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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歲老人煉功 「破壞」社會?

——台灣法輪功學員斥中共栽贓污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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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11日】昨日中共中新社報導,重慶市奉節縣法輪功學員,現年七十二歲的于笑儒接受台灣法輪功學員「指令」,從事「破壞活動」被捕。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表示,受到指控從事「破壞」活動的于笑儒已七十二歲的高齡,令人感到極為不忍,這個年紀的老人希望煉功健身,在自由社會是受到鼓勵和尊重的,居然會被栽贓為從事「破壞社會活動」,這種污衊的伎倆實在讓全世界有識之士均覺得卑劣可笑。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台灣法輪功弘法資料公開免費提供社會大眾,受到自由法治社會的基本人權保障,同時,法輪功學員絕不參與任何政治活動,煉功洪法的目的就是提升身心健康,做一個遵守真、善、忍的道德高尚的好人,沒有任何秘密活動。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慘無人道與暴虐酷刑作法,早已經國際社會調查屬實,同聲譴責。目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高達近五百五十人,各地關押、勞教、強押至精神醫院者有數萬人之多。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張清溪指出,台灣法輪功任何煉功點都提供許多洪法資料,歡迎各界索取。他的妻子曹慧玲,是中正紀念堂煉功點的負責人,輔導許多人學習法輪功,幫助人們身心健康,也提供許多法輪功資料供各界索閱,煉功學員彼此交流心得,傳閱資料,是任何自由法治社會人民的基本人權,受到法律的保障。將煉功者之間的交流和煉功活動,指控為「勾結」或「破壞」,實為國家恐怖主義惡意不實的抹黑行為。重慶警方的所謂指控,只凸顯其蠻橫踐踏法治人權的基本尊嚴。

張清溪並再次呼籲中共政府,遵守聯合國人權憲章的基本規定,保障民眾言論思想自由,停止迫害法輪功及其他信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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