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表示:通過媒體報導,該組織注意到一位70歲的香港居民陳榮源先生,因為在一條通往仰光機場的路邊展開一面橫幅而被判了7年徒刑(註﹕陳榮源老先生於2001年12月12日,打開了一個書寫著「真善忍」字樣的小型橫幅。),報導還提到,中國駐仰光使館的官員及當地警察試圖強制陳榮源先生寫聲明放棄他對法輪功的信仰,以換取他的自由。
信中說,該組織建立的宗旨是為了追蹤中國政府因企圖在中國根除法輪功這一精神活動而進行的犯罪行為。同時也記錄在中國境外發生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所有的迫害行動。正因如此,該組織恭請緬甸外交部長幫忙核實、提供以下信息,以查明陳榮源先生一案的細節。
陳榮源先生被逮捕的時間和地點;
陳先生當時做了甚麼而導致了他的被捕;
關於他的被捕,陳先生的家人是否被通知了。如果否,為何;
是否有法定律師或一個公開辯護律師服提供給陳先生。如果有,律師的姓名是甚麼;
誰是負責這宗案子的檢察官;
審判是在何時何地進行的;
關於審判,陳先生的家人是否被告知或被要求出席;
哪位法官主持了審判;
陳先生被判7年,是否屬實;
您能提供給我們一份審判記錄的拷貝嗎;
陳先生被強制要求簽署一份放棄法輪功修煉的聲明的原因是甚麼;
為何陳先生的精神信仰與對他的裁決有關;
強迫陳先生(簽署聲明)時,所有在場的中國大使館的官員姓名;
陳先生目前的健康狀況;
陳先生目前被關在何處,我們如何去探視他。
該組織感謝緬甸外交部長的合作,並表示有責任核實媒體報導,獲取關於陳先生一案的第一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