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該總是教訓過後才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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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5日】在2003年5月14日那天,我們鄉的環境遭到邪惡的破壞。回想起來真是很痛心,雖然我不會寫文章,可我還是想寫出來,讓同修們注意這方面的問題,不受損失。

沒出事之前,各個大法弟子都是春風得意,「沾沾自喜」,認為咱對正法的事做得多好哇,就咱鄉做得好,本屬於自己應該做的那點事卻總是掛在嘴邊上,忘記了歷史賦予大法弟子的責任,救度眾生的使命。像做常人的工作一樣,兩天不去第三天早上早早的撒傳單、掛條幅,全鄉各公路無論大路小路,還是電線桿,凡是能寫字或能貼標語的地方,沒有空白點,都貼上我們大法標語,男同修還走出了本縣本鄉,到外縣外鄉有死角的地方去做,特別是大年三十晚上,幾乎都出來做真象了。兩人一夥,女同修掛小條幅,男同修掛大條幅,小條幅都掛在了交通要道公路兩邊的樹枝上,一共三百多條。大橫幅掛在離鄉政府很近的地方,當我們掛完第三條時已是夜黑星稀。因為掛的高很吃力,鄉與鄉之間的距離又很遠,在那段時間裏,大家都認為自己救度眾生做得好,個個心裏都像吃了蜜一樣的甜。

當人們看到樹上五顏六色隨風搖擺的條幅時都興奮的喊:「快來看哪,佛光普照了!」當聽到人們有這一念的時候,就想他們總算得救了,心裏真是很高興,就起了執著心,歡喜心、顯示心都起來了。資料點A同修還說,還說邪惡呢,邪惡啥!一點也不邪惡!咱們這麼做也沒人管,這麻痺大意的念頭就已經不正了,聽到這話當時也沒在意。沒過幾天,派出所的所長、指導員和幾名惡警在5月14日下午突然闖入一名同修A家,一進屋就命令他不許動,開始審問5月13日(就是昨天晚上)掛的條幅標語都是誰幹的,當時A同修做得很好,一句話也沒告訴它們。沒有任何手續惡警就亂翻起來,在師父的保護下它們只是找到了用來寫條幅的筆。這下它們可抓到了把柄,把A同修非法綁架到縣派出所。一名同修聽到消息後,馬上通知我鄉所有大法弟子,收好所有的東西並發正念助A闖出魔窟。一週後邪惡又到後屯,非法綁架夫妻同修B、C到縣看守所,因為當時B和C正在放錄音帶煉功,還有點別的東西沒有放起來,這也給它們抓到了把柄,讓邪惡鑽了空子。在6月末同修A、B被判兩年勞教送到勞教所。

經過這次損失慘重的經歷。我們才靜下心來好好學法,找到了整體有漏的原因──就是學法太少了,沒有注意安全問題,沒有按師父講法的要求去做。「在邪惡的因素沒有完全肅清之前,大家還不能掉以輕心」(《在2003年美中法會上的講法》),我意識到自己做大法的事沒有走出人的觀念,對大法對同修負責的嚴肅性根本就沒在意,用完的工具為甚麼還留著給它們鑽空子?聽到A同修說話起歡喜心時為甚麼不找自己哪裏有漏?A同修已經被綁架一週了,為甚麼又接著綁架了B和C?這些都付出了血的代價,現在才清醒應該知道晚了,如何彌補,絕非輕輕鬆鬆一句話。

以後,就按師父說的三件事要求去做好,完成歷史賦予我們救度眾生的使命和自己的史前大願。最後讓我們重溫師父新經文「你們每個大法弟子,要真正認識自己,走好自己的路。」「所以你們一定要理智地、嚴肅地做好你們今天應該做的事。」(《在2003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總之在證實法時絕對不能忽視學法,一定要做到正念正行,一舉一動、一思一念都不能離開法。

寫得不好、不對的地方,敬請同修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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