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用我們的言行啟發眾生尊重真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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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24日】最近,蘭州市五泉地區出現一種現象:清晨,當馬路被環衛工人清掃乾淨後,有同修將明慧講真象的洪法資料大量的撒在街地上,其目地是想讓世人撿到大法資料。但實際上大多數世人來去匆匆,從大法資料上踩踏而過,根本無暇顧及腳下踩的是甚麼,還可能抱怨:是誰這麼不講公共衛生道德呢?

同修走出來發真象資料是了不起的,但是發資料的過程也是我們修煉提高的過程;有的同修如果是剛走出來的,那走出來就是提高的開始,但不能停留在這個水平上,一定要考慮自己做的事對眾生到底達到了甚麼好效果。至少,我認為這種在大街地上撒資料的做法不妥,是不理智、缺乏為別人考慮的。不管動機如何,這都會產生對法、對眾生不利的後果。我們在講真象中的言行舉止,在世人眼裏,很大程度上就是大法的體現;如果我們對資料很珍惜,世人會有所感悟,受我們的正面影響而珍惜大法真象資料;如果我們自己都不珍惜,世人會如何看待我們所發的資料和我們發資料的言行呢?要知道毀壞大法真象資料,對常人來說是增加罪業的事情啊。(所幸的是其他同修發現後,將資料揀起,又重新轉送給世人了。)

正法已進入最後階段,大法弟子的一切行為與思想應該歸正了,應該是更能為別人、為世人著想,更清醒、理智、成熟了。我們的一言一行都應以法為師,懷大志而拘小節。再不應該出現那種衝動、草率和有失理性的舉止。這不是常人所說的謹小慎微,而是鄭重、嚴肅、理性。正法中歷史既賦予我們救度眾生,助師正法這麼莊嚴、神聖的使命,我們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要真正達到維護法、證實法、救度眾生為目地的,而不是在有意無意間讓大法和眾生蒙受損失。

以上意見屬於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誠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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