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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設銀行連雲港分行部門經理陳光輝被非法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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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5日】陳光輝,男,38歲,南京大學畢業後,任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連雲港分行部門經理兼計算機科副科長。他工作踏實,樂於助人,是銀行系統公認的「活雷鋒」。

陳光輝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得法後,他嚴於律己。為幫助有緣人及邊遠地區煉功點,他經常拿自己的工資購買錄音機、錄像機和弘法資料,其弘法足跡踏遍了徐州、鹽城、淮陰、灌雲、灌南、新浦、東海、和連雲港等多個城市。

1999年7.20前後,為了使世人免遭謊言毒害,他隻身到南京省政府上訪。回連雲港後,他被單位停職,在單位監控室留用查看。99年10月份,單位負責人要求他上電視悔過,被他嚴詞拒絕。12月連雲港市公安局非法拘留了他,並非法判處他勞動教養一年半。

勞教期滿釋放後,他被北京一家電腦合資公司高薪聘用。他將一年間所得收入全部用於證實大法、講清真象之中。2001年6月北京資料點被舉報,陳光輝被捕,後被連雲港市公安局押回審查。2001年6月21日,在連雲港新浦公安分局南小區派出所提審期間,陳光輝正念走脫,後被公安部全國通緝。

在南京國際展覽中心召開第六屆世界華商大會期間,陳光輝突然失蹤,親戚朋友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根據輾轉得到的陳光輝原工作單位建設銀行對他的非法處分決定中所寫,陳光輝於2001年9月10日再次被非法刑事拘留,並於2001年9月16日被轉逮捕。一年後,陳光輝於2002年9月12日被南京市白下區人民法院非法判刑8年。

望見到此消息的同修,齊發正念,助陳光輝早日擺脫牢獄羈絆,重回正法之中。同時向本地社會各界民眾揭露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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