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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閬中市不法官員和軍警特務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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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6日】1999年7月20日,江XX迫害法輪功,醜惡嘴臉在全世界公開暴露之後,四川省閬中市不法官員、軍警特務緊步後塵,同腔一調,實施迫害法輪功。下面是他們的犯罪記錄:

1、啟動所有新聞媒體造謊言,上下部署搞株連

啟動所有新聞媒體,製造輿論聲勢,反覆攻擊誹謗,播放謊言文章;二是安排脅迫幾名法輪功學員錄像,按照他們事先準備好的台詞,編造「提高認識」以後不練功的謊言,欺騙群眾;三是各級擔保,由下級對上級簽定「責任書」,規定「三不准」(不准上訪、不准串聯、不准煉功);四是領導帶頭誹謗,隨從個個跟上,電視上播放「舉報煉功人有獎」;五是層層設防,由機關單位、工廠企業、街道居委會等組成「監控小組」,對修煉人實行長期人身監控,規定外出請假;六是由國安部門對所謂的「頑固分子」長期實行電話竊聽;七是株連九族,株連修煉人的家屬、親戚、朋友,其子女參軍、就業、升學等受限受阻。

2、千方百計阻止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

2000年1月,當市委書記蔣甫義在全市幹部會上鼓吹「我市法輪功人員已全部轉化」後不幾天,我市就有16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行至北京西站時,卻被守候那裏的鐵路公安和駐京辦的肖慶果等人劫持,後來又被惡警胡天炯、彭天均、王琪、侯國松、劉茂華、趙小勇、戚某等押回閬中刑拘、罰款、降職降級。隨後又有幾批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又被關押、罰款、勞教。還對出現上訪人員的單位處以少則幾千,多則數萬元的罰款,並取消或降低該單位的年終獎。並沒收或強行收走法輪功學員的居民身份證。

3、公安惡警於2001年春節前後,把幾十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抓進本市兩個看守所,拘禁1─4個月不等,強制罰款、洗腦,要挾寫「三不」保證書,還強迫每人交「學習費」1000元,每天每人另交生活費5元,吃的卻是霉米飯、爛葉鹽菜湯(不值1元錢)。

4、江XX一夥製造「天安門自焚」事件後,閬中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公安等部門不法官員於2001年2月、6月兩次組織以中、小學生為主,其他部門參與的「萬人簽名」,欺騙和毒害了更多的世人。

5、非法對我市60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多次抄家、關押、罰款。其中抄家一百多人次,關押每人1─6次不等,對個人罰款共20多萬元(另罰相關單位的款未計算)。

6、以莫須有的各種罪名對15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勞教1─4年不等,現仍有2人被關押在綿陽、楠木寺的勞教所受到監獄惡警的殘酷折磨和強制洗腦。非法開除2名法輪功學員公務員的公職。

7、酷刑逼供,迫害致殘1人。

江XX及其犯罪團夥迫害無辜,殘害善良,罪惡滔天,天理天法不容,應該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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