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紀念「4﹒25」四週年 洛杉磯學員中領館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4月27日】今天是「4﹒25和平大上訪」四週年紀念日。上午11點半,洛杉磯大法學員在中領館前舉行了新聞發布會,澄清當天發生的事實真相,並強烈要求中共當局停止對大法與大法學員的迫害。下面是學員的媒體聲明以及圖片報導。

媒體聲明

4年前的今天,10,000多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請求當局給予一個自由合法的煉功環境,這一事件後來被外界稱為「4.25大上訪「,或「4.25中南海請願」。今天,在4.25整整過去4年,在江澤民以4.25為藉口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將近4年的時候,讓我們重新回顧一下4.25的前因後果,還原事件的真相。

1、4.25是到信訪辦公室上訪,被宣傳為包圍中南海

其實,法輪功學員開始去的是府右街的北京信訪辦公室,後來有武警引領他們從中南海外邊形成兩行隊伍,向中南海齊集,在中南海正門彙集成一圈。事後證明,這是一場有預謀的構陷法輪功的陰謀。

2、上訪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4.25上訪的根本原因是法輪功長期受到污衊,而中國大陸言論不自由,學員無從反映事實,無從改善所受打壓迫害的結果。

1992年李洪志先生向社會大眾公開傳授法輪功,因為功法祛病健身效果顯著,李洪志先生曾被授予「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的稱號,以及「邊緣科學進步獎」,法輪功迅速流行。1996年1月《轉法輪》成為北京市十大暢銷書之一。

就在此時,官方媒體開始攻擊詆毀法輪功。1996年,《光明日報》等一些報章雜誌先後發表過批判和指責法輪功的不實報導。1996年7月,中國新聞出版署動用行政手段對法輪功進行封殺,收繳封存法輪功書籍。隨後,《齊魯晚報》、《中國青年報》等一、二十家官辦的報章雜誌先後發表批判和指責法輪功的文章,國家出版總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許出版介紹法輪功的書籍。在4.25之前的三年裏,雖然指責、謾罵、誹謗法輪功的報導不少,但卻沒有一篇法輪功的辯白文章得以見刊。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說話、反映事實的機會。

與此同時,公安部門在羅幹等的授意下於1997年初在全國對法輪功進行秘密調查,想為「取締」作準備。1998年7月公安部一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給法輪功定罪,可是,在全國各地,一條法輪功的罪證也沒有搜集到。這種「先定罪,後調查」,完全違反了中國法律規定。在《通知》的錯誤引導下,江蘇、河北、遼寧、山東等一些地方公安局,強行驅散煉功群眾,非法抄家,非法拘審、關押打罵學員,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朱鎔基總理制止打壓的正面批示卻落入羅幹手中,被其截住而沒有往下傳達,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愈演愈烈。在這種不得已的情況下,採取集體上訪的方式,直接向中央反映冤情,是一種合理的,也是唯一可行的辦法。

1999年4月,羅幹的連襟何祚庥在天津再次發表詆毀法輪功文章。4月23、24兩日,天津市公安局動用防暴警察毆打反映情況的法輪功學員,導致學員流血受傷,並抓捕45人,造成「天津事件」。學員在天津市政府被告知公安部已經插手,要釋放被逮捕的法輪功學員,需要北京的授權。這才促成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

因此,4.25法輪功學員上訪,是非常合情合理,也非常必要。為了得到一個自由安定的修煉環境,為了使被抓捕的天津學員被釋放,法輪功學員只有北京請願這條路可走。

3、勇氣,尊嚴,良知與理性

法輪功學員在官方媒體的系統攻擊詆毀下,在公安系統無端嚴重的刁難打壓下,勇敢站出來說話,表現了驚人的勇氣。在一個被專制統治了數千年的社會,在一個道德敗落的時世,在一個政治氣候依然嚴酷的國度,這種精神更加顯得難能可貴。這是為了捍衛「真善忍」的追求,為了捍衛人應有的尊嚴與良知。

4.25請願體現了前所未有的和平、理性、善心與大忍。他們平易祥和,秩序井然,他們的善心甚至打動了警察。他們走時,連地上的紙屑也被收拾得乾乾淨淨。這是中國歷史上的奇蹟,也是世界歷史的光輝典範。法輪功學員4.25上訪讓我們看到優秀中國人的人權意識、理性和大忍精神,為真理和信仰自由,敢於站出來堂堂正正說真話的正氣。

對法輪功的迫害還在繼續。到今天,經核實被迫害致死的人數上升到了689人,這只是實際死亡人數的冰山一角。中國一個政府官員2001年底就透露實際死亡人數超過一千六百人;1,000多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20,000多人未經法律程序被送進勞改營;100,000多人被捕和被監禁;無數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執法人員的毒打和體罰。那位勇敢進入中國的美國公民李祥春醫生至今還身陷牢籠。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美國,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已經被告上伊利諾伊州聯邦法院;在瑞士,「永遠窮追不受懲罰者」組織將幫助聯絡世界各地有聲望的人權律師形成聯合網,共同起訴江澤民,將之繩之於法。在將來,對江澤民的起訴書將在不同的國家遞上法庭。根據1948年聯合國預防和處罰群體滅絕罪會議上的決議條例,任何人,包括國家元首,如果犯下殘害人類的罪行,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為了成千上萬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江澤民一定要承擔他對法輪功所犯下的罪行。

今天,當我們目睹法輪功學員以堅忍不拔的精神,以頑強不屈的勇氣艱難走過這殘酷迫害的四年的時候,當我們重新審視法輪功學員冒生命的代價義無反顧地捍衛「真善忍」的準則,捍衛人類的尊嚴與良知的時候,我們更加清楚4.25和平大上訪的歷史意義。那是一次為人類的尊嚴與良知而進行的艱苦卓絕的和平抗爭的起點,而我們將繼續沿著這個偉大的起點走下去。歷史證明,暴力決無法撲殺信仰,強權也永遠戰勝不了真理,任何獨裁者都只不過是瞬間的存在。我們再一次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還法輪功的清白,釋放包括李祥春醫生在內的所有被關於的法輪功學員。否則,那些鎮壓法輪功的官員終有一天要為自己所犯的罪行負責。

洛杉磯法輪功學員
2003年4月2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