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3日
親愛的孫先生,
謝謝您關於法輪功學員查爾斯-李一事的來信。感謝您花時間來告訴我您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
美國公民李先生在2003年1月22日抵達中國南方的廣州機場的兩天後被捕。中國官方宣稱他被捕是因為他被懷疑破壞廣播電視播放設備。但是,更確切的是這一事件是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有系統的迫害的結果。
世界各地的宗教迫害有增無減,尤其是在印度、俄羅斯、中國、蘇丹、越南、埃及、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這些國家和其它地方。美國絕不能接受全球性的宗教迫害,我將著手確保我們制定和維持能體現這一原則的政策。
請放心我們將繼續關注這一事態。再次感謝您與我聯繫。請隨時與我保持聯繫。
誠摯地,
薩姆 - 約翰遜
國會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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