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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教所的摧殘無法撼動我們維護大法的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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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5日】九七年四月我幸得大法,用人間的語言表達不了我對師父和大法的感激之情。大法使我從一個貪戀名、利、情,隨波逐流的人昇華成一個能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的、能夠在強權淫威下堅持按「真、善、忍」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法輪大法使我以前曾患的肝炎、關節炎、胃病、心律不齊都好了。99年7.20以後妒忌小人江澤民荒謬地對大法、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我同億萬大法弟子一樣遭受了這場殘酷的迫害。

無故被關押

2000年5月12日我妻子在同修家中學法切磋,被邪惡之徒發現。5月13日下午一點半,國安大隊四人闖入家中,非法抄家。當我質問他們為甚麼要抄家時,他說不准煉法輪功,我說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他說江澤民說不準煉,中央電視台都播放那麼久了。當我質問他搜查證呢?他便打電話給他的局長,又叫來了三個同伙,把我們的大法書、大法磁帶、大法錄像帶等全部收走。惡徒以態度不好為由將我非法關押到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惡警指使犯人打我,六個人輪換著每人打我十拳,當輪到第三個人時我已站不穩了,他們叫兩個犯人扶著我,像打沙包一樣將我打完,然後又叫我把腳抬起來放在當床用的水泥台子上讓他們用肘關節猛擊我的腳腿部位,一隻腿十五次,我被打得雙腿不聽使喚。這時暴徒又叫兩人扶著我的身體,讓我彎成90度角,再讓他們用肘關節猛擊背部三十次。每過一招就問我煉不煉,我說要煉,就被繼續打,我的前胸、後背、腳、大小腿都被打成青一塊紫一團的。關押十多天後,惡警兩次非法審問我,逼我說出其他大法弟子的情況,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這一次我被非法關押了三十天。

我回家後黨委書記等八九個人到我家,逼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說你要堅持煉就不供你家的水電,不准走我們鄉的路,不准孩子上學。

一個星期後這夥人又到了我家,說:「我們開了幾次會,州610主任、市610主任、政法委書記專門傳達了江澤民的指示,現在法輪功問題是我們黨的大事,由610主管到各廠礦、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各鄉政府,層層都有人在抓,而且由黨委統一指揮,你在哪裏,那裏的共產黨員都在監視著你,你想一想吧,敬酒不吃吃罰酒,我們就不好說了。」

國安大隊惡警四人多次到我家說你要煉法輪功,就要抓去勞教、勞改。這期間我的家多次被這夥人非法抄家,我們全家人生活在恐怖的壓力中。孩子白天不能安心上學,晚上睡覺做惡夢,連我八十多歲的老母惡徒們都不放過。我們夫妻被關押後,老母住到了我二姐家,市610指揮鎮居民委員會的人、派出所到我二姐家進行威脅、欺騙、恐嚇,逼我姐說出她的三個孩子及親戚的單位、住址並登記,逼她提供我的修煉情況並必須向它們彙報。姐夫被恐嚇後,把我老母藏在被蓋裏的大法磁帶也拿走了。一家人不准她煉功學法,我媽就等他們睡覺了偷著煉,被發現後又躲到廁所裏煉,再被發現後,經過爭吵又住到大姐的女兒家。但是派出所、鄉政府也不放過,多次上門逼問、威脅。

揭謊言、講真象被非法關押

2000年7月為了證實大法,講清真象,救度被欺世謊言毒害的民眾,我們市的同修共同寫了一篇《謊言一捅即破》的真象資料傳給世人,我出了五百元資料費,國安大隊知道後,九月中旬將我綁架,並將我送到距我市一百多公里的看守所關押。惡警聽說這個看守所是一個比較正規的二級看守所後,打電話請示,將我轉到了戒毒所。戒毒所各方面條件都很惡劣。把我安到一間剛關過三個患有麻瘋病犯人的六號房裏,被打後把我安在了麻瘋病人剛睡過的地方,這裏一天吃兩餐,一天七元錢的伙食費,連做菜都從不放油,每人二兩飯,一間房共吃半盆青水煮土豆。山區日夜溫差大,一床被子三個人蓋,雖然都穿著衣服,但還是冷得睡不著覺。由於不能洗澡,也沒有衣服換洗,人人身上、頭上長滿蝨子,平時每個人的衣服上都能看到蝨子在爬。

由於衛生極差,那裏多數人患疥瘡,我也被染上。10月初國安大隊非法審問我,要我承認一個同修說的事,上午我沒說,下午在他們的誘騙下,由於我一時不能在法上清醒認識,承認了一些同修說的事,在簽字時發覺不對,立馬將它撕了,惡徒被激怒,用腳狠踢我的右腳大小腿,整隻腳被踢青,走路都是一歪一歪的。10月中旬戒毒所收了我337元錢,它們沒給我任何手續,國安大隊也沒給我任何字據。

揭露自焚事件被綁架

2001年3月,為了讓更多的人認清這場迫害的邪惡本質,我們市的同修針對自焚中的假象寫了相應文章發給世人。三月六日我們三人被惡人舉報,被派出所的五個惡警綁架,沒收了我們身上的五百元錢。縣公安局非法審問我們到晚上十二點過,把我們關到看守所。看守所的惡警把我們三人分別用手銬銬在三棵大樹上,只能站立,雙手沒法動。銬了22小時,期間不准我們吃飯喝水。我們的雙手被銬腫了,十個指頭沒有知覺,我的雙手大指一年後才恢復知覺。縣公安局非法給我們錄像。第三天國安大隊及州610頭子等人將我們接回關到看守所,一週後給了我一張勞教單,上面的年月日和教期都是塗改過的(原寫的是一年半,現在給我塗改為兩年)。非法將我們的錄像幾次在電視、廣播上播放。

被勞教所迫害的經過

體檢時由於我身上長滿了疥瘡,勞教所不收,惡警走後門硬將我塞了進去。

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全被剝奪。勞教所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利用殘暴惡習鎮壓善良本性的邪惡場所。

惡警們派兩個犯人看管我。走路時他們一前一後,坐在哪裏一左一右,上廁所一個站在旁邊,一個站在門口,睡覺時也不離開左右,房間門口坐一個人,室內中間坐一個人,我一閉眼睛就會被挨打。

大法弟子走路、坐姿、站立、說話、上廁所、睡覺都被那裏的犯人控制看。我的全身長了疥瘡,只有頭和臉上沒有,坐在地上要坐軍姿,兩、三個小時下來,瘡疤粘在褲子上,一走路那瘡疤被撕下來,血水往外流,浸到褲子外面,傷口被褲子一磨擦,痛得鑽心。走路走得慢點被犯人用腳踢,走快了傷口又擦得痛。我的內褲和外褲常常粘在一起,只有晚上睡覺時用手一塊一塊的撕下爛肉皮。犯人看到後就藉這個機會來譏笑、侮辱我。惡警一個月才准許我們洗一次衣服,而且每人只能洗一套,平時早、晚洗漱只有兩分鐘時間,洗手間的三排水龍頭只開一排,水量又小,一般人只能把毛巾打濕擦一下臉,走得慢點被竹桿打了還要罰站。

2001年5月13日,我們紀念大法日,16個大弟子煉第五套功法。前面煉的七人被惡警關在監室裏,我們後煉的九人被惡警指使犯人把我們抬到大隊辦公室,惡警叫來護衛隊的四人把我們捆起來,叫犯人把我們打倒後,用腳踏著頭、臉、腳、手等部位,讓護衛隊的用高壓電棍電擊,我們喊著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每個人的身上被燒起了小皰,身上的衣服、褲子被燒了許多小洞,同修們看到都流下了眼淚。慘不忍睹。

6月份我們被強制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看用謊言編造的誹謗大法的書刊,我們不看的、不接受邪惡言論的,從早上起床站到晚上12點過才能洗漱睡覺。多數早上我們是吃不到稀飯的,只有啃乾饅頭,有時其他犯人喝剩下的我們分著一人喝一兩口,中餐和晚餐因湯太少,我們也常喝不成,只有在一天兩次上廁所時用手接一點沖廁所的水喝,但是犯人以水髒為由不讓我們喝,所以被發現就會挨打(確實很髒,是從燒了磚的坑裏抽出來的)。

一天一同修向管教反映沒水喝的事,犯人在集合開飯時叫身邊的犯人把我們一個個按在積有雨水的濕地上,衣服濕透了,可惡警就像沒看見一樣,任其犯人耍惡習。

那天煉功時我的右腳內側被犯人踢了一個口子,被罰站幾天後,腳腫起來,從那傷口裏流黃水,一天站下來腳下就是一個黃水腳印。6月的天氣太熱,室內由於呆二百多人,致使室溫高達30多度,每個人的短褲背心都被汗水濕透了,晚上四十個人睡在一間約7米長、3.5米寬的房間裏,每個人只能側著身睡,腳與腳只能交叉著伸,用鞋子墊著頭,房間裏腳臭、汗臭和身上發出的熱氣混在一起,其他犯人走到門口都要趕快跑開。早上起床每人穿的衣服上都是白色的汗水印。為了不讓黃水流到別人身上,我用衣服墊著身子。我的手指頭及指頭間都長滿了瘡,流著黃水,手指不能彎曲。我曾多次向管教說讓我洗手,可是因我不放棄修煉,得不到同意,我的手上身上散發著一股腥臭味,犯人不願同我坐在一起,看著連飯都吃不下。

為達到讓我們放棄修煉的目的,勞教所指使犯人不擇手段的折磨我們。犯人只要轉化一個大法弟子就減教20至40天。犯人在晚上十點過等其他犯人都睡下後,把我們叫到學習室裏,用各種姿勢體罰,做不了的就毒打,不屈服的就一直折磨到十二點才准睡覺。白天站軍姿必須和軍人站得一樣,全身肌肉要拉緊(軍人也只能站20多分鐘,最多不超過一小時)。沒有任何人能堅持全天站軍姿的,它們也知道,就藉口站軍姿不合格來體罰,或黑打或其它體罰。除了體罰外是精神上的壓力,一些犯人和猶大以欺騙的言語來誘騙。一個經過七次勞改勞教的犯人集社會惡習於一身,若不聽他的談話就會被毒打。我們被體罰、站軍姿 29天,到後來每個人的腳都站腫了,腳底都鼓起來了,一雙腳不能彎,走路都不活動,上下樓都要犯人扶著。

七月二日勞教所為迫害大法弟子編了六大二、三中隊,這是迫害的又一次升級。這些惡警為了迫害大法弟子,踐踏憲法,剝奪了我們的公民權。堅強不屈的大法弟子沒有一個是到期放回的,個個都是被超期關押的。

三中隊搞誹謗大法的宣傳,八月中旬迎合省上的檢查把學習室四週掛滿了誹謗大法的圖片,在集合時,同修們不約而同地一齊動手把它扯掉了。有兩位大法弟子被毒打、被繩子捆、被電棍電擊。

九月中旬開所謂的轉化會,惡警讓那些猶大按它們的要求公開誹謗大法。二千多犯人,幾十個穿著黑色衣服的警察分散站在四周,十多個護衛隊惡警頭戴白色頭盔,腰上掛著打人的膠棒,手裏提著長型高壓電棍。會剛一開始,一位大法弟子站起來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我接著大喊,站了起來,另一位大法弟子也站起來高喊,這時我們被身邊的犯人按倒在地,但是依然能聽到那震撼人心的護法聲音。這次一共有九位大法弟子站起來維護大法,我們被強行拉離會場,被嚴管,被非法加教期二十天。

2001年10月1日,由於吃了伙食團買的變質豬肉、食物,上千犯人被傳染後拉肚子,我們沒被傳染,但卻被強行灌藥。

2002年2月堅定維護大法、抵制洗腦的十一名大法弟子被分到四大隊(勞動中隊),我被分到了四大一中隊。第二天我被嚴管,一個月後才解出。二十天後惡警(副中隊長)強迫我背《勞教人員守則》,我不背,又被嚴管直到七月份。一位剛分來的大法弟子也被嚴管,他給惡警講,我們修大法的無錯,為甚麼要利用犯人來迫害我們,惡警說這是上邊江澤民的指示,在惡警的指使下該同修被八個犯人大打出手。我上前制止被犯人推打後嚴管。

2002年九月底中秋節,吃變質豬肝又有一百多人中毒,我們五個大法弟子沒中毒,被惡警指使犯人把我們按倒在地,用鐵改刀撬開牙齒,用筷子伸進嘴裏撬,捏著鼻子往嘴裏放藥粉倒水。經這種強行野蠻的幾次灌藥,我的牙齒被撬鬆,牙根肉被撬亂,被窒息後出現心律不齊。

我們不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書刊被體罰勞動,出火磚。抱出的火磚放在場壩上還能點燃紙煙,大熱天穿著棉衣棉褲隔熱才能進磚洞,手上墊著棉衣袖子,面上再墊上汽車輪胎膠皮才能去抱火磚。每人最多能抱兩分鐘,剛去不適應的人都會出現昏倒。不給水喝,又被逼著進去繼續幹,否則就挨打。一位50多歲的大法弟子被犯人打斷肋骨兩根,管教卻裝不知道。其實就是它們暗中指使犯人行惡。我們全大隊的同修共同抵制這種非人的勞動,多數被加期二至五月。

2002年12月,四大隊在所部的指使下,把五個中隊的大法弟子集中在四大五中隊專管。惡警為了這次迫害,寫了數萬字的報告,揚言在一、兩個月內轉化這24名大法弟子。惡警們在四大隊的一千多名犯人中挑選了一百多個多次勞改勞教的吸毒犯、搶竊犯、詐騙犯,年齡都在35歲以下的年輕體壯犯人專門包押大法弟子,每人二至八名,給這些犯人任意施展惡行、騙術迫害大法弟子的權力。轉化一個大法弟子就減教20至40天,不按惡警的指示的就被毒打、加教期。有一個犯人說大法弟子善良,被惡警知道後被打了20教棍,嚴管三天後被體罰勞動。

在這裏,不穿監服的大法弟子被強行穿,不喊報告的不准上廁所,不唱歌、不背《守則》的被特嚴管,全天以軍訓為名搞體罰,從早上5.10分起床到晚上12點後才能休息。我們抵制,惡警們就把犯人分成兩班,一批和我們跑累後,換一批又和我們跑,跑不動的被惡警們推拉著強行跑。晚飯後七點站軍姿到十二點後才能睡覺。

還有一次,惡警叫七個犯人輪換著強迫一大法弟子圍著操場跑步,天陰了對著雪風站軍姿,睜著眼不准轉眼珠、動眼皮,全天不准坐,否則就是毒打或體罰。

由於不唱歌,兩大法弟子被惡警叫來護衛隊毒打、捆繩子、高壓電棍電擊。

惡警強迫我們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書刊,我和另一位大法弟子站起來抵制,該大法弟子遭毒打、捆繩子、高壓電棍電擊,加教期三個月。還有一大法弟子質問惡警有甚麼資格打人和罵大法,被一天三次毒打和捆繩子、高壓電棍電擊,加教期一個月。

一大法弟子撕誹謗大法的畫報被嚴管。

在一個月的抵制迫害、衛護大法中我們體現出了整體的力量,沒有一個配合邪惡的。那裏學不到師父新講的法,同修間不能交談,只有對法的堅定和正悟。邪惡的陰謀沒得逞,只好又將我們九人分到六大二中隊,八人分到六大三中隊。四人留在四大五中隊。

六大二中隊惡警於2003年2月訂了一個不准大法弟子私有紙筆、不准談話、不准竄社、不准互相借換衣物、不准傳閱書報等十不准,並強迫我們背,為限制大法弟子的自由提供理由。

在抵制中兩位大法弟子被惡警毒打、捆繩子、高壓電棍電擊,一大法弟子被加期三個月。

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惡警被提升,被評為先進。江氏集團真是喪失人性。

「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大法弟子堅信大法的心是任何摧殘都改變不了的。作惡的警察及其幕後指使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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