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上旬,我在張貼大法真象資料和揭露江××迫害大法的事實過程中,被惡人發現。同年10月10日被非法拘留15天,後刑拘,羈押在市看守所迫害了六個月,其過程市610辦公室、公安局政保科、刑警隊、看守所等多次利用惡囚對我進行毆打,有一刑警還恐嚇:要讓我從頭到尾把所有號房坐遍,遭輪番折騰。
我被非法判刑18個月徒刑,被押往龍岩閩西監獄強迫勞動、洗腦,進行非人道精神和肉體折磨。在入監隊惡人硬性灌輸攻擊大法言論,強迫背誦監規,我不服從,就被強制參加重體力勞動。在入監隊一個多月,我與法輪功學員交談時被發現,就強制體罰「定形」、「面壁」。晚上煉功就被整天「拇指銬吊掛」,不讓睡覺、不讓大小便,讓蚊子叮咬以及烈日曝曬。惡警怕我們煉功人相互交流,就迫不及待將我們隔離分到各中隊強制高強度勞動和監管。
我被送監獄塑機廠四車間,惡警們不定時的對我進行精神迫害和肉體折磨,三番五次地搞「三全」轉化。所謂「三全」指:全天候、全方位、全封閉,具體:全天候──二十四小時不讓睡,不讓坐,每天安排八名警察兩人一輪六小時,徹夜輪番,任意侮辱毆打;全方位──指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所有部位任意「修理」、摧殘,精神上威逼恐嚇,用污衊大法的影象資料等強迫灌輸;全封閉──在與外界「全封鎖」的黑窟樓進行輪番無休止的精神和肉體折磨,每人一單間寸步不讓走動,與世隔絕。
「三全」每期定為7天,有時延長為9天,我在2001年6月間被「三全」迫害期間,被強制用鱷魚銬高掛在窗欄杆上,腳尖著地,並用板凳撐頂靠牆面搞所謂的「造型」,還被三車間惡警許副指導員,還被拳腳毆打,三天三夜不讓睡,不讓坐,強迫看歪曲攻擊大法的影像和文章,威逼拍攝違心的言論講話,強迫寫「三書」(認罪、悔過、揭批),搞假轉化指標上報。
我在監獄塑機廠四車間中隊監房內,還被迫兩天兩夜不讓睡,並被車間主任陳為民誘騙灌了破壞神經的藥劑造成昏迷休克,心臟停跳了不知多長時間,醒來時,一旁看守的犯人大驚而逃(他以為我已經死了)。我起床時,發現自己心窩處有一淤血傷痕長15-20cm,直透胸窩深處,他們有人窺視,後我常心口伴有劇痛,且有一段時間,精神恍惚。後有犯人講,陳為民給我灌的是安眠藥。
有一次,我拒絕非人的高強度勞動,不接受每週五的洗腦、「寫認識」,被惡警吊臂高掛一星期(每天7:00-23:00),連上廁所的權利都剝奪。
有次我不承認有罪,列隊不呼認罪口號,被四車間惡警指導員高志鵬重抽耳光,造成耳膜破裂糜爛近一月,膿血不斷。我被強迫去幹污染嚴重的髒活──打磨金屬箱殼,無任何勞動保障措施和條件,直至十六個月後,我才脫離魔窟。回到家,仍常受當地一些公安借用探望等幌子進行非法監控騷擾。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4/2/5/44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