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輪功在中國遭迫害。我知道大法是好的,是教人向善的,並不像電視裏說的那樣,師父教我們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這是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的大好事。我是煉法輪功的,我最有發言權,於是99年底我去了北京,向中央領導反映一下法輪功的真實的情況。到了北京之後,我直接去了信訪辦,到了信訪辦後,還沒等我開口,就有人問我:你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是。沒想到這樣就把我關到了北京公安局。在那兒被關了一天一夜,讓我在地上坐了一天一夜,後被遣送回自己所在地。並且對我進行了非法審訊,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這麼好的功法,幹嗎不煉?於是我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月。拘留所的環境很差,每天三頓飯,只有沒多少米的稀飯,稀麵條湯,麵條少得可憐。這樣一天還要我們交納15元的伙食費。又冷又餓的熬了一個月後,我被放了回來。臨走,還要求我交納所謂的2000元保證金,我抵制他們的惡行,不交。
在2000年7月,只因為我買了一張去北京的火車票,又被關押了近一個月。在這期間我絕食抗議他們這種違法行徑,結果被他們吊掛了4個半小時。在我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又把我拉到太陽底下曝曬了一下午,直到我昏倒。三天後又開始給我強行灌食。一個牢房只能容7、8個人,可是卻住了10多個人。我睡在地上,火熱的天,地上又陰又潮,有好多螞蟻、蟲子、蚊子,咬得厲害,根本就無法休息,最後看我身體實在不行了,才把我放了出來。
2001年11月,我因講真相,被非法拘留,然後幾個惡警又抄了我的家,我絕食抗議,被它們暴力灌食後,持續發燒,高血糖。它們怕出人命,才放我回家,這一次我被非法拘留了一個星期。
2002年十六大期間,610夥同我單位用卑鄙的手段把我劫持到洗腦班,它們執法犯法,在光天化日之下居然像強盜一樣。第二天,它們就開始散布自欺欺人的謊言,讓我們看污衊大法的錄像,我一概不聽、不看。每個房間都有監控器,而且輪流不斷的給灌輸毒素謊言,不讓睡覺,我進洗腦班就開始絕食,從第五天開始給我灌食,4、5個人按著我,一次灌不進去,就灌第二次,直到灌進去為止。灌食的管子很粗,根本就不講衛生,大約18天以後,我全身功能衰竭,眼看人就不行了,它們卻說,「你死了也不放你,就是把你弄死了我們也不擔責任。」我心裏明白,這是執行首惡江澤民的「打死白打死」的密令。又過了三天,我更衰弱了,臉呈死灰色,動也動不了。它們怕欺瞞不過去,露了餡,才讓單位把我接了回來。
以上是我一個普通修煉者的自述,只是因為一個信仰、一句真話,就遭受如此迫害。在此我向海外法庭提出訴訟、控告首惡江澤民對中國人民及世界人民所犯下的反人類罪、種族滅絕罪、酷刑罪、誹謗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