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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看守所索罰金再遭關押 孩子被關獄中「與母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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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9日】我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多次監禁或送洗腦班。第一次被監禁7個多月。在這期間惡警曾多次到我家進行威脅、騷擾,逼我父母借錢交罰款,並且吃、喝,揚言如不照辦就要判我7至12年,還說「判的時間多少要取決於你們的態度好壞」,就這樣無數次對我家人威逼、恐嚇。父親在極度的恐慌中,突然腦出血住進醫院,差點送命;我母親也因整天戰戰兢兢,一天下樓梯,從樓梯上摔下來,腳骨骨折,長時間不能行走。這些惡警還多次上我孩子的學校,以問話為由,多次進行非法審訊,為此事鬧的班上的不明真相的同學們把孩子當成笑柄,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創傷。(孩子13歲,初中學生)。由於我的父母害怕當地公安報復,到現在所罰款項及吃、喝、請、送數額都不敢告訴我。

第二次是辦洗腦班。惡人到我家哄騙我父母說,「學習班」條件如何好,專款專用,每頓三到四個菜等等騙小孩子的鬼話,接著是老一套威逼恐嚇,父母看推托不了,不得已答應讓我進了洗腦班。就這樣第二次將我劫持進了監獄,因為洗腦班就辦在拘留所內。到洗腦班一看,不知他們從哪找來幾個人指手劃腳、滿嘴污言穢語,罵我們師父、罵大法。當我們站起來反駁他們講的不是事實,是在詆毀誹謗時,他們就惱羞成怒,對我們施行罰站、不讓吃飯、不讓去廁所,車輪戰輪番對我們進行監視、人身攻擊、不堪入耳地謾罵,一站就是9個多小時。發現煉功就把我們銬在樹上,夏天中午氣溫正高,就把我們背銬在電線桿上,曝曬我們。有一惡警叫囂,我叫你們曬死,看還煉不煉。圍觀群眾看到此景向惡警求情,說放了他們吧,不就是煉煉功,也沒幹甚麼事,放了算了。無論怎樣說惡警也不放。這些好心的群眾趁他們不備,就偷著餵我們飯吃、餵水喝,還為我們抱不平,說現在算甚麼世道,公安不抓壞人專抓好人。

警察們把我們關進危房,外面下大雨裏面下小雨,還不時地從房上掉土粒,非常危險。可是無論怎樣要求換房,惡警就是不理,更邪惡的是政法委主任及「610」犯罪人員把我正在上學的孩子也關進了監獄,理由是一則「給你媽做個伴」,二則是「勸勸你媽」。這些惡警們為了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自己好升官發財,不惜挖空心思,人性喪盡,就連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也不放過。最後他們看此方法行不通,又勾結洗腦班人員,曲解大法來給人灌輸謬論。由於我自己學法不深,迷失了方向。回家數月後,有一位功友從勞教所回家,在切磋中我才知道自己錯了,決心聲明:洗清自身污點與愚見,從新歸回到正法的正道上來。

第三次將我關進監獄時,公安對外理由是因為我們發表聲明作廢了他們的所謂「轉化」,實質是我們要求他們退還被非法勒索的罰款,他們在氣急敗壞下,再次將我們關進監獄。三天後,判我勞教二年,因為我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後我又被關押在當地拘留所三個月。一個惡警在背地時給看守所的人說:「我幹公安這麼多年,那麼多送禮的卻沒見過一個出來後敢要的,不准你出來,你就出不來,看誰厲害。」後警察又給我們辦洗腦班強制放棄信仰,我們拒不配合,最後他們在可恥中收了場。為避免被再次迫害,我現在漂泊他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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