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下堅強不屈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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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7日】2002年11月6日,我正在車裏坐著,有八個惡警手提衝鋒槍向我緊迫而來,我明白他們的來意。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又把我雙手銬起來,還強迫我從晚上6時左右蹲至1時30分。其中一惡警打我的頭部,當時我只有念「堅修大法心不動」,不管這惡警怎麼折磨我,都無法改變我修大法的心!

後來又把我轉到了看守所。但我還是背法煉功,過了幾天後一惡警隊長給我扣上一條直鐐,連螺絲都鑽進我的皮肉,鮮血直流。其他的犯人看到後都說像這樣的酷刑10分鐘都受不了。但我堅定正念,有法在,有師在,怕甚麼,堅持背法。由於大小便不方便,我就採用絕食。但由於天氣太冷,身體經不起,又無法小便,在其他犯人的幫助下,把我的內外褲全部剪掉。

在這期間,惡警每天來問要不要認錯,如若認錯就可以解開直鐐。我說我修真、善、忍沒有錯,做個好人、更好的人,哪裏有錯呢?惡警們知道無法改變我的心,到了第十四天終於給我打開了直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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