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國大法弟子就查爾斯•李被劫持一案致信美國大使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3日】

2003年2月21日

美國駐中國大使閣下:

我是法國的法輪功修煉者。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的中國傳統功法,教人在社會上做好人。

我寫此信是想告訴您一件令我擔憂的事件。

一位美國公民,查爾斯•李祥春(中文名李祥春)於2003年1月22日回中國探親時在廣州機場被捕。

為了給逮捕他尋找依據,中國當局指控他參與破壞電視和電台正常播放,李祥春即使是在美國領事館官員面前也是一直否認對他的指控。

他認為他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修煉法輪功。我們也是這樣看的。

事實是,從1999年7月開始江澤民政府不只是在中國,也在中國以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不斷的迫害。目前在中國至少有1600人被迫害致死。幾十萬修煉者被關押、被施以酷刑、流離失所。江澤民為了達到他個人的目的公然違反本國的法律和國際上的法律。

法輪功修煉者在中國被慘無人道的虐待。我們非常擔心查爾斯•李的命運,他在這一不實的指控之下可能被監禁7到15年。

我們懇請您,大使閣下,行使您的權力促成中國當局釋放查爾斯•李,讓他能回到美國與家人團聚。

我們相信正義會戰勝謊言和邪惡,在此我們希望得到您的幫助。

我們真誠地感激您對此事的關心,我們會給您提供有關信息。


安德烈•特拉維爾(André TRAVEL)
法國法輪大法協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