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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多次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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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20日】我住在農村,今年61歲。以前因為自己有腰疼的疾病,不能走路,生活自理都很困難。自身很痛苦,給家庭也造成了很重的負擔。自從1998年修煉了法輪大法後,通過不斷地學法煉功,不長時間後,我腰疼的毛病就完全消失了。一直到現在全身無病,一身輕鬆。

法輪功在中國遭到了江澤民之流的非法、無理的打壓。電視、報紙對法輪大法進行誹謗、誣陷宣傳。對廣大修煉法輪功的善良民眾實行殘酷的迫害。

在2000年10月3日為了給我們法輪大法的師父說句公道話,為了向國家機關反映我修煉法輪功後親身受益的真實情況,去北京上訪。沒想到被公安非法押回本地派出所後,到處遊街,並且一直關押了三個月,在這期間天天逼家人給送飯吃,而且,每天都要強制給他們幹活。

2001年陰曆3月17日晚,他們又把我硬拉到鄉政府,逼我交3000元錢去洗腦班,我沒錢可拿,他們就把我們五個人關在一間小屋裏,白天、黑夜只能坐在或躺在地上,別說床鋪,連張紙也沒有。就這樣關了我47天。後來他們到我家翻了個遍,找到了108元錢拿走了。

2001年陰曆7月19日晚,又把我強行拉到派出所,惡人王××對我進行了毒打。第二天,王××到我家拉走了四麻袋糧食、兩袋花生。我老伴不讓他拉走,他就把我老伴打倒在地,又打了兩耳光。並又逼我們交2000元錢,我沒有,這樣我又被非法關了50天。

2002年陰曆8月19日,惡人又到我家翻了個遍,甚麼也沒翻著,又把我拉到派出所。後來由於村幹部出面,我才被放了。

2003年4月18日,惡人又把我強行送到看守所,在裏邊天天幹扒蒜的活,每晚還再加班幹2─5小時。每頓飯都不給吃飽,幹不完活的,還不給飯吃。

每年的7月20日、5月13日、十月一等所謂的「敏感日」,鄉里就派人到我家騷擾。

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煉功強身健體,這是我們公民信仰自由的合法權利,我上訪也是憲法所允許的。江澤民這樣殘害修煉法輪功的善良百姓,一定會受到世界人民的正義的審判!也一定會受到上天最嚴厲的懲罰。惡有惡報,時辰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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