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鄉講真相之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10月7日】99年7.20後,我們地區的大法弟子都陸續走出來向世人講清真相,大家通過學法、交流逐漸走向成熟。有的大法弟子意識到:救度眾生是不分地域的,哪裏的世人不知道真相,哪裏就需要我們去救度。同時,我們地區的真相資料已做了許多遍了,不需要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在本地做。通過了解,發現鄰近的地區確實沒有人做,至少很少有人做。於是我們決定到那兒去講清真相。

一、準備

首先,有幾個過去較精進的大法弟子決定要到那兒做後,這幾人就著手準備材料。由於那兒的世人過去根本沒有聽到或看到大法真相,因此,在材料的選擇上,我們儘量選擇易被世人接受的內容。與此同時,我們開始選擇去的同修。通過交流,我們認識到:到外地去講清真相,非同在本地做,並且是集體做事,所以每個去的人應該是百分之百自願,而且是百分之百願意去,百分之百能放下生死,而且該同修平時還得十分精進。因為要對大家負責,對法負責。

二、排除干擾

1、「能否保證百分之百不出事?」

在決定要做的時候,有的大法弟子提出,「能否保證百分之百不出事」。通過交流,我們認識到:首先要找準基點,那裏沒有人去講清真相,那裏的眾生需要救度,我們就是為了救度那裏的眾生,而且我們有這樣的條件,不是強為。師父說:「那麼針對這種情況大法弟子走正自己,儘量不叫邪惡與舊勢力鑽空子,堅定正念就是最好的辦法。講真象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如果我們的心真的那麼純淨,邪惡與舊勢力是不敢動我們的。因此能否保證不出事,關鍵在於我們的心態是否純淨。其次,任何同修也不能做出這樣的保證,因為,真能保證得了的話,那也絕不是修煉了。

2、重大的決定由大家作出。

在決定要做時,正是邪惡表現很猖獗的時候。而且有一個不太理智的同修也知道了此事,但他不去。這時有人提出現在不應去。由於材料及人員都已準備就緒。所以我們採取客觀地聽取每個人的意見的方法來決定。準備去的同修發表意見,把當時的客觀情況如實地說出來,最後其他同修都同意去。在此過程中,我們建議持不同意見的同修可以不去,一點也別勉強,但這個同修通過交流認識到了自己的執著,非常堅定地參加了。

3、其它干擾。

在動身前的晚上,一個最早決定去的同修夢到自己與另一個同修在這次講真相中被抓。醒來後,該同修馬上立掌發正念,這位同修意識到:(1)可能是干擾,讓我們做不成;(2)舊勢力就是那樣的安排。不管是哪種情況都不能承認。師父掌握著一切,師父說的算。而且大法弟子在創造歷史,在創造未來。舊勢力安排的一切都不成立。師父說:「作為一個修煉人,今後的人生道路會改變的,我的法身要重新給你安排的。」(《轉法輪》第114頁)這位同修也找到自己的執著,進一步純淨自己。還有許多其它干擾,我們都一一破除了。

三、實施

大家真正在心性上達到標準的時候,一切都是那樣的順利。很多時候都像師父說的那樣:「用正念哪,你覺得應該怎麼樣做,你就去做,碰到的問題自然你就知道怎麼樣去解決。正念強一切都會順利,保證會做好。我為甚麼要大家這樣做?好像是很被動,是吧?不是的,是因為你修好的那面甚麼都知道、怎麼做都行、怎麼做這些事都能做好,所以你有一個想法就可以了。知道怎麼去做,你就去做,做的時候你的智慧就會不斷地來,因為那個時候你修好的那面就會和你這邊容貫在一起了。那是神啊,無所不能啊,當然了那小事一下子就化開了,智慧就來了,那不一樣啊。不行到時候師父也會給你智慧。」(《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

四、去掉任何心

回來後,生出的任何心都要及時去掉。雖然大家都成功返回,但不能生出執著心,如擔心、怕心、歡喜心、顯示心等。同時,大家都做到了修口,決不能把此事說出來。在思想中也不允許其他人知道是我們地區做的。我們認為讓別人知道是我們地區做的就是不理智,就是有執著。

五、繼續

此後,我們又多次到那兒做真相資料,雖然也有不順利的時候,但總體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六、總結

1、師父的慈悲呵護和點化。第一次去的途中,一同修看到師父望著我們笑了。但當我們與常人司機嘮一些閒嗑時,師父的臉沉了下來。一次我們做真相材料,一同修看到師父的法身和天兵天將給我們開道。還有一次,我們在做之前的集體發正念時,一同修看到天上的神都在嘖嘖讚歎,他們說這麼多人甚麼都看不到,就憑著對大法的正信到這麼遠的地方來講清真相,真了不起。同時該同修還看到我們的正念發出時真是「神雷炸陰霾散」。(《天又清》)

2、無私無我,發揮整體法力。我們在講清真相過程中,每個人都首先為別人著想,整個過程中一直保持強大的正念,清除干擾、破壞我們整體講真相的一切邪惡。先做完的同修坐下來為沒有做完的同修發正念。在做出整體決定時,大家共同協商,不依靠哪一個人的意見。如一次撒資料,決定甚麼時候開始做,一老大法弟子說最好晚一些,而另一新大法弟子說應早一點,兩者的時間差距很大。老大法弟子沒有執著自己的意見,而是讓大家決定,結果大家多數同意新大法弟子的意見,老大法弟子也欣然同意了。在實際做的過程中,由於各方面的原因導致時間向後推遲了,比新大法弟子想的晚,而比老大法弟子計劃的早。實踐證明這個時間最好。通過此事,老大法弟子和新大法弟子看到自己都是用人心來決定,而不是靠神的正念。還有一次,一老大法弟子和一新大法弟子探討回家坐車的問題,新大法弟子說坐甚麼甚麼車既省錢又不耽誤時間。老大法弟子沒有反對,說讓大家商量一下。原來,老大法弟子想坐別的車,雖然貴點但自認為很安全。回去後與大家一說,大家都同意新大法弟子的意見。實踐證明這個建議是對的。這樣的例子非常多,實踐中我們也發現,大家能夠非常祥和地在一起共同做出的決定往往都是正確的,而單獨一個人決定的事情有時會出現問題。

雖然我們在外地做了一些講清真相的事情,但這不是額外的工作,就是應該做的。我們每次到那兒時都感到那裏的人們很親切,有的同修甚至覺得自己好像來過這裏,一切似乎都不陌生。這也許是因為我們曾經立下的史前大願,這裏的世人需要我們救度!同時我個人悟到,舊勢力的黑手還在破壞著大法,毒害著眾生,維持著邪惡,保護著邪惡,也與個別地區許多世人不知道大法真相有關。當所有的世人都知道或應當知道(不配知道大法真相的生命除外)大法的真相時,迫害大法的一切都將結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