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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治癒淋巴癌 說真話幾度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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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8日】我現年50歲,湖南人,女。我自小就體弱多病,結婚後身體就更差了。經常頭痛、怕風、怕冷,稍加勞累就病倒了,到醫院還檢查不出病來。到八十年代末才慢慢發現自己全身皮膚下都是一個個大大小小的疙瘩,密密麻麻,且疼痛難忍,時時像針扎一樣。經過醫院幾次檢查最後確診為淋巴癌。當時年僅三十歲的我還沒感受到健康的滋味卻得了這樣的毒症,經過數月的醫治病情仍無好轉,醫生勸我出院回家休息。

回家後甚麼事都幹不了,只能等著別人侍候,由於對生命的渴望,我開始練氣功,並採用其它方法醫治都無濟於事。無奈的我只有在死亡線上苦熬餘日。97年初的一天,我喜聞法輪功,並借來了一本《轉法輪》,手捧著寶書一看,方知這才是我生命中要找的東西,才真正明白生命的意義所在。於是我找到了煉功點,開始了我生命中的修煉之路,經過幾個月的修煉。我全身的疙瘩日漸小了、消了,走路也有勁了,還能照顧兩位年八十的老人,這時的我才真正感受到沒病的滋味。我們地區還有好多得了醫院、醫學上都解決不了的頑症的老人都是通過修大法而重新步入健康人的行列的。

99年7.20開始,法輪功遭到迫害,慈悲的師父蒙冤被惡人通緝,我們的合法權利也被非法剝奪。我於99年12月進京為法輪功上訪。到那一看,國家信訪辦卻成了公安局,信訪辦大門外的馬路兩邊停著長長的兩條公安車隊伍,都是來自各個省的公安車。信訪辦把煉法輪功的上訪者全都安排在一個牆角就地坐著等人接待,然而等來的卻是被他們送到駐京辦聯繫單位來人接回去。我被接回來後,公安以「擾亂社會治安」將我拘留15天。在被非法拘留期間,當地惡警還對我的住處進行了非法搜查,拿走了我所有的大法資料及煉功服。

2000年7月我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上四處都是警察和便衣,他們見人就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並要求打開隨身皮包進行非法查看。不知甚麼時候來了3個警察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沒吱聲,惡警便罵著很難聽的話,一邊罵一邊拿出警棒重重的打在了我的頭上。當時我頭一暈,後來又來了4、5個惡警,用巴掌打我的臉,其中1人用手抓住我的頭髮,其他人都拳腳相加的在我身上來回的打著、踢著。也不知打了多久,當我暈迷的眼睛剛睜開時,只見一隻錚亮的皮鞋朝我踢來,一個鴨蛋大小的包便腫了起來。他們還拉著我的頭髮往後拖,拖了好遠一段距離。就這樣在北京天安門廣場,在眾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下行兇,無人問津,人們都默視著這一切。一直拖到他們準備好的車上,一把把我甩到車上後又用腳踢我的陰部,其中一個彪形大漢用腳踩在我的心臟處,一直就這麼用力的踩著,踩得我都喘不過氣來,幾乎快斷氣了。足有半小時才鬆開,當我剛接上一口氣,那只大腳又踩上來了,並且比剛才還狠,力度還大一些,我不知哪來力氣「哎喲」一聲,那只大腳才拿開。我躺在車上慢慢醒過來,本想坐起來,那踩我的人用扇子在我頭上不停的敲了幾下,車上5、6個警察在罵我的師父,罵得很難聽。

最後我還是被接回來了,當地公安對我進行刑訊逼供,踢我,讓我跪在地上,並脫下腳下的鞋準備打我。後來鄉里、市裏公安也都來多次對我進行逼問,並且抓住我頭髮往後扭,整個腦袋都快被扭掉似的,並在我臉上狠狠的打了一記耳光……後來他們將我綁到影院,對我進行批鬥。這次我被非法關在看守所一個月。

後來我被迫流離失所1年多,剛回來不久又被惡警非法從家中強行送入看守所,再次剝奪人身自由兩個多月。2003年3月份在給世人發真象資料的途中又被公安分局惡警抓去再次進行迫害,6、7個警察(其中有惡警局長和610辦主任)圍著我沒頭沒臉的拳打腳踢,還拿著鋼筋棒往我身上猛打。他們打累了就換另外幾個接著打,就這樣幾天幾夜的毒打,後來實在逼不出甚麼東西就將我又一次送進了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重案組的大隊長還借提審之機帶另一名打手在看守所內用拳頭及掃帚把子又一次對我頭部進行毒打。經過這樣幾次,幾天幾夜的毒打(頭部被打不低於一百下),我的頭部被打得疼痛難忍,耳鳴,對外界的聲音幾乎聽不太清楚,兩條腿腫得很粗,連進所時穿的長褲都穿不了了,只能套上彈性大的毛褲,二三個月了,膝蓋還不能伸直,腿走路十分不便。就這樣惡警還不放過,對我非法判勞教1年半至今仍關在株洲白馬壟勞教所內。

我曾因病痛折磨在死亡線上掙扎,是李老師的高德大法使我重獲新生,難道只因信「真、善、忍」修煉了法輪功,有返本歸真的美好願望,就要幾經毒打、迫害嗎?在中國為甚麼找不到一個能說句公道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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