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公安局又給出規定:凡發現一個人有法輪功方面的物品夠五樣者,一律判刑三年;少於五樣則每樣罰款兩千元人民幣。要知道這個規定的邪惡程度,所謂「五樣」其實是夠五個數,比如:一本書+兩盤磁帶+兩張小標語=5樣,或者,兩本書+三張傳單=5樣,等等。
而且惡警們給所有「掛名」的同修都提前開了非法搜捕令,它們一進門出示搜捕令後,二話不說就開始搜查,發現一點大法方面的東西就當場把人非法抓走。
在這次非法搜捕中,僅東豐縣一地就有許多同修被抓:
1. 家住東豐縣東豐鎮的老劉太太,年紀已經70上下,幾年前因出去撒大法真象傳單而被非法判刑,今年2、3月份剛剛從勞教所裏出來,由於在監獄中堅定修煉,有一隻耳朵被打聾。出來後仍然堅定修煉,但在這次非法抓捕中,被猶大老楊頭出賣,搜出幾本大法書籍,而再次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2. 女同修岳春霞,40多歲,靠開小賣店為生。正在店中看書時,東豐縣東街街委主任領著一群惡警突然闖進,搜出大法書籍,被判一年零三個月。
3. 東豐縣和平鎮雙合村村民紀鳳蘭(50多歲女同修)和她的兒子(20多歲)被村內惡人李友田、馬勝春(其中一人是村支部書記,因到她家敲詐勒索不成而惱羞成怒)舉報到和平鎮警署,在其家中非法搜查出大法書籍,紀鳳蘭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她的兒子後也被非法判刑,但在送往省城監獄時突然突發疾病,現在已經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