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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一位烈士子女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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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日】我現年69歲,是河北某學校的退休教師。我父親34年被叛徒出賣犧牲在天津獄中(河北黨史有記載)。他為了祖國人民的和平幸福獻出了二十一歲的寶貴生命。是祖國和人民把我哺育成人,成為一名人民教師。為報效祖國和人民,我默默無聞地在教書育人的崗位上耕耘著,如今已是桃李滿天下。我更是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從沒做過一件對不起祖國和人民的事。

修煉法輪大法前,我身患多種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整天藥不離身,再加上家庭矛盾很深,生活一度失落,陷入苦悶之中不能自拔。整天靠抽煙、喝酒、玩麻將等打發日子,消磨時間……。

1997年我有緣得到了《轉法輪》,書中的法理句句打動著我的心,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有病,生活中為甚麼有苦有難,其實都是自己生生世世做了不好的事所造成的。我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心重德做好人,煉功不到兩個月,多種疾病不翼而飛,現已六年了沒吃過一粒藥,過去抽煙、喝酒、打麻將等那些不良習慣也都去掉了。內心充實,渾身是勁,精神愉快,家庭和睦。

1999年4.25,我和萬名大法弟子去國務院信訪辦和平請願,國家總理做了妥善處理。這是人民信任政府的一片真心,竟被少數壞人誣陷為圍攻政府。我們離開時被裝上公安車送回石家莊時還被登記了姓名地址。

1999年7.20,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在全國各地統一非法抓了輔導站站長,我依法去北京反映情況,到了保定就被警察擋了回來。1999年7月23日這些壞人利用宣傳機器任意栽贓陷害法輪功和我們偉大的師父,於是我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上訪,一句話沒說,就被警察粗暴地抓上了警車。7月24日被遣送回石家莊,在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被家人接回監視起來。

1999年12月23日我單位以辦洗腦班為名把我騙至某縣進行洗腦,逼迫我放棄修煉「真、善、忍」,我對法輪大法堅信不移,絕食3天抗議這種違法害人的行為,單位關了9天才放我回家。

2000年4月初的早晨,我在門外院內煉功,剛煉完,被派出所所長騙到派出所非法關押了6天,又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非法罰款200元(女兒交的)。

2000年5月9日晚,我又被派出所無故抓到辦事處進行非法關押,理由是怕我進京合法上訪。在非法關押期間,警察晚上不准我們睡覺,強行立正站著,站不好就打。辦事處書記說:「我就不信治不了你們這小小的法輪功」。白天看管人員不准我們坐在一起。一次我背《洪吟》,一個看管人員一把我拽倒在地,還要拿水澆我。我被非法關押了9天,人格受到極大的污辱,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

2000年6月初的一天早晨,我和幾個大法弟子正準備在院內煉功,辦事處書記氣勢洶洶地叫來派出所的打手們把我們硬抬到警車上。在置留室非法關押了一星期,像犯人一樣對待。我們就是這樣在沒有任何自由、沒有任何人權的惡劣環境裏生活。連在院裏想煉功都會隨時被抓,誣為「犯法」。到目前為止,我國現行法律沒有一條明文規定中國公民修煉法輪功是違法行為,可國家的一些職能部門迫於上級的壓力幹著違法的事。他們不是執行國家的《憲法》,而是在執行江XX等不法分子的罪惡命令。

2000年7月初我的一個親戚帶了一些菜來看我,盯梢的人誣陷我們是串聯,強行把我們二人一起抓到派出所置留室非法關押。我幾次找派出所領導談話,他們都不見。7月份氣溫高達40多度,天氣非常悶熱,置留室小黑屋裏不透氣,不用說洗澡,去廁所都受限制。我絕食抗議這種非法關押,絕食三天,派出所的人竟不聞不問,於7月中旬還給我捏造了個「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把我送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8月中旬我被放回家,家裏早被抄了個淨光。單位領導迫於壓力,不分善惡盲目配合,從2000年7月份停發了我的退休工資,每月只發給我250元生活費,連市內職工最低生活標準都不到。

2000年12月初,為了世人不再受欺世謊言所矇蔽,我再次去北京和平請願,一下車就被警察抓捕。我不配合他們,不報姓名地址,在北京被警察在院內木樁子上上背銬,直銬了七八個小時,還要了我僅有的八九十元錢,最終被劫持回了石家莊。第二天又被派出所關進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個月。

2001年1月第一看守所的管教為達到非法勞教我二年的目的,竟然把我67歲的年齡改成65歲。我堅決不配合這種違法犯罪行為,就坐在地上不跟他們走。他們幾個人強行把我抬到車上。到勞教所檢查身體,一檢查血壓高壓竟達210,低壓120,勞教所不敢收,他們又把我押回派出所非法監視居住。一個多月的囚禁折磨,寒冬臘月天,我這把年紀,身體已很虛弱。我沒任何罪,在派出所我不吃飯,要求他們還我人身自由。派出所又找我單位的大夫量血壓仍是高壓210,低壓120,最後派出所才勉強放我回家,還說是「所外執行」,又兩次抄了我的家,一直非法監視著我的行動。

2001年的夏天,警察又突然闖到我的寢室,我只穿褲衩背心,連鞋、襪子都沒穿,七、八個人硬把我抬上警車送到勞教所,結果血壓仍然很高,勞教所不收又把我送回家。然後派出所第三次抄了我的家,連在枕頭底下我僅有的一個小隨身聽都沒有給我留下。

2001年國慶節期間它們見我不在家,又開車到處找我。從那時開始我就再也沒有辦法回家,漂泊在外,過著流浪生活。

父輩們用鮮血和生命打下的江山,祖國人民用辛勤的汗水建設的家園,竟被江XX等少數壞人用來抓打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修心向善做好人沒有任何罪;相反,肆意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罪犯們卻造下了深深的罪惡,將墜入萬劫不復的深淵……。我們每個善良的世人,都應該為制止這種罪惡的蔓延盡一份正義的力量,為我們每個人能充份享有人的基本權力,做一份寶貴的貢獻,這是實實在在地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做大好事、大善事。

我最大的心願是在我的有生之年修心向善,返出純真善良的本性,回歸那原始的美好。何時我們的家園才能寧靜?何時善良的人們才能在自己的家園自由自在地修煉「真、善、忍」?我相信那一天會很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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