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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被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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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日】我是東北一大法弟子,現年39歲,某企業一名職員,黨員(已於2000年開除),在單位有口皆碑;煉功前,酗酒、打麻將,有胃潰瘍、痔瘡(較重)神經衰弱,等病;修煉法輪大法後,僅幾個月不良嗜好戒掉了,以上病症痊癒。真正體會到人沒有病是甚麼滋味,思想境界也提高了,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義。

愛人也修煉,在某商場做服裝裁剪生意,有一孩子現讀初中二年級,也知大法好,一家三口和睦相處,其樂融融。可是好景不長,「恐怖大王從天而落」,自99年7.20三年多來,我家(千千萬萬個家庭之一)遭受了不同程度的迫害,還株連親朋好友。下面是我家被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事實。

1999年7月19日晚,我愛人外出被市公安局一夥綁架,軟禁近一個月;7月20日凌晨3點30分左右,公安分局一夥突然進行抄家,照相,不由分說,把大法書籍、錄音帶、錄像帶、錄音機和洪法用的橫幅等物品強行抄走,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非法關押近24小時。

自7.20以後,我家電話被監控(其實早已監控),人身自由受限,外出須請假、打招呼,片警、辦事處、居委會主任任意騷擾。

1999年11月初,因堅持修煉,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

2000年2月2日早我進京上訪,晚上派出所到我家把我愛人綁架並關押到看守所;我於2月9日被惡警帶回關押市第二看守所,被逼迫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兩腿伸直,在看守所期間連續折磨我17天,每天凌晨2點才讓休息。

2000年6月6日在市第一看守所,我們九名大法弟子抗議出工勞動,激怒了主管看守所的公安局副局長,結果把我們九名大法弟子分別關押在樓下不同的刑事號房(原先我們統一關押在樓上,由2名勞教人員看管)任何物品不許帶,他們指使犯人折磨迫害我們,把我安排到第一排中間(「天門」),坐姿不符合他們的要求左、右、後面,開始打我兩腮幫(腮拳)、後背(打鼓);夜晚凌晨2點睡覺,側身90度,一絲不掛,兩邊一邊一個死刑犯戴腳鐐子,稍微碰一下就挨拳頭;記得有一犯人問我是否還煉,我向他們講法輪功如何好,他們也不聽,四五個犯人拳打腳踢,把我的腰下部踢出足有鵝蛋大的包,好幾天才下去。

2000年8月13日,把我們九名大法弟子押送市勞教所(我被非法勞教一年);為了執行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密令,8月13日晚,在勞教所所長、隊長、管教層層的有預謀的指使下,三名勞教人員,手持雙人椅子上的木方(大約50釐米x50釐米)把我們大法弟子摁到水泥地上狠毒地朝臀部猛打,直打說不煉為止,打得臀部呈紫黑色,腫起老高,不敢用力坐,夜晚只能趴著或側身睡。

2000年1月4日,三名惡警從商場把我愛人非法綁架,到派出所後,我愛人出現昏迷送醫院檢查,高壓達200。經請示市局領導,還是被送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惡警們採用栽贓、逼供、誘供、連續幾天不許睡覺等邪惡手段進行迫害,後在種種邪惡的藉口下被非法判刑七年。

2002年4月下旬,因我市大法弟子成功插播有線電視,第二天全市地毯式公安人員與法輪功學員見面,晚上7:30分左右片警、居委會主任和一名市局非法警察,手持搜查證非法抄家,足有一個多小時,結果一無所獲,臨走時片警讓我明天早8點到派出所去一趟。他們走後,我想家是不能住了,從此流離失所至今;從我出走第二天起,我家24小時監控、所有的親屬家電話被長期監控,人身自由受限,被跟蹤、盤問等。有一目擊者在向我親屬家打電話時說見到我了,結果被惡警送進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才出來,此人因受工傷胳膊還打著石膏呢,惡警這樣也不放過。

我流離失所後公安就發出通緝,竟懸賞幾萬元。在九個月期間,我靠打工維持生活,飽受滄桑、最苦的是學不了法煉不了功,從而身體消瘦了許多;另外孩子只能依靠親戚朋友照顧接濟,使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學習成績由原來的上等滑到了中等。這一切的迫害都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造成的。

為此我謹代表受迫害的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家庭之一,懇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予以主持公道、匡扶正義;同時正告仍然替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賣命的爪牙們;趕緊懸崖勒馬,立功贖罪,否則等待你們的是正義的審判,法律的制裁,那時後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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