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連教養院女子大隊惡警暴行:受害者頭、臉、脖子上布滿了大黃水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12日】大連教養院女子大隊於2000年11月份成立。在這裏,非法關押了上百名來自大連各區的大法學員及少數女刑事犯。這裏的管教人員到馬三家學習那裏迫害大法弟子的所謂「先進經驗」。除管教外,還利用刑事犯、監視器看管大法學員。每天強制學員從早到晚背手坐在小馬札上,強行收聽編造的謗師謗法的廣播,不許背經文、煉功、講話。有時被逼迫做出口產品。

在中國法律程序上,被勞教者不服判可在60天內申請覆議,當時幾乎所有的大法學員都提出了書面覆議,要求無罪釋放,但如石沉大海。八十餘名學員在此期間絕食抗議,其中十餘名學員絕食20-30天,每天被邪惡管教用膠皮管強制灌食兩遍,上午、下午各一遍(灌的是白菜湯剩下的鹹湯)。後來用粗管灌食,從鼻子裏塞不進去就從嗓子裏塞,大法弟子們都被灌得口、鼻出血。五十多歲的付淑英被惡警用電棍擊得口吐白沫,抽搐。高翔被惡警王軍用膠皮棒打得下身淌水,兩腿腫得像柱子一樣,不能打彎,呈黑紫色,走路得拖著腿一點一點地挪動。還有一位大法弟子孫蓮霞,在絕食絕水期間不斷向管教洪法、講真相,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在絕食絕水30天後,含冤離開人間。

在大連教養院有個專門針對法輪功學員的不平等規定,即「十不准」。如不准背經文,煉功等。否則就會遭到毒打。大法弟子滿春榮因煉功被銬在窗上,被電棍電和膠皮棒毒打至昏死過去,兩腿從臀部至腳脖子全被打成黑紫色。即使這樣,惡警不許她臥床休息,強制她坐在小馬札上,她親耳聽到折磨她的管教隋子強對其他折磨她的管教說:「是上面叫這樣幹的。」

2001年3月上旬,管教們打著「教育、挽救、感化」的幌子,把女隊遷入新樓。新樓大廳掛了一個巨幅標語,新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必須在上面簽字,否則便會遭到毒打。大法弟子李華在拒絕簽字的同時向管教洪法,被管教林毅(男)、王軍(男)套上袋子毒打,整個腦袋變得很大、走形,直到膠皮棒被打斷了他們才罷手。事後這兩位管教問李華是否恨他倆,李華沒有絲毫怨恨,以一個大法修煉者的慈悲向他們講真相,這使他們很受感動。(據林毅講他在戒毒所時,就知道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為了達到洗腦的目的,管教在法輪功學員所在的每個室內都按上了喇叭,用來播放謗師謗法的廣播。每個室都按上了監視器(包括走廊、廁所、倉儲室)。教養院購買了一批電視,每室一個,用來播放邪悟者的報告錄像等。即使這樣,他們也達不目的,他們的上司便下達了「不惜一切手段,只要轉化率」的命令。於是,2001年的3月19日,在大連教養院,極其邪惡的一幕上演了。

當天,管教到處張貼了許多謗師謗法的紙張,有的被大法弟子撕掉。當晚,全體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罰撅(兩腿大分開,雙手抱頭,腰向下彎曲90度--180度)。強制學員在謗師謗法的紙上簽名,拒簽者便會遭到數名惡警、刑事犯的瘋狂毆打。有的被潑上冷水後,再用4-5根大長電棍長時間電擊。丁紅、董桂豔、張靜的頭上、臉上、脖子上到處布滿了密密麻麻的透明大黃水泡。丁紅整個後背全部被電破。教養院計劃連搞三天三夜。

邪惡的招數越來越毒,越來越壞。邪惡管教從撫順、大連找來了幾十個邪悟者組成所謂的「幫教隊」,對大法進行斷章取義,向學員進行灌輸干擾學員的正信正念。同時對大法學員進行體罰毆打。如撅,或雙腳並攏整天蹲著,騎在脖子上拳打腳踢、電棍,甚至往鼻孔裏塞紙等。一連幾天強攻。邪惡管教還利用學員之間的情(如誰和誰關係不錯)調換牢室,全室12人,採用車輪戰術和體罰並用,對某個學員進行圍攻,幾天下來如果還不妥協,就說她有「附體」,並開始進行群體性的瘋狂毆打。有位堅定的大法弟子王秋霞,就是因此而失去了生命。

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信訪辦上訪完全是合法的,是在憲法規定範圍內依法上訪。而信訪辦門口早已變成了公安局,信訪辦的門口都不讓進,見一個就抓一個,直接塞入警車進行拘留、勞教。到底誰在違法?

在此,我也正告那些還在對大法犯罪,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你們是人民警察,維護的應該是憲法的尊嚴、司法的公正,保護的應該是人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可你們明知道江××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國家恐怖主義,還要充當江××的打手。對人民犯罪,你們就真的不怕遭報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