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駐上海的領事館官員介紹,中共方面已經確定罪名,並欲對Charles Li 判7至15年的重刑。美領館官員只被允許每個月對Charles Li探視30分鐘。
Charles Li是美國加州的法輪功學員。2002年10月,Charles Li 夜間獨自在揚州街上行走時被當地公安拘留。當時和此次一樣,雖然他甚麼也沒有做,但公安卻一口咬定他要「破壞電視」。
1月28日Charles Li對前往探視的美國駐上海領事館官員否認了對他的指控,他說,中國公安抓他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把他當政治犯。
2003年1月22日發生了另一個獨立案件──澳大利亞公民 Nancy Chan 在成都被中國公安拘捕。她現在也被關在當地某個拘留所。
Charles Li在美國的朋友接受記者採訪時說,Charles Li被無理拘捕,是江澤民在迫害海外的法輪功學員。
Jan Becker是一位澳洲公民,前奧林匹克游泳運動員。她說:「目前法輪功學員遍及世界上60多個國家,……看上去如果他們選擇到中國旅行的話,無論來自哪個國家,都沒有安全保障。」
Jan Becker 以前曾表達過她的關注:「如果人們煉法輪功,又需要到中國去做生意或者參加會議,或者參加2008年奧林匹克競賽,會發生甚麼呢?」
海外法輪功學員正在開展緊急營救Charles Li和Nancy Chan活動,抗議江澤民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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