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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青島市韶存莊惡人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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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4日】2002年12月18日山東省青島市韶存莊派出所副所長(姓李)、指導員、張克海等五、六個人將在於家莊村講真相的大法弟子董巧雲(韶村莊、南七村人)非法綁架,並在第二天又拉到於家莊強行照相,然後直接送往青島看守所,不讓家屬見面,也不告訴家人被抓的人在哪,但讓家人交錢做生活費。在看守所強行洗腦一個月後,又要送往淄博王村勞教所非法判刑三年,在送往時因身體不合格,就強迫簽字,勒索五千元錢監外執行。因家中已拿不出那麼多錢(不止交一次罰款),最後董巧雲又被拉回韶村莊派出所,讓家人最少交二千元才能釋放。家人只好把家中僅有的六百元錢全交上,剩下的過年以後交上,家人簽字。惡人並要求大法弟子董巧雲人身自由受監視,出村向村委請示,出鄉向政府請示等非法條件,這才放人。

可是過年才一個月,也就是2003年3月9日,韶存莊政府人員和計生委的王雪蕾(女)等夥同派出所張克海等六、七個人,大清早還沒等開門,就闖入董巧雲的家,又將她非法綁架,戴上手銬直接送到淄博勞改所,也不讓家人知道其下落,十幾天後才讓家人給郵寄被褥、衣服等,至今情況不明。

另外,2002年12月19日,韶村莊派出所由郝彩輝正所長、指導員、李副所長、張克海等五、六個人,非法闖入南七村大法弟子鹿翠連的家中,把大法講法錄音帶及錄音機和大法書籍搶走,並且還要抓人,經過家人的阻攔暫沒抓走。可是他們不到半小時又回來非法抓人,五、六個人連拖帶拉把大法弟子鹿翠連硬拖到街上往車裏拽,因大法弟子的正念和街坊鄰居及家人阻攔,才沒被直接抓走。從此惡警每天派出所到家中騷擾要抓人,抓不到人就勒索要交三千元錢,否則就抓人並揚言要判三年刑,無奈大法弟子鹿翠連只好流離失所。

韶存莊黨委書記:張祖山、派出所所長:郝彩輝
山東省青島市新任610辦公室之首:王秀華, 宅電:0532-8487255
辦公室電話:0532-847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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