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蒙特利爾法庭審判後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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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8日】我上星期五參加了蒙特利爾的開庭後,有些想法想和大家交流。

說實話,我在剛開始的時候一直覺得這件案子和我沒有甚麼太大的關係,一是覺得作為一個報紙的誹謗案,並不像訴江一樣意義有多深遠;二是覺得自己不是原告的學員之一;第三因為想著自己上課打工沒有時間,就給自己的不積極的心找到了藉口。實際上就是沒有在法理上去認識。因為在正法時期,尤其是今天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這樣一個特殊的時期,任何一件有關正法的事情都絕不會是小事。感謝一位同修在參加第一天開庭後回來和我交流,我以星期五有七節課作為不能去的理由時,她反問我:「你如果自己真的想去,難道就真的去不了嗎?那就看你到底把甚麼放在第一位了」──是的,當我後來真正開始做去的準備的時候,把該上的課能請假的請了假,還有一門要考試的也和老師商量好參加另一個班的考試代替,結果也就去成了。

在法庭上,我真正感受到了那個強大的能量場,當我發正念的時候,我感到了法輪轉動帶動著我的身體,以至於我不由自主的微微晃動。我體會到了發正念和距離的遠近的重要關係。一天的庭審下來,我的腿感到非常疼痛,我知道這是另外空間中與邪惡勢力大戰的結果反映到常人空間來。這是此前從未有過的。

我們的律師已經闡述了兩次這次庭審的重要性:

1.我們代表的不僅僅是自己,而是全世界的法輪功學員,我們捍衛的是大法,因為這件案子本身已經超出了普通的誹謗案,對方在法庭上公然攻擊的是大法和師父。
2.這是在西方法庭上第一次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如此詳細的闡述被迫害的經歷──對於我們存在的這個空間和另外空間的揭露邪惡、講清真相都是史無前例的。

我們的律師對法官說:如果對於此案你作出了公正的判決,也許就是中國停止對法輪功鎮壓的開始。我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我們不執著結果,但是要在整個過程中按照正法的標準做好,大法弟子更應該具備十足的正氣和堅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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