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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集中營惡警對我的非人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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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31日】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因修煉法輪功,我便失去了人身自由。當年8月13日,我被非法關押了26天。回來後,惡警們經常到我們家裏騷擾、威脅與恐嚇,家裏便限制我與外人接觸,從此我便家無寧日。

2001年1月14日,當地派出所的幾名警察突然闖進我家,以調查為由,將我騙走。在派出所,因我抵制他們,還遭到了惡警的毒打。後來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又把我關進了拘留所。我以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無理關押,他們又把我綁架到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以魯某為首的惡警,指使犯人對我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三天換了三種刑具,晚上睡覺都不摘。後來他們就強行給我灌食,由管教隊長帶頭,將我的一隻手銬在暖氣片上,另一隻手銬在床欄杆上,管教拿一隻很髒的舊牙刷,在我嘴裏亂捅,然後幾個犯人就把我摁在地上,抻胳膊,拽腿,撬嘴。每次強行灌食後,米湯加鹽水的混合物就弄得滿身、滿臉,連後背裏都粘糊糊的。一次他們用手銬將我下面的一顆牙殘忍的撬掉,造成另兩顆牙鬆動而且無法修補。他們看對我無法灌食,就把我拖進醫院灌。那時因我瘦弱無力,惡警就用手指粗的繩子一頭將我的雙手反綁在背後,然後再摁在床上,雙手被壓在身下,繩子的另一頭再將雙腳捆住,綁在床欄杆上,兩個犯人死死的按著我的頭,其痛苦程度無以言表。

一次她們面對攝像機的鏡頭讓我做假,我拒絕了。2001年2月21日,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強行送到了馬三家這個邪惡勢力的黑窩。

來到這裏後,因我不放棄信仰,所以不能隨便行走,範圍只有兩張床的寬度,喝水也不能自己倒。一日除了三餐外,全是猶大們輪番給洗腦。如果不聽,幾個人就野蠻地將我按坐在凳子上,摁住雙手雙腿,有時很多人圍攻,唾液濺的滿臉。晚上從不讓按時睡覺。一次因我提前上床,猶大們就把我從床梯子上拽下來,搞車輪戰,直到後半夜才能睡一會。在馬三家,堅強不屈的修煉者不許互相接近,不許說話,不許對視,不許笑等。

我到那幾天後,她們看我沒有放棄真善忍的意思,便開始用她們的「刑罰」了。起初是你一拳,她一腳,後來就是各種各樣的刑具。一次因事情不合理,與一個人分辯了幾句,管教以找我談話為由,將我帶到一間房裏,把我交給了「四防」(打人兇手)。

到了她們手裏就等於扔進了老虎嘴,她們罰我蹲、跪,我抗議,她們就把我的衣服多處撕破,在身上亂掐、亂踢,在手心、手背等處強行寫上誹謗大法的污言穢語。我抗議她們對我強行洗腦,絕食三天,這三天中,惡人們照樣給我灌輸可笑的謊言,體罰,到了第四天,她們就把我摁在椅子上灌食,致使從鼻子裏插入的膠管從嗓子裏出來,六個猶大把我拉入食堂,在地上隨意地拉來拉去,因我無力站起,她們就變本加厲,揪頭髮,打、掐、拽,在我身上任意發洩,還不准喘息、叫喊、呼救。

在午後的一次灌食後,我無名的開始洩肚,一連去了6~7次廁所,這樣,猶大們還是手不軟,摁住我的手腳,兇狠地抓我頭髮和其它部位,她們說這叫一把抓。後來我全身乏力,被折磨得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亂語,她們就說我得了精神病。

一次,我制止她們讀誹謗大法的書,三分隊的管教當眾叫4個猶大把我從凳子上拽下來,摁在地上,當時我還不能獨立行走。管教把繩子扔給猶大們,將我的胳膊反擰過去,嘴裏塞上毛巾,幾個管教同時對我下手。

我清楚地記得,2001年4月4日,近20個小時不讓我上廁所,褲子弄濕了好幾條,院裏規定晚上10點以後讓上廁所,結果等到了10點,誰都可以去,就不讓我去。她們讓我穿著濕透的褲子,強行給我做完了惡毒的「思想工作」,後來她們又嫌吵,把我拉到食堂打我,我衝出來又被拽回去。再後來,大隊長指使猶大們把我弄進了浴池,到那後,她們五個人把我摁住,手臂反擰至極點,腿疊起來摁著,這時有人說那樣腿太舒服了,就變了一個方式,用力拉平雙腿,頭摁在地上,嘴裏塞上毛巾,不時的用盆往臉上、嘴裏澆水。這樣長時間保持一個姿勢,不讓有任何喘息機會。她們還說:「不能看出外傷來,這比打還難受,比打更消耗體力,摁十分鐘後,要放開緩緩,接著再來,摁時間長了,腿麻了就不知道疼了。再絕食誰也不要勸她吃飯。」

她們始終沒有放手,一夜間有15個人輪番打我,其間,一個姓於的管教曾兩次去浴池問我「聽不聽話」。因為我不「聽話」,她們就一直沒讓我回去。因嘴裏長時間堵著毛巾,到了第二天早上,「掛勾」被弄掉了,我讓她們放手,她們就是不放手,直到大隊長進來,看到了我的傷,才不得不讓去醫院,到了醫院,她們對醫生說謊,沒敢承認是她們打的。後來我的腿受了重傷,她們把我關進了另外的屋子。大概有一個多月不能脫衣服睡覺,躺下不能翻身,頸、臂、胸、腰、手、腿、腳、胯、背等多處受傷。受傷後,她們怕外面人知道真相,一個多月不讓接見家人,她們知道我不能走路,還難為我說,要見自己走著去。欺騙我的家人說我不想見親人。不明內情的家人,在信中常責罵我沒有人性,甚至恨我。我在極度的痛苦中煎熬著,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受的傷也無法恢復。

2001年5月18日,管教第一次帶我去了醫院,原因是她們懷疑我的病情,因為我的錢都被她們搜走了,我沒有錢,不想去,她們就強迫我去拍片,檢查結果是肌肉拉傷,可拍的片子卻不是我的。我是4月4日被打,5月18日上的醫院,而片子竟是3月5日的,可想而知她們還有甚麼不能做假。

緊接著,我的家人知道了我被打傷的事,在親人們再三的要求下,她們先後送我去了兩次醫院,家裏花了不少錢,結果她們與醫院串通做假證,我明明傷的是左腿,她們卻偏要給我拍右腿,我與醫生分辯,根本沒有人聽,最後以我「無病」而告終。

在這裏,我還因被打,引起婦科病,需做清宮檢查,家屬提出請假治療,管教卻一拖再拖,結果使病期長達13個月未能得到治療,造成現在貧血。在這期間,她們不但不給我治療,還利用「包夾」,採用各種方式方法,對我進行折磨,她們還把我扔在浴池裏、走廊裏、關在水房裏、鎖在倉庫裏。至今我也想不起我昏後又發生甚麼。

雖然我到現在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們給我用了無名的藥物,但在後來一些受迫害的真相中,我看到了那些學員被強行用藥後表現,與我當時的症狀相同。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由於她們對我進行非人的折磨,造成我失眠長達4 個月。不久後,她們在我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批了我一段時間的假。在放我回家前,她們無理勒索了我們3000元錢,拿走了兩張做假證的片子。現在我已回來一年多了,可還有多處傷沒有好,右腿肌肉萎縮已不能恢復,膝蓋變形,兩腿無力,尤其各關節部位受傷嚴重,咯咯作響,不能幹重活。這不僅使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也給我的家庭帶來了不幸。

這就是我四年來遭受迫害的真實情況,我寫出來,是為了讓所有的人們能更確切、更真實的了解和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同時也希望能讀到此文的親人、朋友們,能更清醒、更理智的明辨是非,分清善惡,我願您能與我們一道,呵護善良,匡扶正義,遏制邪惡,儘快結束這場滅絕人性的浩劫。

下面是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有關人員:

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
院長:孫鳳武,電話:024-89212096轉206;024-89210262;
所長:蘇境,電話:024-86210074轉305;024-89210567;024-89210054;
管教:邵麗、薛鳳、陸躍芹、張××、於××、丘平,電話:024-89210074轉383
趙靜華,電話:024-89212252,9240454
北寧看守所:0416-6622168
管教:安博、孫××、張××等
北寧市常興店派出所,當時在崗的副所長:何景龍
戶籍員:楊春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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