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七位台灣法輪功學員將遞狀控告江澤民(圖)

EMail 轉發 打印

台灣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行的萬人聲援大會
【明慧網2003年11月15日】明慧記者台北報導:台灣法輪功修煉者林曉凱等七人,將於11月17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案,控告中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前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以及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幹等三人觸犯台灣的「殘害人群罪」。

這是華人世界中首件人民控告國家領導人的刑事案件,所引用的法源是一九五三年制定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過去從沒有人引用這個法律提出刑事自訴。由於台灣和中國大陸關係特殊,台灣法院一旦受理這個控訴,如何進行調查、審訊勢必引起兩岸政界、法界重視。

據悉,為了表示聲援台灣以及全球對人權惡棍江澤民的控告,法輪功學員於15日上午在台灣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舉行了一場萬人聲援大會,立法院各黨代表、台灣人權團體代表等也參加大會表示支持。在聲援大會中,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發表了「全球公審江澤民,台灣遞狀控告」宣言。

林曉凱是於今年十月間赴中國大陸上海訪友時被中共國安局非法拘捕,前後被關押了廿天,中共國安局並威脅林曉凱回台後不得揭露中共國安局的罪行,但林曉凱不為所動,決定聯合台灣其他曾受中共江氏集團迫害的台灣法輪功修煉者提出起訴。

林曉凱等七人是援用「殘害人群治罪條例」控告江澤民,台灣是於民國四十二年制定《殘害人群治罪條例》,這是首度有民眾引用這個法律提出自訴,殘害人群治罪條例的主旨是懲治意圖全部或一部消滅某一民族、種族或宗教團體之個人。

台灣七名提出控訴的法輪功修煉者均為普通百姓(其中還有一位被害人是未成年人)。

王秀華今年初被中共非法關押、審問長達二十八天,她因公出差上海,剛到達浦東機場,即被強行拘捕、不時辱罵、體罰、恐嚇、三、四十個小時不讓睡覺等。

詹君佩母女去年農曆年返鄉探親,她們在抵達安徽合肥機場時,即遭公安非法拘捕審問,拘禁三天兩夜,連幼女亦遭到恐嚇,身心受創至今。

杜世雄、楊榮生、林善本等三人,在三年前於北京被非法拘留四天三夜,遭辱罵、威脅、恐嚇、體罰、逼迫招供等,身心嚴重受創。

據報導,除台灣外,全球已有十二個以上的國家的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及其它主要迫害負責人提出類似的指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