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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農婦幾年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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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3日】我叫陳國秀,現年51歲,初中文化,農民,家住湖南省祁東縣過水坪鎮。1997年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經常跑醫院也無法治癒的多種疾病,如糖尿病、骨質增生、肩周炎、扁桃體炎、咽喉炎等,修煉法輪功後全都好了。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在全國範圍內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家從此遭到過水坪派出所原所長劉衛國(現在祁東縣公安局)、過水坪村書記陳連雲等惡人多次騷擾、恐嚇。

2000年正月,我在和同修集體煉功時,被派出所綁架,他們到我家掠走大量的法輪大法書、一套煉功帶、一台價值500元的錄放機、一個耳機。主要作惡人員:劉衛國、司機雷明亮和幾個惡警,他們當時沒出示任何證件。

一次,派出所司機雷明亮監控我家,看到有兩位同修在我家拿了兩份資料,他當場搶了去,隨即叫來劉衛國帶領幾個惡警趕來追捕同修,並把我和兒子及另外兩個同修非法押到派出所,逼我們寫保證,我們不寫,就把我和陳巧慧送到縣拘留所,劉衛國還卑鄙的在我丈夫面前挑撥離間,說是我供出了我兒子,企圖煽動我丈夫、兒子仇恨我。

在拘留所關了幾天後,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非法提審我,逼問我資料哪來的,交出當天拿資料的同修,我不說,他就逼我跪下,把手平行伸直,用掃把桿使勁打了很多下,當時把我的手背、手指都打腫了。隨後惡警李偉又來逼問,他打我兩記很重的耳光。後來賀崢嶸又用「背寶劍」的酷刑折磨了我一下午才把我放回拘留所。這次我被關了一個月,我丈夫花錢買了高檔煙送給劉衛國,又出了一千元所謂的押金,交了三百六十元伙食費才放我回家。

我於2000年7月6日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上打坐,被前門惡警非法抓捕。那天來自全國各地有五、六百法輪功學員,惡警們用幾台大客車把我們拉到一個蘋果園裏,坐了一天一夜,沒吃沒睡。當兵的持真槍實彈,把我們團團圍住,兩小時換一次崗。第二天我們被押到水泥廣場上曝曬後,分別被送到北京附近的幾個監獄。我和北方幾個同修絕食抗議七天,才被釋放。

我於2001年7月18日單身再次進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惡警非法抓捕,送往當地駐京辦,他們在搜去我的現金150元時,還嘀咕著「這點錢怎麼回家」。我在駐京辦被關了四天,7月24日祁東縣惡警將我們綁架回祁東縣,投入縣拘留所。第二天,縣公安局政保股王啟民對我實施嚴刑逼供,毒打了一整天,逼問是誰叫我去北京的,他們明知道我們是沒有組織的,卻故意找藉口迫害。他們用一條竹條使勁打我背部、臀部、腳踝骨,又用「背寶劍」的酷刑來折磨我,每隔幾分鐘就緊一下銬子來增加痛苦,還對我拳打腳踢,口出污言穢語,打得我全身顫抖、汗濕全身。直至我支持不住了,才將我關回拘留所。我的腳腫了一個多月,身上的傷疤,兩年後還可見傷痕。

我被關押期間,過水坪派出所、鎮政府把我丈夫的東風牌大貨車強行開到鎮政府,說要交鉅款才能放車,幾經周折,過水坪司法書記王貴保偽善的從我家詐取5000元現金才放車。

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了3個月,由於婆婆去世,丈夫又花了兩千多元錢(所謂押金,伙食費)托人把我接回。回家僅3個月,在12月24日晚,我在家過小年,又被過水坪派出所所長劉衛國帶領一幫惡警綁架,它們還搶走一本《轉法輪》和同修一份心得體會。我丈夫和兩個回家過年的兒子去派出所理論,他們卻蠻不講理還惡語傷人,恐嚇我讀大學的兒子:「去年就不能給你去讀大學」,搞得我家人心惶惶,年都沒過成,兩個兒子在家傷心痛哭。家人在給我送被子時,拘留所還面都不讓見。這次又拘留了我五個月,端午節前才放我,拘留所又乘機敲詐了我丈夫800元伙食費。

2002年的一天,我在家看書,派出所原所長鄒長林、現所長周華生碰見了,不由分說的把我的《轉法輪》搶去。還有一次,兩位同修來給我送經文,鎮政府陳某監控,惡人王彩霞用電話舉報,派出所所長鄒長林、教導員劉旺生到我家搜查,政法委王貴保帶領鎮政府幾個不法之徒追捕,致使同修二人躲了一整天,沒吃沒喝,晚上才脫險離去。

2003年7月19日,派出所非法抓到同修陳巧慧發傳單,他們嚴刑逼供,硬要她說出傳單是從我家拿的,並非法抄了我家的經書、講法錄像光盤、煉功服和真象資料。現在我已被他們逼迫的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由於丈夫一個人在家,今年2月,我家價值幾萬元的東風大貨車被盜,丈夫到派出所報案,他們不管,而他們在抓捕修煉真善忍的好人時卻特別「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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