨「權比法大」,正好可以藉此去講清真相。悟到後就開始行動,把它落實。於是著手在網上尋找人權律師和從事國際法的律師,把相關的資料寄給他們。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感悟,不妥之處請大家指正,謝謝。

(2002年歐洲法會發言稿,哥本哈根,200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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